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北延线工程佛山段220千伏及110千伏高压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
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北延线工程佛山段220千伏及110千伏高压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北延线工程佛山段220 千伏及110 千伏高压线迁改工程立项审批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顺府常决定[2021]103号批准,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路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北延线工程佛山段 220 千伏及110 千伏高压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2.3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拟将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北延线工程佛山段周边影响其建设的高压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进行迁改,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架空线路包括220kV旭良线、220kV容旭甲乙线、220kV旭隆线、110kV旭欣甲乙线(同塔110kV旭容线、旭华线)、110kV旭桂甲乙线(同塔110kV旭中甲乙线)等;电缆线路包括110kV旭牵线、110kV旭东甲乙线等。迁改后220kV旭良线、220kV容旭甲乙线、110kV旭牵线、110kV旭东甲乙线利用本工程新建电缆隧道及电缆管沟敷设与原线路驳接;220kV旭隆线、110kV旭欣甲乙线(同塔110kV旭容线、旭华线)、110kV旭桂甲乙线(同塔110kV旭中甲乙线)采用架空改架空与原线路顺接等。投资估算约4.39亿元,建安费约*****万元。
2.4勘察设计周期:本项目勘察设计周期为180日历天,其中各阶段要求如下:
(1)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同时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及完成方案设计修改及深化,同时提交规划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及方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2)通过勘察及方案设计成果审查后15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7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3)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4)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取得财政部门(如有)或招标人审核的所有涉及本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2.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00元
2.6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的招标内容为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北延线工程佛山段 220 千伏及110 千伏高压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及其相关的后续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工作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地质勘察、物探、地形测量及水文气象分析等。
(2)设计工作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设计跟踪、编制竣工图文件等,配合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各阶段供电部门报审等工作,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合完成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含编制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变更(含变更的造价预算)等后续服务)等工作。
2.7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现行的相关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项目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满足国家、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达标投产。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
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担本项目的有效的如下(1)和(2)资质证书:
(1)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上述(1)中资质且承接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非联合体投标的,资质类别需同时具有“设计类企业”及“勘察类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设计单位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勘察单位资质类别为“勘察类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4.5.1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5 月至2022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本款“近三年”是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7投标人的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则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220kV或以上电力线路新建或迁改工程设计项目。
注:(1)须提供:①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的批复文件(或审查意见)复印件。
(2)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1 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0757-********。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6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6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邮 编:******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电 话:0757-********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
邮 编:******
联 系 人:齐工
电 话:0757-********
传 真:0757-********
电子邮件:**********@qq.com
2022年11 月14 日
标签: 工程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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