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解放路综合办公区弱电工程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锦州市解放路综合办公区弱电工程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解放路综合办公区弱电工程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1-15 至 2022-12-05
撰写单位: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王一鸣
(锦州市解放路综合办公区弱电工程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解放路综合办公区弱电工程采购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锦州市解放路综合办公区弱电工程采购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830,224.00
最高限价(元):18,830,224
采购需求:

1.1机房系统服务

机房系统包括互联网机房、UPS配电机房、线路接入机房、屏蔽机房、九层安保监控机房、弱电间、政府一层安保机房、安保亭。互联网机房用于放置配线柜、机柜、服务器、小型机、网络设备、通讯设备等重要设备;UPS配电机房放置UPS、电池、配电柜等;线路接入机房放置运营商传输设备以及光纤光缆的汇集点;屏蔽机房主要放置涉密设备;九层安保监控机房主要放置监控服务器存储大屏设备;弱电间主要放置各楼层交换设备;政府一层监控机房主要放置大屏设备;安保亭为保安值警亭。

机房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机房工程标准,按精密机房的要求进行建设,对电磁干扰、静电危害等进行隔离、消除;同时应保证业主方开展各项业务的需要,以实用、简洁、美观为原则,机房布局要美观大方。

机房机柜布局要合理,以便于监控和操作为原则。

1.2综合布线系统服务

综合布线系统包含A、B、C三栋楼网络布线;园区管井;网络设备;有线电视系统。网络布线内网外隔离,外网采用六类非屏蔽网线,内网采用光纤及六类屏蔽网线;园区管井要求管道宽600,深800;网络设备包含内网设备、外网设备及监控用网络设备;有线电视系统包括有线电视主干线缆、水平线缆以及有线电视设备。

1.3安防系统服务

安防系统包含园区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一键报警系统、车牌识别系统。监控系统主要在A、B、C座楼内出入口、楼梯间、电梯间、机要局门口、财务室门口、公共餐厅等公共区域设置监控点位;在楼内共设置具有刷卡、指纹、密码解锁功能的门禁系统;在园区大门口,设置具有人脸识别和测温功能的门禁;在园区门卫室,设置一键报警系统;在园区出入口,设置车牌识别系统。

1.4会议室系统服务

本次建设7个会议室,分别为:

(一)A座三层,报告厅式会议室,面积约206㎡,容纳人数约为97人。

(二)A座四层,报告厅式会议室,面积约551㎡,容纳人数约为212人。

(三)A座五层,圆桌式会议室,面积约239㎡,容纳人数约为114人。

(四)A座六层,报告厅式会议室,面积约125㎡,容纳人数约为42人。

(五)B座四层,报告厅式会议室,面积约163㎡,容纳人数约为70人。

(六)B座五层,人大常委会议室,面积约232㎡,容纳人数约为110人。

(七)B座五层,人大主任会议室,面积约为166㎡,容纳人数约为75人。

会议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扩声系统及显示系统。

A座一层,机关工委会议室单独配置P4 全彩LED条屏用作滚动显示。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供应商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在设备交付用户使用时,供应商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直至操作人员熟悉所有操作。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6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脱贫攻坚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4时03分至2022年12月0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址: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0416-*******
邮箱地址: LNJZCGZX@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金凌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
账号: 下载采购文件后可获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一鸣
电话: 0416-*******

标签: 综合办公 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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