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头镇民生村雨水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台头镇民生村雨水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人民政府机关 台头镇民生村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L2022-A-05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台头镇民生村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2022-A-050
项目名称:台头镇民生村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745万元
最高限价:170.074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70.0745170.0745其他建筑物施工台头镇民生村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民生村境内,本次招标主要包含:排水管道工程,雨水管道自东向西,起点为村东现状2.72*3.6米涵洞,沿现状渠道向西延伸,终点至现状D2000涵洞,全长314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5.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 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 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项目部人员配备: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正项目经理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出具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型、小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备查)。(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2022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网上领取。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韵达(静海总店)北行20米办公楼2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韵达(静海总店)北行20米办公楼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 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JL2022-A-050 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账户名称: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账户号码:4413 5010 0100 0402 19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 jinlinjsgczx@126.com,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 3)邮件主题为:JL2022-A-050 报名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西台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韵达(静海总店)北行20米办公楼2楼
联系方式:181*****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81*****87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标签: 雨水管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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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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