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分行营销物品与宣传品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分行营销物品与宣传品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分行营销物品与宣传品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HW********)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分行营销物品与宣传品定点供应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HW********),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分行营销物品与宣传品定点供应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3、投标人经营场所房产证明,非自有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4、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7、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2019年度-2021年度)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9、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1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10、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1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1、投标人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1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14、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15、投标人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16、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11月21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5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分行营销物品与宣传品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HW********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分行营销物品与宣传品定点供应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分行营销物品与宣传品定点供应项目

2、采购内容:哈尔滨分行宣传品项目,主要类别粮油类、小家电类、生活电器类、厨房用品类、日用品类、床上用品类、汽车用品类、电子产品类、其他商品类

3、入围有效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4、质量标准:合格

5、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入围家数:拟入围不超过6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3、投标人经营场所房产证明,非自有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4、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7、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2019年度-2021年度)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9、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1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10、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1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1、投标人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1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14、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15、投标人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16、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15日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21日16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5日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21日16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不需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不需提供);

(3)营业执照;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5)经营场所房产证明,非自有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6)2019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7)近一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1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8)近一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1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9)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证明材料

(10)“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11)企业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须盖公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本企业合法合规,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4)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5)不是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等;6)本企业售后服务体系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7)本企业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8)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等等。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意事项:①原件可留代理机构存档的可不提供复印件,存档的材料不予归还、调换或作其他佐证。②启用电子证书不再核发纸质证书的,可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未更换电子证书或核发纸质证书的仍需提供证书原件。③资格要求中有日期限定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限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④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内容清晰,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书、虚假数据、虚假承诺的,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只有按上述要求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

七、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218号

联 系 人:邓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hljjzcg@lj.icb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转810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218号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4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51-********转810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122600*****981*****
,黑龙江,哈尔滨

标签: 营销物品 宣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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