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煤场封闭改造招标公告
储煤场封闭改造招标公告
胜利发电厂储煤场封闭改造工程
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胜利发电厂储煤场封闭改造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以关于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发电厂储煤场封闭改造工程基础设计的批复,中国石化计项【2013】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发电厂,建设资金来自 计划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胜利发电厂储煤场封闭改造工程 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胜利发电厂储煤场封闭改造工程 。
2.2建设地点: 胜利发电厂院内 。
2.3建设规模: 新建一座网壳结构封闭式储煤场,设计南北轴线长度192.7米,分南北两跨(南跨106米,北跨86.7米),东西轴线长度265.4米,配套照明、防自燃监测、电气、消防系统等。
2.4计划工期: 2015年6月10日至2016年1月31日 。
2.5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标段划分: 1 。
2.6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胜利发电厂储煤场封闭改造工程,基础为预制砼方桩及桩承台基础,钢网架结构,建筑面积51037.36平方米,高度48.38米。主要包括预制砼方桩3718立方米、钢网架及其他钢材4950吨、彩钢板78879平方米、消防系统(含消火栓44套、消防炮38套)、喷洒水系统(含喷枪23套)、电气照明系统(含防爆无极灯134套)等施工蓝图内所有内容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在2012年1月1日至今(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跨在100米(含)以上的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或单体面积2万平(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提供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
(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部分附件7),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确认联合体各方在自己负责的专业范围内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报名(或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本招标公告第3.1款第(2)项中规定的资质证书;
(5)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本在1亿元及以上;
(6)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7)联合体业绩有效原则: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确认联合体各方在自己负责的专业范围内,类似工程业绩有效;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4)2012年1月1日至今,须担任过跨度100米(含)以上的钢结构网架工程或单体2万平(含)以上建筑工程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工程之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
4.本次资格审查方式
4.1若报名单位在10家以上,按照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2若报名单位少于10家(含10家),按照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0家。
5.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购买时间:2015年5月8日至5月12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2)购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2301室。
5.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
5.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一套须加盖申请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复印件(包括验收记录、验收报告等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7)拟派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复印件。
(8)若组成联合体,应签署联合体初步协议,明确联合体组成等情况,并由牵头人的报名人持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和第3.2款第(1)至(4)项要求的牵头人的各项证件报名,同时提交联合体其他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
6.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
6.4若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企属企业、改制单位,按照石化股份建招函【2010】51号要求执行。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截止时间:2015年 5月18日9时00分。
7.2递交地点: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
8.招标人
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发电厂 ;
地址: 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 ;
邮编: 257000 ;
联系人: 张立丰 ;
电话: 159*****357 ;
电子邮箱: zhanglifeng152.slyt@sinopec.com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发电厂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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