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厂凝结水回收设施完善优化

炼油厂凝结水回收设施完善优化

炼油厂凝结水回收设施完善优化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油厂凝结水回收设施完善优化己审批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2.1.1将地面火炬和干柜凝结水,建南 5 号路、7 号路、12 号路沿途回汽联箱凝结水,共二股送至第四低温热设施旁新建闪蒸罐闪-6 进行闪蒸,闪蒸出 0.35MPag 蒸汽送至四低换热站,闪蒸液经过新增凝结水泵 P-601A/B 增压后也送至四低换热站;

2.1.2将建南原料水罐的凝结水送至二化车间的建南凝结水-除盐水换热器 E-701,在此与二化水车间除盐水换热,减少升温除盐水的蒸汽用量(热电厂)。

将化肥厂送来的凝结水送至三化水车间的新增化肥凝结水-除盐水换热器 E-702,在此与三化水车间除盐水进行换热,减少升温除盐水的蒸汽用量。

2.1.3在建南凝结水回收装置高效过滤器前新增 3 台磁增益器 M-101A/B/C(每台过滤能力为120t/h),过滤铁锈及杂质,减少原有过滤器滤芯更换周期。

2.1.4为两套装置(重催装置及建南凝结水)除氧器新增能量回收设施将乏汽予以回收利用。

2.1.5建北 5 号路与 10 号路交界处的蒸汽伴热疏水改为伴热联箱,凝结水输送至闪蒸罐V-6。

2.2项目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炼油厂。

2.3计划工期:2023年大检修需完成项目在检修期内完工(工艺:1、建南水站磁增益器项目,建南水站原料水泵出口管线磁增益器进、出口甩头。2、建南水站除氧器回收橇项目,建南水站除盐水线增加进回收橇甩头,V-1/A、B罐增加回收橇除盐水的入口甩头。3、闪-6的蒸汽和凝结水的去向无法确定,甩头不能明确。闪-6回收建南、建北凝结水的集管,增加回收线甩头4、重催能量回收撬安装。自控:DCS 系统扩容,仪表组态下装。电气:新增2面低压柜拼柜)其余项目2023年9月30日中交。

2.4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

2.5招标范围:《炼油厂凝结水回收设施完善优化》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截止时,若中国石油资源库内承包商名单已经公示,投标人需在中国石油资源库内承包商名单中;中国石油资源库承包商名单未公示的,投标人须为原集团公司承包商库一类、二类承包商。

3.2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揽过类似项目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是指:石油化工行业的工程建设项目。

3.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企业要求:

3.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3.4.2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行业颁发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建立并实施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并取得相应体系认证证书。

3.4.4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4.5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

3.4.6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中国石油安委(2019)4号文件中的培训要求。(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内在现场时间符合中石油要求。

3.4.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4.8该项目焊工必须持有双证(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注:针对3.4.4、3.4.5条,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做出:符合要求,如在签订合同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虚假隐瞒,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项目负责人:

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没有在乌石化以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必须与承包商订立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且在施工期内在现场时间符合中石油要求。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承诺本项目经理没有在乌石化以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如中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项目经理在乌石化以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招标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分包要求:按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管理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2年11月14日15时至 2022年11月21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商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开票地址、电话、联系人、开户行、开票账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6缴费之后,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自行开具标书费发票。

4.7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检查Ukey在有效期内(或有无锁定),并及时办妥(或解锁)U-Key,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12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投标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公告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米东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招标楼1楼

邮编:******

联系人:高宇达 程星

电话:099*****511099*****832

电子邮件: gaoydws@petrochina.com.cn

2022 年11月14 日

,新疆,米东区,乌鲁木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凝结水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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