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中心专业化场馆(田径比赛)改造(第二次)招标公告

体育中心专业化场馆(田径比赛)改造(第二次)招标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2015]7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2015】033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成都体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2.2 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十一号
2.3 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塑胶跑道翻新、划线,热身场地设置,看台维修、防水、粉刷,厕所翻新设施设备更换维修,运动员休息室改造,主席台区域防滑地毯更换,轮椅存放区改造,场馆主体顶棚更换维修,外檐粉刷,运动员力量练习健身房改造,LED大屏(p10)安装工程,更换低压配电柜40面,低压开关40个,低压补偿4面,变压器5台等。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06月
2.5 项目总投资:992.73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992.73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房屋建筑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05月14日09时3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200.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体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11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申先生
电 话:***-********
传 真:********-****


2015年05月08日(上网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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