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实验楼一楼智能图书馆及团学活动中心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基础实验楼一楼智能图书馆及团学活动中心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基础实验楼一楼智能图书馆及团学活动中心工程

监理招标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QZYGZZ********

为做好基础实验楼一楼智能图书馆及团学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基础实验楼一楼智能图书馆及团学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监理单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洛江校区。

2.工程规模:泉州市财政局核定本工程预算造价约272万(所有参数以我校提供的建筑图纸为主)。

3.工期要求: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及保修期满。

4.最高控制价:65000元

二、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3.通过ISO9000体系认证;

4.总监理工程师须持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8日至5月14日16时止(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接受。报名经办人须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报名材料。

2.报名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3.联 系 人:张老师

4.联系电话:****-********

5. 相关资料要求

报名时应出具单位介绍信,同时应提交含以下资料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须在文件袋外部正面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书原件

(2)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7)拟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名单原件及其相应的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上述各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在开标时提供相应的原件供招标人审核。

未按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1.开标时,招标人根据投标申请人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

2.对资格确认未通过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不予解释。

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

五、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2015年5月15日10时

2.开标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图书信息中心十楼第一会议室(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开标时间及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携带报名时提交的复印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及相关材料。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需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00元,于开标现场以刷银联卡转账方式交予招标单位,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此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保修期满无违约情况,保证金无息退还。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开标后撤回投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若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不是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或是假冒伪劣商品的;

(4)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

(5)若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的。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与学校签订合同前,应向学校提交按中标金额 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所监理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一次性无息退还。

2.中标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所提供的服务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

(2)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

(3)违反所承诺的服务报价和质量、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售后服务等行为;

(4)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七、付款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

2.工程保修期满后支付剩余款项。

八、其他

1.中标人必须严格履行投标承诺,保证项目班子现场管理人员和仪器设备按时到位。如发现中标人未按投标承诺履行,招标人以口头通知其整改,对坚持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招标人以书面通知中标人继续整改。对整改仍不到位或未整改,按照以下条款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1) 中标人派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等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先经招标人同意,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招标人同意更换的,其接替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且中标人应当及时将更换情况报监管部门备案,同时,中标人应按照以下标准由向招标人交纳违约金:

--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次5万元人民币;

--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人次3万元人民币;

(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岗,总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应向招标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

(3)项目班子现场管理人员(包括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员及其他监理人员)到位率应在90%以上;到位率在90%~70%,对未到岗的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到位率低于70%(不含70%),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并将中标人清退出场;终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未签订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4)招标人加强对中标人派驻项目现场的人员监督,建立严格的人员签到考勤制度。如发现人不在岗,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每人每次每天向招标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如同一人员被发现无故脱离工作岗位达3次(不含3次)以上时,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将其更换。

2.若出现以下情况者,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赔偿一切损失且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

(1)监理人员已在工程隐蔽签证、技术复核、测量复核等技术资料上签字同意后,又出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2)督促施工单位对材料的进场报验把关及见证不符合要求,属中标人责任的,招标人责令中标人单位及时整改,累积出现三次的;

(3)对必须旁站的施工阶段,招标人检查时监理人员不到位或不履行职责,累计出现三次的;

(4)合同外工程量的现场签证,须招标人、中标人及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监理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应以依据项目合同条件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监督相关各方履行各自的职责,如实地记录、作证、以实施质量控制为主,进行进度、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使本项目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标准和按期完工。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5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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