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重症转运设备进口论证
新生儿重症转运设备进口论证
新生儿重症转运设备 进口论证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平湖市妇幼保健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202*****509*****
三、 采购项目名称:新生儿重症转运设备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1 | 瑞思迈 | 澳大利亚 |
2 | 德尔格 | 德国 |
七、 申请理由:新生儿重症转运系统包括转运呼吸机、婴儿培养箱、转运台车等其他相关抢救设备,重症新生儿转运对设备要求极高,经比较,进口产品在稳定性、可靠性上占有比较大的优势,且进口产品在通气模式、电池性能上表现更好,更能确保新生儿在转运过程中的安全,提高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故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吴秀杰 | 高工 | 杭师大附院 |
张际州 | 医工 | 杭州中医院 |
张骏 | 高工 | 杭州第三人民医院 |
莫利明 | 高工 | 杭州第一人民医院 |
蒋积余 | 工程师 | 杭州肿瘤医院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见附件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平湖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应静静
联系电话:188*****325
传真:/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02-620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陆科
监管部门电话:0573-********
传真:/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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