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特警总队2022年度警用装备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安局特警总队2022年度警用装备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2022年度警用装备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KJ-2022-*****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2022年度警用装备及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2.732万元
最高限价:362.73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16.832 | 116.832 | 防护防暴装备 | 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2022年度警用装备及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分为4包。 第1包:反恐处突、个人防护、应急救援类警用装备及设备1批;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第1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第2包 | 是 | 159.9 | 159.9 |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2022年度警用装备及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分为4包。 第2包:无人机类警用装备及设备1批;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第2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第3包 | 是 | 58 | 58 |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2022年度警用装备及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分为4包。 第3包:安检排爆类警用装备及设备1批;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第3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第4包 | 是 | 28 | 28 |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2022年度警用装备及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分为4包。 第4包:采购狙击枪镜1部。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第4包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包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产品15日内到货;如进口产品中标,则应在90日内到货,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第1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2包:(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第2包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第3包:(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第3包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第4包:(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第4包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内资信证明。(2)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内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9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7.本项目第1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0日到 2022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方式: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现场领取(现金或银行电汇方式)。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邮箱:tjchenjinkeji@163.com 第2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4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
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95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洋、杨春旭
电 话:022-********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
标签: 警用装备及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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