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公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购买光明区小型水库管理范围项目土地整备交通辅助服务(2022年第三期)
光明区公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购买光明区小型水库管理范围项目土地整备交通辅助服务(2022年第三期)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区小型水库管理范围项目土地整备交通辅助服务(2022年第三期)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购买光明区小型水库管理范围项目土地整备交通辅助服务(2022年第三期)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按照委托方的工作需求,服务方提供交通辅助服务予以保障,以协助各工作组高效地开展相关土地整备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该项目土地整备任务。 1.驾驶员需熟悉光明区地形,有有效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 2.提供的交通辅助服务车辆已经办理了相关的车辆保险并在保险有效期内(包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为100万元、盗抢险、驾驶员险、乘客险、无过错损失补偿险、自燃自爆险、挡风玻璃险及交强险等),保证符合条件的使用车辆。 3.提供交通辅助服务应包括车辆的购置税、保险费、发票税和车辆的日常维护及年检费用、燃油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4.提供的交通辅助服务车辆性能要求能够满足土地整备中心工作的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随车工具和各项证件附件齐全有效。 5.提供的交通辅助服务车辆应当符合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行驶车辆,并办理好年审、绿标等相关手续。 6.及时做好交通辅助服务车辆正常的维修及保养,确保及时有效提供辅助服务。 7.若交通辅助服务车辆无法使用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及时更换接送服务车辆使用。 8.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行车。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邀请招标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风景路61号 联系人: 梁灿威 联系电话: 199*****268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4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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