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粮库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心粮库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5GC0601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中心粮库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甬江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18047.06万元,其余由宁波市甬江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通过拆迁置换方式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洪塘街道旧宅村,东至洪塘庄桥边界,南至现状宁慈公路河道,西至机场路防护绿地,北至铁路用地。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9548㎡,总仓容为4.5万吨,总建筑面积15018㎡,其中平房仓7栋,建筑面积10815㎡;临时粮仓、机械库1栋,建筑面积1545㎡;综合楼建筑面积2249㎡;变配电间建筑面积69㎡;机房、药品库、门卫建筑面积131㎡;一站式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09㎡。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气调通风、粮情检测等相关设施。
概算造价:总投资概算26047.06万元。
工期要求:45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达到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招标范围:本工程建筑(含精装修)、安装工程、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公共通道及桥梁等施工总承包{粮仓门窗、粮仓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环流熏蒸系统、气调系统、电梯、变配电设备、厨房设备、工艺设备(包括进出仓设备、杀虫设备、测虫设备、粮情测控设备、粮库管理设备、制氮设备、地磅设备等)等不列入本次总承包招标范围,但属于总承包管理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1个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满足施工资质管理规定(适用于按建建【2001】82号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取得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适用于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中新资质标准就位或取得新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大厅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世杰、徐情情
联系电话:****-****************
传真:0574-********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6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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