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B软卧客车改造再次招标公告

25B软卧客车改造再次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下简称路局采购办),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㈠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局25B软卧客车改造

㈡项目编号:上铁物招(2015)-50号

㈢项目内容:


标段

品 名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软卧客车改造

25B

30

㈣ 主要技术、质量要求:

根据上海铁路局客车运用要求,拟对配属30辆独立供电式25B型软卧客车按常规25G型车进行加装改造。主要包括燃煤锅炉采暖改为电采暖、DC48V照明改为AC220V照明、新增电茶炉等内容。

1 改造车辆状态描述

1.1 2001年长客厂制造。

1.2 原车车下配置AC380V Ⅰ、Ⅱ路通过线,单车供电柴油发电机组、轴驱发电、DC48V蓄电池组;车上设置XPD配电盘、DC48V照明等。

1.3 原车车顶配置单元式空调机组。

1.4 原车车内配置燃煤锅炉采暖装置。

1.5 原车装用209P型转向架。

1.6 原车配置橡胶风挡。

2 改造范围

2.1 保持平面布局不变,将原锅炉室改为储藏室。改后平面布置详见“附图1:改造前后平面对比”。

2.2 取消原车燃煤锅炉采暖装置,加装电热采暖装置,并对相应电气控制系统、配线、内装结构等进行改造。

2.3 原车DC48V照明改造为AC220V照明,并对相应灯具、配线、控制系统等进行改造。

2.4 保留原车空调机组和控制柜,配电柜重新布置。

2.5 对部分车辆加装客列尾装置。

3 改造部分执行标准及文件

TB/T 2704-2005 《铁路客车电取暖器》

TB/T 1759-2003 《铁道客车配线布线规则》

TB/T 2227-1996 《铁道客车车电配线耐压试验方法》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道客车用电线电缆技术条件V1.0〉的通知》(铁运〔2013〕13号)

《关于客车车辆电线电缆造修质量源头专项整治的通知》(铁总运函〔2013〕9号)

《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印发〈120km/h客车转向架取消踏面清扫器等问题研讨会议纪要〉的通知》(运辆客车函〔2012〕394号)

4 具体改造方案

4.1 锅炉室改为储藏室

原锅炉室改造为储藏室。利用原锅炉室铁水盘结构重新布置地板及地板布;原锅炉室墙板采用双贴面胶合板重新补齐;平顶板采用双面贴胶合板结构,顶板中央设置2×15W统型顶灯,间内门口侧面设置顶灯开关;原锅炉室门保留;端墙煤箱斗保留;外端墙铁墙板更新为木质结构墙板。

4.2 取消燃煤锅炉采暖装置

拆除原车燃煤锅炉采暖装置。拆除原车锅炉膨胀水箱、锅炉储水箱、散热管路横管系;拆除包间、大走廊、厕所、洗面间等两端小间的散热管罩;厕所立管罩保留,内部增设挡板;原锅炉室自然通风器封堵(在法兰处增设钢板),锅炉活顶盖的烟囱口封堵。

4.3 加装电热采暖装置

按照TB/T 2704-2005《铁路客车电取暖器》标准,采用统型板式电热器,电热器内设置不可恢复超温保护器。

各包间设置800W电热器(型号DR80-130×18)共计9个,大走廊窗下设置800W电热器(型号DR80-130×18)共计10个,洗面室设置650W电热器(型号DR65-50×46)1个,小走廊及各小间各设置600W电热器(型号DR60-52×38Y)共计5个,全车电热功率为18.85kW。电热功率及设置可根据车辆实际结构进行适当调整。

电热器后方墙板参照原车双贴面胶合板补齐,侧墙增设木梁,采用胶合板或硬木材质,用于固定墙板或电热器。电热器采用木螺钉固定,可安装于12mm厚墙板或通过7mm厚墙板安装于木梁上。电热器安装后四周预留有不小于40mm的散热空间,以便于检修。电热器安装满足TB/T2704-2005《铁路客车电取暖器》标准要求。

4.4 照明系统改造

原车DC48V供电系统改为AC220V供电系统。全车灯具原则不做改动,将原来的逆变器更换为镇流器,按常规RW25G型车保留设置应急灯;原车部分无法更换镇流器的灯具更新。灯具布置详见“附图2:灯具布置示意”。

4.5 配线改造

针对改造部分,按照TB/T 1759-2003《铁道客车配线布线规则》、TB/T 2227-1996《铁道客车车电配线耐压试验方法》、《铁道部关于印发〈铁道客车用电线电缆技术条件V1.0〉的通知》(铁运〔2013〕13号)、《关于客车车辆电线电缆造修质量源头专项整治的通知》(铁总运函〔2013〕9号)等各项标准、要求执行。

侧墙内部(电热器后方)设置电热线槽。电热线槽采用扣盖结构,表面绝缘处理,保证配线整体绝缘性能。

重新配置电热器电源线。布线示意详见“附图3:电热器电源线布线示意”,实际布线可根据现车结构进行调整。电源线径U、V、W三相采用2.5mm2电线,N线采用4mm2电线,接地线采用2.5mm2电线;设计时进行U、V、W三相平衡。

重新配置照明电源线。采用交直流分开的方式进行布线,包间上的分线盒保留。原车照明线槽取消(原车为一位侧车顶一排线槽),重新设计线槽结构,根据现车情况确定是否采用车顶一、二位侧各设一排的型式,需增加二位线槽吊座,线槽体采用1.2mm厚钢板制作,焊有接地螺栓;车顶适当位置焊接接地座,用于线槽和灯具配线接地。各照明布置:①终夜灯:乘务室、通过台、一二位小走廊、大走廊、洗面室、储藏室、厕所;②半夜灯:包间顶灯;③直流灯具:床头灯;④应急灯:乘务室、大走廊、一二位走廊、通过台,实际布置可根据现车结构进行调整。交流照明的U、V、W三相及N线、接地线均采用1.5mm2电线,设计时采用U、V、W三相平衡原则;床头灯(DC48V)原车配线保留,因控制柜重新布置,床头灯进柜的电源线根据现车结构确定是否更换,更换时仍采用4mm2电线;应急照明(DC48V)采用1.5mm2电线。布线示意详见“附图4:灯具布线示意”。

车下设置分线箱,并重新配置上车线,上车线采用25mm2,分线箱采用不锈钢立式结构,方便接线及日常维护。

4.6 控制系统改造

按照TB/T 1759-2003《铁道客车配线布线规则》、 TB/T 2227-1996《铁道客车车电配线耐压试验方法》等标准执行改造。

原车所有电气柜(空调控制柜除外)全部更换,原车车下部分设备如整流箱、柴油机组、油箱、轴驱发电机以及车上部分设备如恒压箱、XPD配电盘、柴油机控制柜、逆变电源等取消,重新设计布置电源转换箱、照明控制箱、应急电源箱。所有新增的电气柜采用具有生产资质厂家的产品,确保装车应用安全。取消车下原48V蓄电池箱,增加应急蓄电池箱及中倍率碱性免维护蓄电池。

电热、照明控制方式参照常规25G型车执行。端部电热采用单独控制,客室电热分为两路控制,实现半暖和全暖工况,并与空调互锁。

4.7 其它结构改造

客室、走廊管罩取消后,管后板补齐,采用铝压条固定;管后板厚度根据原车结构确定,补齐后与原墙板保持同一平面。新增管后板与原车墙板允许存在新旧差异。

拆除原车采暖系统后,原间壁、墙板、顶板上外露孔洞用镀锌钢板封堵。

小走廊地沟盖板保持原型,用木螺钉固定牢固。

原车风扇取消,风扇安装座保留。

根据需要部分车辆乘务员室改为播音室,增设广播电源箱,车顶钢结构相应改造且布置播音布,乘务员室门相应改造。

4.8 首尾车客列尾装置改造

根据“运装客车〔2010〕74号文”、“铁总运函〔2013〕8号文”等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加装客列尾装置。

4.9 增设储藏室标识牌。

4.10 杠杆比核算

经核实,该批25B型软卧客车自重为52.6t。改造中取消料件重量:锅炉0.65t,散热管0.3t,车下电池箱及电池1.4t,柴油机组及油箱1.48t,轴驱发电机0.17t;改造中新增料件重量:电热采暖装置0.49t,应急电源箱电池0.3t,电气柜0.5t,其它0.94t。根据计算,改造后整车自重减少1.77t,原车自重为52.6t,改造后自重为50.83t。

根据《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印发〈120km/h客车转向架取消踏面清扫器等问题研讨会议纪要〉的通知》(运辆客车函〔2012〕394号)中规定的209P型客车转向架自重与杠杆比关系,50.83t与52.6t应为同一杠杆比。所以,原车杠杆比不需更改。

5 试验

5.1 耐压试验

改造完毕后,需根据TB/T 2227-1996《铁道客车车电配线耐压试验方法》标准,对新增配线进行绝缘耐压试验,交流的相与相、线与线之间(三相四线制的U、V、W与N电源线之间)分别施以规定的耐压值进行试验,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5.2 电热试验

对电热器进行检查,检查接线是否正确,是否有接线松动不牢的情况,如发现应重新压接;用万用表测量电热器接地线是否有效接地,如存在接地不良,应及时解决;在电源柜用万用表电阻档检测电热器电源线线间及对地是否有短路现象。

在电源柜用万用表电阻档测客室、端部电热器Ⅰ、Ⅱ路之间正负线阻值应接近一致,如超出,及时查找原因。

对电热器进行通电试验,电热器应正常发热,全暖、半暖控制正常。

5.3 客列尾装置试验

旅客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完成后,需测量客车上的天馈线驻波比。将被测车辆的天馈线连接在天馈线测试仪上,调节天馈线测试仪,将其调节到测量天馈线驻波比的界面上,按下数字键“8”,即显示屏下方显示M1的数值即为此车的天馈线驻波比。天馈线驻波比不大于1.5。

5.4 照明试验。

二、潜在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生产厂家(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2.具备中国铁路总公司认可的相应客车车型设计或制造资质;

3.投标人必须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具备良好改造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

5.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6.必须在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9日至2015年5月13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天目东路80号3号楼312、308室(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代理商符合潜在投标人条件,则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项目的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2.开标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评审地点:上海市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10会议室。

八、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 传真:***-********

十、招标机构: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天目东路80号3号楼308室

邮编:200071

联系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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