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警械设备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中卫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15日12:1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银川市国安公证处三楼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205号,中山北街和湖滨东街交叉十字路口)。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1月28日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银川市国安公证处三楼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205号,中山北街和湖滨东街交叉十字路口)。 | ||
预算金额 | ¥3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丽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5-*******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秀水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丽娜 09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昱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一期7号楼6层(盛天彩影视动漫楼内)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 工 150*****435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磋商文件.pdf | ||
附件2 | 报名回执单.docx |
项目概况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R-【采】 2022第15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警用装备 | 1 | 详细参数要求以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 ¥344,472.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44,472.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响应保证承诺书;(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国安公证处三楼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205号,中山北街和湖滨东街交叉十字路口)。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国安公证处三楼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205号,中山北街和湖滨东街交叉十字路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执单,*********@qq.com%EF%BC%8C%E5%8D%B3%E4%B8%BA%E6%8A%A5%E5%90%8D%E6%88%90%E5%8A%9F%E3%80%82%EF%BC%88%E6%8A%A5%E5%90%8D%E8%A1%A8%E8%AF%B7%E5%90%84%E4%BE%9B%E5%BA%94%E5%95%86%E5%9C%A8" ignore="1">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单扫描件发送至宁夏昱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网上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报名回执单请各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中自行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秀水街
联系方式:刘丽娜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昱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一期7号楼6层(盛天彩影视动漫楼内)
联系方式:陈 工 150*****4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娜
电 话: 0955-*******
标签: 警用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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