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海关电子口岸运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海关电子口岸运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海关电子口岸运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hg-03;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电子口岸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6.92万元;
最高限价:46.92万元;
采购需求:为长春关区内所有电子口岸用户提供电子口岸卡制作、更新和补办服务;为长春关区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及联网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操作培训;为长春关区电子口岸专网提供网络系统、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纳税及社保要求:投标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及社保缴纳凭证;
3.3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发售;
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采购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C2%A0">*********@qq.com。
售价:免费领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长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联系方式: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口岸 运行服务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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