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新疆冬季旅游产业交易博览会冬博会(展会)及配套活动策划执行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2022-XBZC-01225
第十六届新疆冬季旅游产业交易博览会冬博会(展会)及配套活动策划执行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2022-XBZC-01225
项目概况
第十六届新疆冬季旅游产业交易博览会冬博会(展会)及配套活动策划执行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XBZC-*****
项目名称:第十六届新疆冬季旅游产业交易博览会冬博会(展会)及配套活动策划执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第十六届新疆冬季旅游产业交易博览会冬博会(展会)及配套活动策划执行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负责本届冬博会室内外展区展位规划、设计及布展搭建,包括自治区文旅厅和乌鲁木齐市文旅局的特装展位设计搭建;冬博会配套活动的策划与执行,以及嘉宾邀请接待;冬博会会务接待工作;冬博会展会及配套活动整体视觉设计,及物料制作,包括冬博会整体氛围设计、制作、安装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2年11月下旬。(具体根据实际活动举办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落实(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运营企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截止时间打印)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方式:线下,如果因为疫情特殊情况,供应商可以线上邮箱报名,200.00元文件费以网银或电汇的方式汇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注:若因疫情原因供应商无法完整提供报名材料的,需出具情况说明;
售价(元): 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将以下资质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qq.com邮箱
①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截止时间打印)并加盖公章;
注:若因疫情原因投标人无法完整提供报名材料的,需出具情况说明(内容为:承诺本公司所提供的电子报名材料均属实,未完整提供的报名材料,承诺在解封后2个工作日内完整提供,否则愿意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市文物局)
地 址:益民大厦22楼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150*****223 158*****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华、刘建新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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