涠洲油田群生产处理中心优化产能建设配套项目采办计划公告(第1批)
涠洲油田群生产处理中心优化产能建设配套项目采办计划公告(第1批)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涠洲油田群生产处理中心优化产能建设配套工程项目采办计划相关内容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涠洲油田群生产处理中心优化产能建设配套工程项目 振动分析 | 1、振动分析; 2、成果文件。 | 2023年4月 | 1)应具备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海洋石油)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截标之日近5年内有海洋平台整体结构分析或评估相关专业业绩; 3)截标之日近5年内有设备振动分析或评估相关业绩。 | |
2. | 涠洲油田群生产处理中心优化产能建设配套工程项目 水力旋流器 | 1、水力旋流器橇1台,*****m3/d; 2、陆地安装和海上调试支持。 | 2023年2月 | 1)截止开标之日近10年内有至少2台套水力旋流器成功应用业绩;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成橇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3. | 涠洲油田群生产处理中心优化产能建设配套工程项目 注水泵 | 1、注水泵5台,每台排量7800m3/d; 2、陆地安装和海上调试支持。 | 2023年2月 | 1)截止开标之日近10年内有至少2台套,每台套排量不低于3000m3/d注水泵成功应用业绩;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成橇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4. | 涠洲油田群生产处理中心优化产能建设配套工程项目 化学药剂橇 | 1,化学药剂橇2套,包括破乳剂、阻垢剂、清水剂等; 2、陆地安装和海上调试支持。 | 2023年2月 | 1)截止开标之日近10年内有至少2台套化学药剂橇成功应用业绩;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成橇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5. | 涠洲油田群生产处理中心优化产能建设配套工程项目 外输泵 | 1,外输泵3套,排量3250m3/d; 2、陆地安装和海上调试支持。 | 2023年2月 | 1)截止开标之日近10年内有至少2台套,每台套排量不低于2000m3/d原油外输泵成功应用业绩;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成橇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6. | 涠洲油田群生产处理中心优化产能建设配套工程项目 外输压缩机橇 | 1,外输压缩机橇2套,排量******Sm3/d; 2、陆地安装和海上调试支持。 | 2023年2月 | 1)截止开标之日近10年内有至少2台套,每台套排量不低于*****m3/d外输压缩机橇成功应用业绩;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成橇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7. | 涠洲油田群生产处理中心优化产能建设配套工程项目 井口控制盘 | 1,井口控制盘1套,1个公共模块,3个单井模块,备用13个单井模块的安装空间; 2、陆地安装和海上调试支持。 | 2023年3月 | 1)截止开标之日近10年内有至少2台套井口控制盘成功应用业绩;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成橇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8. | 涠洲油田群生产处理中心优化产能建设配套工程项目 海水泵及电动消防泵 | 1,海水提升泵2台,300m3/h; 2,电动消防泵2台,500m3/h; 3、陆地安装和海上调试支持。 | 2023年3月 | 1)截止开标之日近10年内在海洋石油平台或者FPSO或者海洋石油平台陆地终端至少各2台套海水泵和电动消防泵成功应用业绩;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成橇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9. | 涠洲油田群生产处理中心优化产能建设配套工程项目 制氮橇 | 1,制氮橇1套,100Sm3/h; 2、陆地安装和海上调试支持。 | 2023年3月 | 1)截止开标之日近10年内有至少2台套排量不小于100Sm3/h制氮橇成功应用业绩;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成橇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10. | 涠洲油田群生产处理中心优化产能建设配套工程项目 空压机及干燥器橇 | 1,空压机及干燥器橇1套,550Sm3/h; 2、陆地安装和海上调试支持。 | 2023年2月 | 1)截止开标之日近10年内有至少2台套排量不小于550Sm3/h空压机橇成功应用业绩;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成橇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11. | 涠洲油田群生产处理中心优化产能建设配套项目涠洲电网及涠洲终端新建电站基本设计服务 |
| 2022年12月 |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日起计)至少有一项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燃气轮机电站的初步设计或详细设计的业绩,同时至少有一项35kV或35kV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项目的初步设计或详细设计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业绩证明文件(最终接收证书或最终调试报告或用户运行证书。证明文件中需要包括含设备名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用户名单、用户所在地国家(地区)等信息)。 |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成立时间满3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集团公司内部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以及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的供应商除外); 3.依法缴纳税收,且近3年内(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企业运营无违法犯罪记录,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不在政府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4.供应商不在受控供应商及人员名单范围内。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应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意向供应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如我方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澄清和补充,意向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回复,过期无回复视为维持原材料不变。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标签: 优化产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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