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5年黑龙江省大兴农场第六管理区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大兴农场,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与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农场第六管理区;

2.2建设规模:开挖疏浚沟道39.23公里,修缮机耕路17.806公里,架设输电线路10.529

公里,新建水泥晒场24000平方米等;

2.3监理期: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10月30日,总工期143日历天;

2.4监理范围: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同类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5:00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19号6楼608室携带第4.4款要求的资料现场确认报名结果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项目总监参加报名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近)、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体现被授权人名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项目总监、监理员等)、近三年业绩证明(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并体现项目总监姓名)、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19号6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大兴农场

地 址:黑龙江省大兴农场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19号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子邮件:gfzbeb@163.com

电 话:****-********/152*****999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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