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沙镇、石屏乡、椒园乡4个土地整理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双沙镇、石屏乡、椒园乡4个土地整理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古蔺县国土资源局以古国土资发[2015]28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古发改比选备案[2015]39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古蔺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名称 古蔺县双沙镇、石屏乡、椒园乡4个土地整理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
建设地点 古蔺县双沙镇白马村、万寿村;石屏乡石屏村、青凤村、三桂村;椒园乡犀牛村、玉河村、钟山村
实施时间 2015年5月起(45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双沙镇万寿村建设规模12662.99亩,双沙镇白马村建设规模4285.47亩,石屏乡石屏村、青凤村、三桂村建设规模9853.24亩,椒园乡犀牛村、玉河村、钟山村建设规模13091.4亩。具体内容:勘测设计、可研、规划设计及预算等全部工作
建设资金 省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其他 无预付款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勘察设计1 古蔺县双沙镇白马村土地整理项目
勘察设计2 古蔺县双沙镇万寿村土地整理项目
勘察设计3 古蔺县石屏乡石屏村、青凤村、三桂村土地整理项目
勘察设计4 椒园乡犀牛村、玉河村、钟山村土地整理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和测绘乙级。。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近三年至少完成三个土地整理设计和土地整理测量业绩,提供中选通知书,合同(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存)并留业主电话备查;2、比选申请人采用A种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请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将银行回单及企业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传真到****-*******,并注明工程项目名称;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须社保部门盖章,单位复印加盖印章);5、每个合同段独立提供一份比选资料,比选现场不接受补充资料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5年05月0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05月13日09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古蔺县土地统征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古蔺县支行
账 号:2304 3511 2902 0127 58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勘察设计1 E.固定价 / 21.00 1
勘察设计2 E.固定价 / 45.00 2.20
勘察设计3 E.固定价 / 40.00 2
勘察设计4 E.固定价 / 42.00 2.10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5年05月13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古蔺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古蔺县古蔺镇滨河路
邮 编: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2015年05月08日 (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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