大气环境检测仪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大气环境检测仪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鄂托克旗环保局大气环境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鄂托克旗环保局大气环境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经《鄂托克旗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鄂财购准字【2015】第009号文件批准。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鄂托克旗环保局的委托,现面向社会对鄂托克旗环保局大气环境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凡合格的投标人,有意者均可报名。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EQJY2015-011
3、招标内容及预算:
第一标包:
采购内容:气相色谱仪。
预算: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第二标包:
采购内容: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以旧换新)、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四通道)、智能烟尘(烟气)测试仪、便携式气体粉尘烟尘采样仪综合校准装置、全自动硫化物前处理仪、便携式红外CO分析仪、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回旋振荡器。
预算: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
4、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包: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设备及提供售后服务能力的国内外企业,并具有单独签订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均为合格的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同时具有国家颁布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第二标包: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提供设备及提供售后服务能力的国内外企业,并具有单独签订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均为合格的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4.1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格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第一标包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以上资格文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以上资格文件的要求提供原件。
(注:开标时必须带相关证书原件,以便监督部门监督核查)。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货款的60%,年底付35%,质保金5%质保期后付清。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时间: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 15日,每天8:30~12:00时,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6.2地点: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
6.3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7日11:00时(北京时间)
7.2开标时间:2015年5月27日11:00时(北京时间)
7.3开标地点: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8.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第一标包保证金金额:肆仟陆佰元整(¥4600.00)
本采购项目第二标包保证金金额: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
户 名: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鄂托克旗支行
帐 号:150*****136********1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5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8.3投标保证金方式:保证金必须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或电汇。
9、联系方法:
9.1采 购 人:鄂托克旗环保局
联 系 人:项正平
电 话:****-*******
9.2招标代理: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 鹭
电 话:****-*******
电子信箱:eqzbtbzx@163.com
邮政编码:016100
10、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阻挠投标单位参加竞争的、本项目招标文件不规范或含有倾向性条款的,可以在自招标公告发出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合理修改意见,7个工作日后将对招标文件不规范或含有倾向性条款进行统一修改;若拒绝修改的,可向鄂托克旗政府采购办公室、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