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工程及配套(一期)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海工程及配套(一期)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大禹招字[2015]第006-1号
开标时间:2015-05-2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江阴工业集中区东部填海工程及配套项目(一期)
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大禹招字[2015]第006-1号)
1. 招标条件
江阴工业集中区东部填海工程及配套项目(一期)已由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项目业主。为加快该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决定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建设合作人投资建设本项目。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委托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资建设合作人对本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阴工业集中区东部填海工程及配套项目(一期)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二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工业区。
2.3 项目投资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投资约20亿元,以项目经福清市财政部门审核后金额为准。
2.4 招标内容和范围:
2.4.1本项目为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项目。
2.4.2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江阴工业集中区东部填海工程及配套项目(一期)项下的投融资、前期咨询及应由项目公司负责完成的前期审批工作、施工总承包建设(含围垦、海堤及其他工程等)、完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维护管理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一期,一期约20亿)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5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招标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江阴工业集中区东部填海工程及配套项目(一期)PPP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双方进行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招标人与项目公司签订《江阴工业集中区东部填海工程及配套项目(一期)PPP投资建设合作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建设合作合同》”),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工程融资、投资、建设管理、维护并承担风险。项目公司和中标人签订该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由中标人负责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总承包。
2.6建设工期:本项目总工期3年,根据项目实际分年确定完成工程投资建设的比例不低于40%:40%:20%(《投资建设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适用于①中标投资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②中标投资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现行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中合格等级标准(适用于中标投资人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它国家相关规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融资能力并具有相应工程建设资质的企业法人(不含福清市本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的国有企业),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不含福清市本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的国有企业)。
3.2.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产状况、资金实力和投资建设能力。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或中国境内商业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AA级及以上等级。
3.2.3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
(1)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近五年内投标人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国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堤坝或围垦工程。(已做完工验收的工程业绩认定以验收报告为准,未做完工验收的工程业绩认定以合同和业主证明为准。)
(2)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近五年内投标人作为投资人在国内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建设项目业绩。(业绩认定以签订合同为准)
3.2.4投标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1#楼2层)。
4.2潜在投标人请派代理人携带下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投标申请原件;
(2)投标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公证应由设区市及以上公证机构出具,否则无效)、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投标人项目经验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3.2.3项;
(5)信用评级机构或中国境内商业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明原件。
(6)投标人概况和联系方式。
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技术资料,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含招标项目技术资料)每套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5年5月29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 2015年5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8. 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日前1天下午17:00前;
8.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8.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万元整(小写:¥4000万元)。
8.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应注明项目名称)
开户名称: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清江阴支行
账 号:****************23
开户名称: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清市支行
账 号:***********************
开户名称: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账 号:****************0000
开户名称: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福州福清支行
账 号:****************0
上述四个账号投标人可任选其中一个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
9.信用保证金的提交:
9.1信用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1天下午17:00前,以银行保函方式递交的信用保证金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9.2信用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提交,或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9.3信用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总计人民币陆亿元(小写:6亿元)。其中5.4亿元中标后直接转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余下0.6亿元直接支付给项目公司转为工程建设管理费,作为项目公司费用开支。
9.3信用保证金递交帐号:(应注明项目名称)
开户名称: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清江阴支行
账 号:****************23
开户名称: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清市支行
账 号:***********************
开户名称: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账 号:****************0000
开户名称: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福州福清支行
账 号:****************0
上述四个账号投标人可任选一个账户汇入信用保证金。
说明: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亿,出资占比:招标人10%,PPP中标人90%。PPP中标人应出注册资本金金额为6亿*90%=5.4亿。
②:PPP中标人按项目建设投资的3%向项目公司无偿支付工程建设管理费。PPP中标人应出工程建设管理费金额为20亿*3%=0.6亿。
③:上述①、②组成信用保证金,合计金额5.4亿+0.6亿=6亿。
④:若《投资合作协议》签订时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要求PPP中标人依据实际建设投资规模按比例增加或减少工程建设管理费。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福清市江阴港口岸服务中心大楼17层
联 系 人:林 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1#楼二层(邮编350002)
联系人:林道隽
电 话:****-********-***
传 真:****-********
附件:《投标申请》格式

2015年5月7日

投标申请
招标编号:榕大禹招字[2015]第006-1号
项目名称:江阴工业集中区东部填海工程及配套项目(一期)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二次招标)
致: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江阴工业集中区东部填海工程及配套项目(一期)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二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标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标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标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5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