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升级及三维不动产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升级及三维不动产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一、建设背景

自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长沙市严格按照部、省相关政策要求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工作,并自2016年起陆续完成了不动产登记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建设工作,建立了基本满足不动产登记发证和外网服务需求的信息化体系。

随着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背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息化建设要求,以及不动产登记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诉求带来的模式创新要求,产生一些新的系统扩展升级建设需求:

(一)电子档案管理建设的背景与依据

往期建设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系统主要满足纸质档案的管理与利用需求,但随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的不断深化建设,需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全面启动电子档案,并探索电子档案的自动归档及应用,推进“无纸化”办公。

(二)登记系统智能与安全升级建设的背景与依据

在政策任务要求、机构改革需求以及群众期盼的共同促进下,长沙市不动产登记机构需持续完善业务场景,推进数据协同共享与集成应用、推进“少填、少跑”与“无纸化”审批、推进智能化审批与秒批、推进电子档案自动化流转管理与利用,通过多层次、全方面的升级完善建设,不断促进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的再提升。同时,随着“互联网+”模式建设,各级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都提出要加强安全建设,筑牢安全防线,确保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好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区块链应用建设的背景与依据

响应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产业发展的号召,拓展区块链行业应用,实现登记数据的可靠备份和可信存证,逐步形成连接长沙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的区块链生态圈,为进一步探索区块链与不动产登记的结合与应用,推进长沙市联盟链建设工作奠定数据基础。

同时,按照《关于征求“长沙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任务分工”意见的函》要求,推进不动产登记与税务的链上协同建设工作。

(四)三维不动产登记建设的背景与依据

随着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土地资源利用也从扩张利用转向地上、地下立体式发展。当同一土地表面相关的地上建筑物与地下空间构筑物权属不同时,传统的二维数据登记无法清晰界定权利空间,因此不动产登记迫切需要引入三维的概念,基于三维立体和实景三维进行三维不动产探索建设。本项目以初步探索三维技术在不动产登记领域中的支撑作用为目标,利用已有三维地籍成果数据以及时空信息云平台,探索实景三维建设下的三维不动产登记管理应用,为今后进一步适应土地立体化利用中的空间权利设定和登记提供需求探索路径。

(五)数据协同建设的背景与依据

加强数据共享是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需以数据共享为核心,不断提升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能力。一是深入贯彻《“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要求,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业务协同,打通业务申请“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推动“少跑、快办”;二是要落实全面启用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的任务要求,做好数据衔接工作;三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优化测绘成果获取方式,通过与市“多测合一”系统对接,用好“多测合一”改革建设成果,优化“交房即交证”业务办理流程;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及市委打造“掌上办事之城”指示要求,积极与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我的长沙App对接,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建设工作。

二、建设目标

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的要求,响应部、省相关政策指导文件要求,从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的实际需求和服务模式创新建设需求出发,充分利用文字识别、电子签章、水印加密等技术,依托于长沙市已有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基础,充分复用长沙城市“超级大脑”、长沙市区块链平台、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时空信息云平台等已有服务及支撑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持续深化改革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以及审批模式,构建完善的长沙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

本项目通过构建电子化档案管理模式、推进登记系统升级建设、探索区块链+不动产登记模式、试点三维+不动产应用以及深化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不断提高登记平台对“互联网+”模式的适应性,构建数据协同共享畅通、全流程线上流转的服务模式,提升对外服务和对内管理双重能力;推进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的应用,不断提升“无纸化”办公能力,促进持续压缩业务办理时间,提升不动产登记业务审批效率和管理能力;探索引入实景三维、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推进智能化审核、秒批以及登记数据上链、三维不动产等新模式。不断推进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深化“无纸化”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优化长沙市营商环境。

二、相关标准:一、技术要求

1、按照信创工作要求,利用政务云资源和办公资源开展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信创适配建设工作,实现不动产登记发证系统客户端信创适配以及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三维不动产数据库管理系统客户端、服务端信创适配。

2、根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2021),结长沙市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实际情况,开展登记系统国产商用密码对接与集成改造工作。依托长沙市政务云国密平台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包括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和应用和数据安全等。

3、在48小时内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向市政务云的全部迁移工作,确保不对业务正常办理产生影响。

二、数据库结构升级要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修改〈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相关标准内容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1﹞41号),落实好相关工作,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开展对现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结构升级工作。

对长沙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结构进行升级完善,并对应调整登记系统中的表单及字段,保证数据库结构调整后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正常办理。本次升级工作涉及对权籍管理数据库、登记数据库的升级。

三、功能要求

(一)电子化档案管理系统

为了缓解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目前对纸质档案关联管理及应用的压力,推进“无纸化”办公、推广电子档案,也为了适应“互联网+”模式下的电子档案存储、管理与利用的诉求,按照《湖南省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基于长沙市不动产档案管理的实际需求,并综合考虑信创要求,对不动产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拓展升级,支撑不动产登记电子与纸质档案的一体化管理,并具备信创适配改造的兼容性。

1、电子档案接收

(1)档案在线收集

对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及流程改造,实现与发证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使升级后的档案管理系统可以直接获取发证管理系统中的电子化业务材料等信息,完成档案的在线收集。

(2)档案接收检查

系统具备对拟接收电子档案的数量、结构化数据质量和文件格式规范性等进行检查的功能,对不合格的进行标注。系统对接收的数据包进行附件材料、结构化数据完整性检测。将通过检测的数据接收进系统并生成数据交接单,交接单作为双方接收依据自动汇总到全宗卷中进行管理,接收的数据文件则自动汇集到“档案接收库”中的已接收分类中,待档案室人员核对检查后,再归入全宗卷进行分类管理。未通过检测的档案数据,将由档案接收人员进行退回,并反馈退回原因。

(3)电子档案登记

通过系统实现对检查合格的电子档案进行登记,可以进行电子档案数量的清点、内容和元数据有效性的验证,赋予电子档案唯一标识。

(4)电子档案入库

通过系统实现电子档案入库功能,在经过电子档案接收、检查、登记以后,可将该电子档案进行入库处理,并保存入库处理过程记录,为保障电子档案入库信息长久完整保存,且不会因为人为因素发生修改,入库处理过程记录仅支持查看和查询,不支持进行修改、删除。

2、电子档案整理

(1)分类方案管理

以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为基础,根据长沙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自定义设置档案分类。常见的档案分类包括按照权利进行分类和按照登记业务类型进行分类,可以支持多种分类方式,便于用户实现对符合的多种类型、多种格式电子档案的管理。

(2)电子档案编目

通过系统实现电子档案的编目管理、目录管理功能,支持对档案信息、扩展索引、卷内目录信息等进行编辑管理,并按照模板生成卷内目录。

(3)电子档案归档制档

提供档案制档归档功能,支持对电子档案进行编辑,快速生成案卷号和归档号,支持录入档案目录扩展索引并在著录完成后,支持将档案修改为正式存档状态。

(4)历史档案补录

1)历史业务电子档案完善

提供存量档案扫描挂接通道,支持将历史档案扫描信息加入到当前的电子档案信息中完成挂接,以满足业务办理需求。

2)历史业务电子档案清查

为便于对缺失的历史电子档案实现快速管理,系统支持对业务对应电子档案条目不存在或数量不对应等情况进行筛查,生成历史电子档案清查台账,并支持历史业务电子档案清查台账信息的查询和导出。

3、三维档案管理

(1)库房管理

实现三维虚拟库房的管理功能,可以从档案区域、列、面等角度直观展示档案库房的分布情况,满足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一体化管理需求。

(2)检索管理

在库房管理基础上,通过系统实现检索查询功能,可以通过输入档案区域、所在列、所在层等信息进行三维虚拟定位,具体到查看某组某层某档案盒中存储(放)的档案材料及关联的业务概要信息。

(3)虚拟档案柜管理

通过编辑录入档案柜的区域名称、档案柜编号、是否双面、层数、档案数等信息,进行虚拟档案柜的管理,支持档案柜的新增、修改、删除等操作。

(4)档案修缮

对于已经归档的档案,档案修缮功能支持对档案的基本信息进行修改、更正、完善等档案维护性操作,例如档案密级或保管期限变更、档案续存等。

若档案卷内文件信息存在错误,则由相关责任人对档案信息进行修改,重新形成数据文件,在系统内整理入库、著录归档。

4、档案利用

开发档案利用功能模块,提供对档案的借阅申请、审批、归还、续借、超期预警管理,支持通过流程审批的方式,建立档案的在线借阅服务机制。

5、档案查询

系统提供统一查询界面,支持对已归档的档案进行单条件查询、多条件组合查询、业务关联查询、模糊查询等多种方式的档案查询,查询结果可以依条件再次筛选。

6、档案处置

提供档案鉴定、档案销毁管理功能。

(1)档案鉴定

提供鉴定提醒、鉴定任务管理功能。

(2)档案销毁

系统提供档案销毁清册表单,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系统可生成相应的档案销毁清册,供档案室按档案工作机制报请审核批准。档案销毁后,签名或盖章的档案销毁清册需收编归档,永久保存。

纸质档案销毁时,系统支持记录纸质档案销毁状态。

7、电子档案统计

系统提供统计分析模型的自定义设计功能,支持对电子档案进行统计。用户在无需前期定制或配置的情况下,能够在统计过程中按需自行灵活设定统计条件、统计指标和统计样式。

(1)业务统计

根据日常档案业务工作情况进行统计,主要包括著录统计、立卷统计、检查统计等。

(2)管理统计

根据档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主要对档案分类、库藏、保管期限、密级、存放位置、处置方式(修缮、迁移、销毁等)、档案状态(待归档、归档、借出、销毁)等指标进行分析统计。

(3)利用统计

根据日常利用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包括:利用(借阅)档案的职能部门及人次、利用(借阅)档案门类及数量、数字档案下载浏览量等。

(4)统计输出

统计分析结果可以按照统计年报要求,通过统计报表、柱图、饼图或曲线等各类方式展示,支持图表一体化显示和图表类型切换显示,并提供统计结果打印、下载、导出的功能。

(5)以地统房

支持以宗地为单位统计该宗地对应的房屋套数及房屋属性,以宗地为单位统计房屋套数,对统计结果进行数据清洗,通过以地统房功能输出同一宗地上房屋对应的土地性质统计结果。

8、权证管理

提供权证管理功能,满足档案科对纸质证书发放进行信息化管理的需求,包括证书发放管理、证书作废管理、废证回收管理以及权证管理台账。

9、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模块主要是设置使用系统的用户以及其所在的岗位、部门,设置系统使用人员的功能权限和档案数据权限等,包括组织管理、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数据字典、日志查询、修改密码的功能。

(二)登记系统智能与安全升级

1、完善业务场景

通过系统功能完善落实与《民法典》实施相关的不动产居住权登记工作,对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拓展建设,满足居住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业务审核、登簿、缮证、查询、展示等需求,并建立居住权与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登记、查封登记业务之间的逻辑关系。

2、推行“无纸化”办公

从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推广应用电子材料、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三个方面下功夫,推进不动产登记“无纸化”办理。

(1)优化流程精简材料

1)材料清单管理信息

可按照不同类型业务实际需求的收件材料清单,制定每项业务对应的附件材料目录。系统支持对每项业务的收件材料目录进行自定义编辑。

2)整合流程和材料信息

通过业务流程改造或系统功能开发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整合归并流程和材料,达到全流程管理不动产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归档等事项的效果,不动产信息和权属信息在登簿后可即时查询使用。

(2)推广应用电子材料

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申请人提交经电子签章(签名)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承诺书、委托书、询问笔录等电子文书,不再提交相应纸质材料。推广使用电子合同,代替各金融机构的主债权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等纸质合同。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金融机构作为权利人的抵押权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原则上只颁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不再颁发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全面启动电子档案,办理过程中自动生成受理凭证、审批表,有关共享信息查询核验结果自动存档,扫描获取的宗地图、房屋分户图等作为电子附件与不动产单元挂接。

(3)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1)前置扫描

根据扫描环节前置的需求,对不动产登记平台的功能及流程配置进行优化,实现资料扫描环节前置,并实现电子扫描件的自动挂接和查看预览。

2)短信提醒

对系统进行配置,实现各个流程环节业务的时限控制,在业务即将超时的时候短信提醒业务当前办理人进行业务办理。

3、智能化审批

梳理已有登记业务类型,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共享基础,引入OCR识别技术,依托于人证对比、电子签名等技术,探索实现以计算机自动审核代替传统人工审核、业务即来即办的“马上办”模式,实现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系统智能审批,实现预告登记、期转现、抵押注销业务系统“秒批”,推行企业和群众办事“网上申报、智能审批、即批即得、电子结果”的互联网办事模式,提高业务办理的自动化程度,解放人力。

申请人在登记申请阶段填写相关信息、提供申请资料,并完成前置缴费,登记平台接收到智能审批业务申请信息后将进行自动受理,通过预先设置的自动审核规则进行校验,校验成功后则自动审批、自动登簿。

4、水印加密功能

不动产登记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为防止通过手机拍照、截屏等方式导致信息泄密,特引入电子水印加密技术,在不动产登记系统登陆界面展示登陆用户信息水印,提醒登记系统用户保护信息安全。

5、廉政风险管控

(1)业务删除流程管理

新增业务删除审批流程,窗口所有业务办理创建后删除需要流程化管理。

业务删除审批业务可以支持信息的查询,并可以统计在一定时间段内的业务删除审批业务统计信息。

(2)撤销登簿流程管理

新增撤销登簿审批流程,业务审核登簿后发现登簿有问题,需要撤销登簿需要进行流程化管理。

撤销登簿审批业务可以支持信息的查询,并可以统计在一定时间段内的撤销登簿审批业务统计信息。

(3)业务限制提交功能

业务限制提交功能将新建一个可以存放业务类型的业务限制提交目录功能,支持进行自定义配置。系统在满足业务派件控制规则时给予业务人员业务派件控制提示。

(4)业务超时提醒

新增业务超时提醒,可以通过在系统后台配置待办业务超时提醒规则和业务审批环境超时提醒规则,并在待办业务箱、业务监控新增超时提醒和超时标志功能,在业务审批环节中同时增加当前业务审批环节超时提醒展示。

6、角色权限管理功能重构升级

针对现有由于网点调整、人员调动频繁等情况造成的系统权限管理困难,各网点工作人员权限混乱、业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实现对系统权限配置的规范化流程化管理,并新建权限监督功能,为业务科室科长、监督检查室及纪检室提供权限管理的查询统计功能,从而进一步加强系统权限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

7、限购功能升级改造

对不动产APP中的限购模块进行升级改造,满足名下房屋存在租赁状态下的限购规则查验。包括限购模块升级改造、楼盘表升级改造、住房证明查询结果改造、产权情况调查改造。

8、新增企业预告业务预约功能

(1)新增企业预告业务预约功能

在微信公众号和APP中新增预告业务预约功能,支持取消预约。

(2)预告业务受理功能改造

对登记发证系统中的预告业务受理功能进行改造,增加是否预约判断功能。

9、密码应用对接服务

为按照中央推进重要领域密码应用规划部署等要求,以及《密码法》及相关行政法规,落实政务信息化项目应使用商用密码进行保护并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工作要求,本项目按照《GBT*****-2021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等标准规范,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对接服务建设工作。充分利用长沙市政务云已建设的密码资源,通过与密码安全中间件对接,实现人员身份真实可信认证、业务操作行为可信、内容数据完整性保护、数据加密传输保护、数据加密存储安全保护等。

(三)登记数据上链及链上数据查询服务

1、与长沙市区块链平台对接

(1)集成数据上链SDK

完成与长沙市区块链平台的对接,集成数据上链SDK,使不动产登记平台能够通过调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接口,按照标准将增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以及不动产电子登记簿写入上链。同时,按照《关于征求“长沙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任务分工”意见的函》要求,推进不动产登记与税务链上协同建设工作。

(2)不动产数据上链

通过调用长沙市区块链平台数据上链SDK,完成不动产登记增存量数据的上链,包括土地所有权首次/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登记登簿信息,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首次/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登记登簿信息,房地产权(项目内多幢房屋)首次/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登记登簿信息,房地产权(独幢、层、套、间、房屋)首次/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登记登簿信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共有部分/构(建)筑物所有权首次/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登记登簿信息,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登记登簿信息,农用地的其他使用权(非林地)首次/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登记登簿信息,林权首次/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登记登簿信息,地役权首次/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登记登簿信息,抵押权首次/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登记登簿信息,预告首次/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登记登簿信息,查(解)封登记登簿信息,异议(注销)登记登簿信息。

支持对链上的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查询。

(3)电子登记簿上链开发

拓展电子登记簿上链模块,对接区块链平台智能合约接口,对签发后的电子登记簿信息进行上链。为实现将不同登记业务类型的电子登记簿数据均可顺利上链,需要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开发每个业务类型的链码(即智能合约),以实现通过智能合约功能进行电子登记簿的上链。

支持对链上的电子登记簿进行查询。

(4)税务部门链上协同

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涉及缴税业务时,通过调取税务核税完税信息链码,实现对完税免税状态的复核校验,并完成登记业务的办理。

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实现与税务部门链上协同规则的固化,实现涉税业务基于区块链的自动执行,从而提升业务协同效能。

2、公众查询服务

基于“我的长沙”APP和不动产外网申请系统提供基于区块链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公众查询服务,包括链上权利人查询服务、链上利害关系人查询服务,涉及“我的长沙”APP和省“一窗办事”平台。

(四)三维+不动产应用

本项目建设所需的三维数据服务以及基础服务全部通过对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时空信息云平台获取。

1、三维不动产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

为满足三维+不动产登记深入应用的需求,需建设满足三维+不动产登记应用的三维不动产数据库管理系统,对从时空信息云平台获取数据服务的存储、管理、应用。

(1)三维数据入库及关联

将从时空信息云平台获取的不动产三维模型及相关数据进行统一入库管理,同时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在三维模型上快速选择对应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包括地下车库、地铁等建筑体),挂接不动产登记属性数据,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与三维不动产模型单体的关联,并对不动产单元编码。

(2)三维地图浏览

三维地图浏览包括对各类二维三维空间数据的浏览、统计结果图表展示、文档成果的展示及量测。

(3)三维空间分析

提供天际线分析、通视分析、剖面线分析、退线分析服务。

(4)地楼房一体化管理

提供基于三维数据的地楼房一体化管理功能:

1)宗地图属管理

支持快速定位所查询宗地位置,实现基于三维数据的宗地定位查询。

2)楼幢图属管理

支持检索定位楼幢所处位置,实现基于三维数据的自然幢定位查询和基于三维数据的逻辑幢定位查询。

3)房屋图属管理

支持快速漫游定位房屋所属位置,并高亮渲染三维场景中该房屋所在楼幢以及所在楼层,实现基于三维数据的层定位查询和基于三维数据的户定位查询,直观展示房屋坐落位置。

4)产权信息查询

产权信息查询:支持基于三维数据,进行基于三维数据的土地使用权信息查询、基于三维数据的房屋等建筑物所有权信息查询、基于三维数据的构筑物所有权信息查询、基于三维数据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共有部分信息查询、基于三维数据的居住权信息查询、基于三维数据的抵押权信息查询、基于三维数据的预告登记信息查询、基于三维数据的查封登记信息查询、基于三维数据的异议登记信息查询等产权信息的关联查询。

限制状态查询:系统支持基于三维数据的限制状态的快速查询与展示。

5)地楼房一体化查询

支持地、楼、房三位一体的关联查询,用户可根据宗地/楼盘表/房屋关键信息发起对另外两类信息的查询。

2、不动产登记系统拓展

基于从时空信息云平台获取的数据服务,实现基于三维数据的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服务,并拓展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

(1)基于三维数据的业务办理服务

探索基于三维不动产数据的登记业务办理服务,探索建设以二维管理为主、三维管理为辅的二三维一体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能力。在进行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收件时,业务人员可以从三维模型数据快速发起业务。

(2)大数据分析服务

基于时空信息云平台对接获取的规划数据服务、房价数据服务,结合不动产登记数据,提供不动产登记大数据分析服务,包括征地拆迁不动产权情况分析、产业园产权登记情况分析、区域不动产登记增减量分析、房屋交易价格限制分析、房价分布分析。

(五)数据协同

1、在线抵押系统与金融机构贷款系统业务协同

(1)授权委托协同

在线抵押系统可以根据金融机构用户创建的业务和录入的信息自动生成PDF版本的授权委托协议,通过在线抵押系统与金融机构系统的接口将PDF版本授权委托协议推送至金融机构系统,由金融机构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再以接口形式将盖章后的授权委托协议推送至在线抵押系统,作为业务申请附件材料一并用于业务申请。

(2)在线抵押系统与金融机构电子签章系统流程集成

在线抵押系统与金融机构电子签章系统业务协同,统一业务流程,具体流程改造如: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在线抵押系统生成PDF版本的申请书、合同表推送给金融机构,待金融机构加盖电子印章后,再推送给在线抵押系统。

(3)在线抵押系统与金融机构贷款审批系统流程集成

1)不动产核验协同

统一改造金融机构基于在线抵押系统发起登记业务申请的办理流程,将产权核验工作前置在业务申请环节,金融机构可以在线快速完成不动产产权限制状态核验。

2)贷款合同信息协同

统一升级金融机构基于在线抵押系统发起登记业务申请的合同提取功能,系统实现与金融机构贷款合同信息的对接,完成贷款合同信息的自动获取及填充到业务申请界面。

3)限制状态信息协同

统一改造金融机构基于在线抵押系统业务信息查看功能,在线抵押系统可通过产权身份信息查询获取该笔产权处于贷前、贷中、贷后业务进展中的限制状态信息,并将限制状态信息在业务界面同步显示。

2、与省厅“一窗办事”对接

按照《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接入规范(自建一窗)》要求通过链接导航的方式接入到省级一窗平台,相关数据需要按照接口标准进行推送,并实现长沙市预申请系统现有的业务申请服务嵌入省厅“一窗办事”平台,外网预申请系统将通过链接导航方式实现与省级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对接集成。

具体需要配置的业务包括:

(1)开发商业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划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2)金融机构业务

房屋抵押权更正登记(一般抵押与最高额抵押)

(3)个人类业务

存量房转移+抵押权首次登记组合业务

存量房转移(夫妻财产约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3、“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

(1)统一登录

对接统一认证平台,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用户可以使用通过省统一账号登入服务平台,减少用户重复注册验证。

(2)事项申办对接

按照《一网通办平台与部门自有业务系统对接规范》,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环节的对接工作,支撑实现棚改补贴退款及经适房上市交易一件事一次办、棚改安置补贴对象购房及补贴领取和补贴发放联办。

4、市“多测合一”管理系统对接

根据《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关于“多测合一”管理系统与权籍系统对接的函》要求,实现市“多测合一”管理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

5、我的长沙APP对接

(1)通过接口对接方式完成用户体系对接,实现资规不动产app与“我的长沙”APP用户体系的交叉互认。

(2)按照“我的长沙”APP建设要求,拓展产权互换业务申请。

6、超级大脑对接

根据长沙市政务信息化建设要求,推进与长沙城市“超级大脑”的对接建设,申请直接调用“超级大脑”应用中台里面提供的如下功能:

(1)电子签章服务

统一电子签章服务依托长沙市城市“超脑”应用中台能力,实现电子登记簿的签发。

(2)文字识别服务

依托长沙市城市“超脑”AI中台服务能力,包括通用印刷体识别、身份证识别、营业执照识别,推进智能审批建设。

(3)超级大脑数据共享服务

完善不动产登记数据向超级大脑共享能力,实现将新增的居住权登记信息推送至数据局。

7、上报程序升级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修订版)》要求开展对现有不动产登记数据上报程序的升级建设。

(1)上报程序升级

按照标准要求,扩展不动产登记接入报文,升级报文生成程序,对数据上报报文的配置进行适应性调整,实现长沙市不动产报文的正常上报汇交。

(2)登簿日志升级

按照《不动产登记登簿日志接口技术规范(2022修订版)》、《不动产登记数据一致性比对技术指南(试行)》标准要求升级登簿日志内容,加强登簿日志与增量数据上报的一致性对比。

三、技术规格:一、建设内容

序号

建设项

数量

1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按照《湖南省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基于长沙市不动产档案管理的实际需求,建设独立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1项

2

登记系统智能与安全升级

完善业务场景,落实与《民法典》实施相关的不动产居住权登记工作。

1项

3

推行“无纸化办公”,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推广应用电子材料、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1项

4

推进智能化审批,探索实现以计算机自动审核代替传统人工审核、业务即来即办的“马上办”模式,实现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系统智能审批,实现预告登记、期转现、抵押注销业务系统“秒批”。

1项

5

引入电子水印加密技术,在不动产登记系统登陆界面展示登陆用户信息水印,提醒登记系统用户保护信息安全。

1项

6

加强廉政风险管控,新增业务删除、业务限制提交、业务超时提醒等管理功能。

1项

7

对角色权限管理功能重构升级,实现对系统权限配置的规范化流程化管理,并新建权限监督功能,进一步加强系统权限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

1项

8

对限购功能进行升级改造。

1项

9

新增企业预告业务预约功能。

1项

10

依托长沙市政务云国密平台,采取一系列符合国家密码管理局要求的商用密码产品服务,为长沙市不动产登记系统搭建一套完整的身份鉴别、数据机密性、数据完整性等方面的密码应用安全防护体系。

1项

11

登记数据上链及链上数据查询服务

完成与长沙市区块链平台的对接,支撑完成市本级增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以及电子登记簿的上链。

1项

12

推进实现与税务部门的链上协同。

1项

13

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基于区块链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包括权利人查询服务、利害关系人查询服务。

1项

14

三维+不动产应用

建设三维不动产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对从时空信息云平台获取数据服务的存储、管理、应用。

1项

15

对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拓展,实现基于三维数据的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服务,并拓展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

1项

16

数据协同

在线抵押系统与金融机构贷款系统业务协同

1项

17

与省厅“一窗办事”对接

1项

18

“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

1项

19

市“多测合一”管理系统对接

1项

20

我的长沙APP对接

1项

21

超级大脑对接

1项

22

上报程序升级

1项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工期要求

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工作。

2、实施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预期成果

本项目成果以电子文档、纸质文档以及软件系统形式交付

(1)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说明手册。

(2)所有交付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均要用中文编写,专用英文缩写应标注中文注解或说明。

中标单位应至少提供以下技术文件资料:

(1)软件需求说明书;

(2)系统设计说明书;

(3)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4)系统操作说明。

(二)保密要求

在任何情况下,中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采购人的业务活动和商务方面的情况。

信息保密:中标人须和采购人就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保密内容,单独签订保密协议。

(三)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提供免费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免费质量保证期为自项目实施完成并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系统维护及升级。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任何时候,中标人均不能免除因软件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2)中标人须提供常设7天×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包含电话、邮件支持),必须在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3)中标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及项目免费质量保证期间,必须至少安排4名系统技术支持人员现场办公,解决系统出现的问题。

(四)培训要求

中标人必须分阶段、分内容向招标人提供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系统的使用、系统维护等。培训方式包括现场集中培训、实际操作,并应在进行培训之前向采购人提交一份详细的培训计划。

六、验收标准

1、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的技术手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家组织验收。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外,均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2、合同签订完成、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组织项目验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

①自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支付总金额的40%;

②中标人正常履行合同、系统正常运行(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服务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50%;

③质保期到期后支付总金额的1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动产登记 信息化 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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