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X2JL202109040009(省内编号1073)销号公示
榆树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X2JL202109040009(省内编号1073)销号公示
1073号信访案件:榆树市五棵树镇互助村,村东小孤树往南松花江边堆放正大养殖场的鸡粪,面积为5垧地,约几万立方米,产生的气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该位置距离松花江一百多米,举报人担心会污染松花江。
责任单位: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市畜牧业管理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
办理情况:2021年9月5日,长春榆树经济开发区组织畜牧、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前往榆树市五棵树镇互助村东小孤树屯南现场核实,榆树市五棵树镇互助村东小孤树屯堆放的鸡粪,是吉林正大畜禽有限公司榆树富民养殖分公司(以下简称富民养殖分公司)所属养殖场产生的(其坐标为126.********,44.********),经确认地块面积约为*****平方米,地类为基本农田。该处距东小孤树村、互助村、白土崖子村、大刘店村分别为1590米、1891米、1994米、2075米,距松花江为201米。地块所有人为榆树市水利局所属松前灌区管理中心,现承包人为李某某。
富民养殖分公司于2010年9月成立,由泰国正大集团投资建设,该公司2011年至2015年间产生的鸡粪由当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使用,2016年3月,富民养殖分公司与吉林中瑞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中瑞公司)签订无害化处理合同。2021年3月,中瑞公司因企业经营不善停产,在此情况下富民养殖公司与五棵树镇裕农有机肥收购销售部签订了无害化处理合同,由该销售部处理富民养殖分公司所产生的鸡粪,其法人为李某某。从2021年3月开始,五棵树镇裕农有机肥收购销售部陆续向此地堆放来自富民养殖分公司产生的鸡粪。
2021年9月5日,长春榆树经济开发区相关人员对现场核查时发现,从2021年3月开始,五棵树镇裕农有机肥收购销售部将富民养殖公司产生的鸡粪堆放至榆树市五棵树镇互助村东小孤树屯,截至2021年9月,累计堆放鸡粪约3万立方米,调查人员在现场发现,该场地没有建设防渗措施,并散发出异味。因此,鸡粪堆积、产生的气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问题属实。该堆粪处西侧距松前一级站灌区最近点为78米,灌渠底高程比堆粪池顶高程高4.5米;南侧距松花江最近距离201米,中间有台地相隔,台地高程比该处顶高程高约5米,因此不会出现溢流入松花江的问题。
为了保证整改工作合法合规,开发区聘请吉林中实环保公司制定了《吉林正大榆树富民分公司在五棵树镇堆存鸡粪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全程进行咨询和管理,同时为了充分利用冬季转运的优势条件,抢抓工期,开发区与吉林省沃元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转运协议,2022年3月底鸡粪转运完成;中实环保公司和吉林省众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已对该地块土壤进行调查、取样、勘测。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满足未来规划(农用地)土壤性质和地下水质量要求,均符合复耕要求。2022年6月底对该地块进行安全利用,种植黑荞麦并且长势良好。
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此案件已办结,符合销号标准,可以销号。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榆树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0日
受理部门: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
联系地址:榆树市行政中心办公楼556室
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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