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新昌县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情况公告
[新昌县]新昌县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情况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考核内容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机构)2020-2022年度相关政府采购工作:机构建设、制度执行、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社会评价
四、考核方法
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一)机构建设情况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备2名人员专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具有独立的对外咨询服务台、四个开标室、四个评标室(两个电子评标室、两个普通评标室)、一个询标室、一个样品展示室、一个专家抽取室、一个休息室、四个档案室;具有独立的对外咨询服务电话,开、评标室按标准配置电子投影设备、录音录像和监控设施,评标室配备有手机保管设施。2018年1月1日起已全面应用政府采购内网系统及政采云系统。2021年底已上线运行政采云平台不见面监管系统。
(二)制度执行情况
1.在内部运作上,建有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和执行工作人员保密制度、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廉洁从业“十不准”规定等系列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2.在监督机制上,政府采购工作实行监管分离、管办分离、统一操作、便于监督的“三位一体”体制,着力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
3.在财务管理上,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精神,未违规设置收费、押金、担保金、罚款等项目,未设置和收取投标保证金。
4.在档案管理上,由专人负责,开展政府采购业务资料整理及归档,机构改革前后档案已全部完成数字化扫描,档案资料清晰可查。
(三)业务建设情况
2020年至2022年8月,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组织各类政府集中采购16项,采购预算1875.32万元,中标金额1719.52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55.80万元,节约率8.31%。
1.在采购效率上,采购项目受理后,及时安排采购活动。除采购单位未及时提交采购需求、因供应商质疑修改采购文件、招标采购失败等特殊情况外,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从项目委托受理到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时间不超过45天。
2.在具体操作中,严谨规范。所有集中采购项目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指定媒体双向同步发布采购意向、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质疑答复等,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全面、规范。
3.在承担财政部门指定任务中,2020年,先后协助完成了2021-2022年新昌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印刷服务定点采购项目,2021-2022年新昌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安保、保洁、绿化养护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2022年,协助做好2022-2023年度网上服务市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供应商补充征集入围等工作。同时,对本县政采云网超供应商商品实施上架审核,协助做好对违规供应商的处理。此外还承担了政采云供应商的注册审核、网上超市供应商商品上架初审工作。
4.在质疑和投诉上,2020年至今年8月,共收到和处理质疑3件,均得到有效办理,未有投诉发生。
(四)队伍建设情况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有事业编制人员11名,大专以上学历达100%;中级以上职称5人,占所有在编工作人员的45.45%。近两年委派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采购系统业务培训、政府采购新政策解读及操作实务等专题业务培训4人次。
2020年撰写《政采云网上超市价高问题亟待关注》调研文章;2020-2022年8月另有11篇新闻信息稿刊载于《新昌信息》(每日动态、决策参考)、《今日新昌》。
2、存在问题:在《2021-2022年度新昌县行政事业单位、保洁、绿化养护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2020-2[FW])》:“二、资信商务 公司本地化服务情况,注册地在新昌县内或在新昌县内设有分公司得3分,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在新昌县内设立分公司的得1分”此部分内容有涉“政府采购中限定投标人所在地…限制经营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妨碍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做法。
三、整改情况
该项目共分三个标项,当时共有42家潜在供应商投标,其中三个标项都投的计有3家、投标项一、二的计有3家、投标项二、三的计有15家;明细情形如下:标项一计有12家潜在供应商投标,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计有2家,中标供应商8家,其中新昌县外供应商4家;标项二计有32家潜在供应商投标,未通过符合性审查3家,中标供应商22家,其中新昌县外供应商11家;标项三计有22家潜在供应商投标,未通过符合性审查1家,中标供应商14家,其中新昌县外供应商7家。从该项目的中标结果分析,采购文件中对于设立“本地化服务”作为评审因素,对本项目的有效竞争尚未构成较大影响。
在该采购项目以外,对2020年以来政府采购领域所制发的如网络线路租赁定点采购、公务用车保险定点采购、公务用车加油定点采购、公务用车维修及保养定点采购、机关单位审计会计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等11个文件进行了审查,特别是对采用竞争性实施的另一个项目《2021-2022年新昌县行政事业单位及社团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未发现有存在妨碍公平竞争的内容和做法。今后进一步加强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严格组织开展采购需求的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尤其对“非岐视性审查、竞争性审查”等环节规范履行实施,切实做到政府采购领域杜绝出现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考核结果
根据现场考核情况,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量化考核得分为72分;同级财政部门评价10分,相关当事人评价得分为10分;综合得分为92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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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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