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标准化示范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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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11-14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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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标准化示范点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标准化示范点建设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JM-2022-02-*****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元
5.最高限价:*******.3元
6.采购需求:中共长春市委政法委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标准化示范点建设项目,主要为8个乡镇(街道)和27个村(社区)综治中心进行修缮建设及电气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共计20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格式要求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吉建办〔2021〕99号文件的规定。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对公司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7外省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登记人员。

3.8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2022年11月21日16时00分将以下报名资料发送至wanhezhaobiao@126.com邮箱,电子邮件标题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方式,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按顺序编辑为1个PDF):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对于启用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考核证(对于启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行为(获取磋商文件时,现场网查);

(7)中小企业证明文件(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附件(工程、服务)格式要求,提供格式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8)“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外省企业提供)。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2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4.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5 有效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长春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联系人:冯岩

联系方式:189*****40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万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以东司法警官公寓(典约商誉A1座1609室)
联系方式:蔡亮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亮
电 话:0431-********


采购人名称

中共长春市委政法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方法

189*****401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万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以东司法警官公寓(典约商誉A1座1609室)

采购项目名称

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标准化示范点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265.*****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共长春市委政法委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标准化示范点建设项目,主要为8个乡镇(街道)和27个村(社区)综治中心进行修缮建设及电气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格式要求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吉建办〔2021〕99号文件的规定。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对公司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3.7外省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登记人员。3.8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2-11-15 09:0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以东司法警官公寓(典约商誉A1座1609室)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2022年11月21日16时00分将以下报名资料发送至wanhezhaobiao@126.com邮箱,电子邮件标题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方式,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按顺序编辑为1个PDF):

文件售价(元)

5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11-25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2-11-25 09:30

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蔡亮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

市级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

标签: 标准化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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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万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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