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海镇省级小城镇基础设施(滨河路B段)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竹海镇省级小城镇基础设施(滨河路B段)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宁县竹海镇省级小城镇基础设施(滨河路B段)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长宁县竹海镇省级小城镇基础设施(滨河路B段)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发改固[2015]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竹海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宁县竹海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长发改固[2015]4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01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长宁县竹海镇相岭社区滨河路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滨河路B段实施:人行道铺设花岗石总面积2444平方米,地面硬化面积2018平方米,道牙1222米,填挖方约13000立方米;建设dn6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总长1150米、dn300钢筋混凝土承插管65米、dn100pvc管430米、Φ1250混凝土检查井62座、雨篦子45座;栽植人行道绿化树155株;安装路灯45套;建公交站牌1套,安装垃圾桶35套;建通信缆沟670m、通信管束670m。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图纸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2日23:59时,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bsggzyjyxxw.com/),并凭注册帐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技术服务费200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市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宁县竹海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长宁县竹海镇人民政府


邮 编: 644300


联 系 人: 樊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宜都花园8栋2单元5楼19号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 曾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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