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污水处理招标公告
卫生院污水处理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灵寿县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工程
采购编号:HBGDZB-2015-138
采购人名称:灵寿县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北环西路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26号恒大城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内容:卫生院污水处理施工
采购用途:卫生院污水处理
项目实施地点:灵寿镇、岔头镇、南营乡、南寨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处
供货时间:2015.5.30-2015.12.30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项目建筑面积:80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报名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4:00~16:30时(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4凡有意向的投标人持身份锁登录河北建设信息网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或持IC卡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报名,然后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和一套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资质证书副本;
⑶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投标企业信用手册;
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本人劳动用工合同及养老保险证;
⑹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⑺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廉政查询通知书;
⑻外省市企业进冀手续。
证件不全或未在河北建设信息网报名系统报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4:00~16:3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3年5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法
项目联系人:梁严严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0311-********
注: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2、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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