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征集拟开放许可专利的通知
关于组织征集拟开放许可专利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吉林省专利转化行动计划,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吉林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工作部署,现组织征集拟开放许可专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吉林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介绍
(一)工作思路
参照开放许可制度的基本理念、特征和环节,由专利权人事先明确许可意愿和条件、经省知识产权局公开发布、促进专利“一对多”快速许可。
(二)试点任务
1.广泛征集许可专利。有开放许可意愿的专利权人筛选产业化前景好、技术成熟度高以及法律稳定性强的专利技术,并就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和标准、许可期限等作出声明。许可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 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分析报告。
2.加强信息内容核查。省知识产权局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春专利代办处对拟许可专利的有效性、是否存在排他许可或独占许可、是否进行了质押登记等情况进行审核。
3.集中发布许可信息。一是将许可信息名录在门户网站、政策直达平台、省市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以及省专利市场等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发布。二是在微信公众号“吉林专利市场”进行许可信息录入和发布,便于高校院所对开放许可专利进行在线统一管理和许可达成情况追踪,也便于被许可人掌握更多详细的专利信息。试点期间,专利权人原则上不得撤回已发布信息,确需撤回的应提出撤回申请,经审核后撤回。
4.引导许可合理定价。专利权人可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引(试行)》、2021 年度及近五年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使用费数据中同行业平均许可金额或费率,通过一次性付费、提成支付、入门费附加提成支付等方式,实现专利开放许可的合理、公允、低成本定价。鼓励专利权人适当降低许可使用费标准、进行阶段性免费许可,探索先试用、后付费等方式,更好激发许可需求方积极性,以合理有效的方式扩大许可收益。
5.进行精准匹配推送。运用大数据手段对开放许可专利进行分析,得出相似专利列表,结合企业数据,按照关联匹配度筛选出推荐企业列表,通过政策直达平台将相关专利信息定向推送给中小企业。
6.拓展供需对接渠道。发挥省知识产权协会、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等机构载体作用,通过组织专场磋商、专题路演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为供需双方提供对接服务,并及时跟踪掌握许可达成情况、专利实施成效等后续情况。
7.规范交易流程。许可双方应签订专利开放许可(试点)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基本权利义务,对必要事项进行约定,保障许可交易安全。已达成许可的专利,支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法定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专利权人提交许可信息表后进行专利权转移的,应当提请省局撤回已公布的信息。
8.开展纠纷调解。充分运用已有的专利纠纷调解机制,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协会等具有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职能的机构作用,对试点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依法积极做好调解工作,指导许可双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所内征集安排
请各部门通知到位,加强组织动员。有开放许可意愿的项目组请填写《吉林省专利开放许可信息汇总表》(附件1)、《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发明人版本)》(附件2),于2022年11月16日前以部门为单位递交成果转化处。
递交方式:电子版发邮件至ipciomp@ciomp.ac.cn(外网),《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发明人版本)》签批纸质件交至研发大厦5楼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成果转化处 姜楠 ********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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