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专利代理机构资格遴选招标公告
上海大学专利代理机构资格遴选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上海大学专利代理机构资格遴选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C********S
项目名称:上海大学专利代理机构资格遴选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上海大学专利代理机构资格遴选(不超过5家专利代理机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延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书、资信证明等文件;具有良好的业绩、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人必须没有违规代理行为发生、没有被管理机构通报批评记录的专利代理机构,并具备指派处理材料、化工、冶金、机械、电子、自动化、通信、计算机、环境生态、力学、生物医药等领域至少两名专利代理人处理相关专利代理事务的能力;
7)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11:00:00,下午13:00:00-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方式:邮箱获取售价(元):5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5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进入大楼需提供上海地区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书;
(3) 投标人必须没有违规代理行为发生、没有被管理机构通报批评记录的专利代理机构(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 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投标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供应商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在上述时间段内将报名资料发送至wangyue@shzfcg.cn邮箱领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投标人须保证登记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3、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4、 开标携带资料: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并携带出席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名称: 上海大学
地 址: 上大路99号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21-********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人:王老师 石老师
电话:021-********-8016/8018
传 真:021-********
邮 箱:wangyue@shzfcg.cn
标签: 专利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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