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特警综合训练基地刑事技术业务用房招标公告
公安局特警综合训练基地刑事技术业务用房招标公告
十堰市公安局特警综合训练基地刑事技术业务用房
实验室装修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十堰市公安局特警综合训练基地刑事技术业务用房实验室装修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2013】114号文批准建设立项,项目业主为 十堰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为:15347;招标人为 十堰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十堰市汉江街办胡家湾村;
2.2规模:装修面积约 4000 平方米;
2.3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 约1100万元
2.5招标范围:十堰市公安局特警综合训练基地刑事技术业务用房实验室装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施工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包括相应级别及以上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 9 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5 年5月 9日至 2015 年 5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拟派项目经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班子成员资格证书、近三年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报名同时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5_月 2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评)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庹秀琴 ;电话:****-*******;
招标人:十堰市公安局;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朝阳中路43号;
联系人:孙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人民中路2号;
联系人: 魏静;电话:****-*******
2015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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