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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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11-15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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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S2022-47

1.1一标段:LHS2022-47-01

1.2二标段:LHS2022-47-02

2.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2.1一标段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常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2.2二标段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活动保障及疫情转运用车租赁项目

3.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约260万元/年,以实际结算金额为付款依据。

4.最高限价:一标段《基本收费标准》(附表1)设定的限价的100%;

二标段《基本收费标准》(附表1)设定的限价的100%。

5.采购需求:

(1)一标段: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所需车辆车况良好,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不出现任何问题。车辆种类:捷达、捷达VS7、北京吉普、别克高配、别克低配、塞纳、中巴(15座)、中巴(23座)、大通(14座);

二标段:迈腾轿车、红旗H5、别克GL8、考斯特、大巴(35-53座)、机场转运用车大巴(35-53)。

(2)车辆保险要求:保险要齐全,不得漏保,少保。全部车辆都由出租方投保强制保险和商业责任险等,为每辆车每座的投保金额不低于三十万元。

(3)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标段:租车公司应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保障行车安全的合理措施;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数量能够满足采购方需求。捷达、捷达VS7、北京吉普、别克高配、别克低配、塞纳、中巴(15座)、中巴(23座)、大通(14座)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保障;车辆在服务期间必须全天停放在采购人单位的指定位置,确保满足车辆使用需求,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行驶期间全程监控;

二标段:迈腾轿车、红旗H5、别克GL8、考斯特、大巴(35-53座)、机场转运用车大巴(35-53)主要用于重大活动及机场疫情转运;车辆根据采购人需求,最少提前十分钟到达预定地点,配备合格驾驶员;驾驶员必须持有与驾驶车辆相应等级的中国驾驶执照及准驾证,驾驶经验丰富,至少有三年驾龄;驾驶员要具有保密意识,文明驾驶,礼貌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在预算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按年续约);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租方负责并缴纳(包括各种保险费和税费、环保检测、维修和保养、事故处理费、车辆年检费、保险费、保养费、燃油费、洗车费、ETC费、停车费及刷车费等费用),租赁方无需另外支付其他租赁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投标需出具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如果没有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文件或者声明函格式错误,则取消其评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采用网上邮件形式(jlqxzb2018@163.com)获取招标文件

3.方式:将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jlqxzb2018@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潜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采购文件为准。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因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系统升级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联系方式:闫玉坤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大路与洋浦大街交汇万豪国际B座11层1127室

联系方式:滕佳琦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佳琦

电话:0431-********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孙韵文0431-********



采购人名称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人地址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大路与洋浦大街交汇万豪国际B座11层1127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260

最高限价(万元)

0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LHS2022-471.1一标段:LHS2022-47-011.2二标段:LHS2022-47-022.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租赁项目2.1一标段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常公务用车租赁项目2.2二标段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活动保障及疫情转运用车租赁项目3.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约260万元/年,以实际结算金额为付款依据。4.最高限价:一标段《基本收费标准》(附表1)设定的限价的100%;二标段《基本收费标准》(附表1)设定的限价的100%。 5.采购需求:(1)一标段: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所需车辆车况良好,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不出现任何问题。车辆种类:捷达、捷达VS7、北京吉普、别克高配、别克低配、塞纳、中巴(15座)、中巴(23座)、大通(14座);二标段:迈腾轿车、红旗H5、别克GL8、考斯特、大巴(35-53座)、机场转运用车大巴(35-53)。(2)车辆保险要求:保险要齐全,不得漏保,少保。全部车辆都由出租方投保强制保险和商业责任险等,为每辆车每座的投保金额不低于三十万元。(3)服务标准及要求:一标段:租车公司应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保障行车安全的合理措施;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数量能够满足采购方需求。捷达、捷达VS7、北京吉普、别克高配、别克低配、塞纳、中巴(15座)、中巴(23座)、大通(14座)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保障;车辆在服务期间必须全天停放在采购人单位的指定位置,确保满足车辆使用需求,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行驶期间全程监控;二标段:迈腾轿车、红旗H5、别克GL8、考斯特、大巴(35-53座)、机场转运用车大巴(35-53)主要用于重大活动及机场疫情转运;车辆根据采购人需求,最少提前十分钟到达预定地点,配备合格驾驶员;驾驶员必须持有与驾驶车辆相应等级的中国驾驶执照及准驾证,驾驶经验丰富,至少有三年驾龄;驾驶员要具有保密意识,文明驾驶,礼貌服务。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在预算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按年续约);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租方负责并缴纳(包括各种保险费和税费、环保检测、维修和保养、事故处理费、车辆年检费、保险费、保养费、燃油费、洗车费、ETC费、停车费及刷车费等费用),租赁方无需另外支付其他租赁费用。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投标需出具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如果没有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文件或者声明函格式错误,则取消其评标资格)。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2-11-16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采用网上邮件形式(jlqxzb2018@163.com)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2-12-09 09:30

开标时间

2022-12-09 09:30

开标地点

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市开标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滕佳琦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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