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供排水有限公司水厂改造项目(设备)
临武县供排水有限公司水厂改造项目(设备)
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受临武县供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临武县供排水有限公司水厂改造项目(设备)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预算、代理服务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评标办法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供排水有限公司水厂改造项目(设备)
2.委托代理编号:SHIJI-2022-XY22
3.采购项目预算:126万元
4.代理服务费金额及收取方式:人民币*****.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5.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对水厂反应池、沉淀池、排泥系统、全自动加药系统全部进行改造,应确保水厂在设计制水量以内沉淀池出水浊度小于5NTU并尽量降低跑矾量,在滤池正常运行情况下,应确保出厂水水质浊度指标合格。新增加矾、加碱自控系统应接入临武县供排水有限公司智慧水务平台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6.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2年 11 月 14 日至2022年 11月 18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 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9号大屋里(原中颐)酒店13楼1307室 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现金或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9号大屋里(原中颐)酒店13楼1306室。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9号大屋里(原中颐)酒店13楼1306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5.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持手持件检验投标人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持手持件检验投标人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00 元)。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等多种方式(非现金)递交,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请在进账凭证上注明“临武县供排水有限公司水厂改造项目(设备)”。如未注明,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查实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未按时足额或未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https:///)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名称:临武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2)地址:临武县舜峰镇新村路13巷8号
(3)联系人:唐山
(4)电话:151*****274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名称: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9号大屋里(原中颐)酒店13楼1307室
(3)联系人:陈冠蒲156*****731
(4)电话:0735-*******
(5)电子邮箱:QQ*********
十、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带上身份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不戴口罩者将不得入内。
2022年11月13日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单位)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单位)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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