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及附属道路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及附属道路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1 建设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龙兴新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2.2.1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以下简称“武汉协和重庆医院”)位于龙盛片区龙兴组团C标准分区C10-1/05地块,定位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并为未来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做准备。项目用地面积约210亩(******.82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39.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4.9万平米,地下14.2万平米,设病床1500张,主要由地库及设备用房、1号楼医疗综合楼、2号楼住院楼、3号楼住院楼、4号楼医疗辅楼、5号楼感染楼、6号楼发热门诊、门房及地面附属用房组成。项目总投资约为******.00万元,其中:估算建安工程费投资约35.19亿元(不含医疗设备、信息化平台及智慧医院)。
2.2.2 鸿福路东段:西接轩龙路,东接C10-1地块西侧道路,全长约253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30km/h,双向4车道,标准路幅宽度23m,工程建安费约975.72万元。
2.2.3 C10-1地块西侧道路:北接寨子路,南接怡园路,全长约556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双向4车道,标准路幅宽度23m,工程建安费约2144.28万元。
2.3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43亿元。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 设计部分:(1)完成武汉协和重庆医院的施工图设计工作(不含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信息化平台及智慧医院、医疗设备),具体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含钢结构)、竖向工程、人防工程(如有)、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安防工程、强电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等)、装饰工程(含精装修,根据招标人的工作要求范围和深度开展)、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网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灯饰工程、海绵城市、厨房、泛光设计、导视系统设计、交安设计、与周边公共交通(含道路、轨道等)的接驳、医疗工艺及专项工程设计及其配套工程设计。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绿建与节能设计专篇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设计工作等(各个专项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阶段BIM模型、编制施工图阶段轨道交通影响专篇(如有)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设计工作内容。
(2)完成鸿福路东段、C10-1地块西侧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主要包含道路土石方、路面、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讯土建工程、消防给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3)设计深度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同时满足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各阶段审查,并对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4.2 施工部分:(1)完成武汉协和重庆医院各项工程建设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平基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建筑工程(含钢结构)、竖向工程、人防工程(如有)、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安防工程、强电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等)、装饰工程(含精装修,根据招标人的工作要求范围和深度开展)、道路工程、附属建筑工程、交安工程、岩土工程、管网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灯饰工程、海绵城市、厨房、泛光工程、导视系统工程、总平景观绿化工程、支护和支挡工程(含高边坡、深基坑处治)等主体工程,户表工程、燃气及自来水工程的配合与接入工作等。完成装配式建筑、绿建与节能工程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程施工等(各个专项工程);施工图阶段阶段BIM应用。
(2)鸿福路东段、C10-1地块西侧道路工程道路土石方、路面、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讯土建工程、消防给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3)道路开口、地下管网迁改及保护等,EPC总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的检测检验工作及费用、保险费、所有施工相关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不包括报建费、产权面积测绘费用等根据相关文件需招标人委托及缴纳的费用),智慧工地方案设计及建设。施工用水及施工用电接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检测等,直至综合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
2.4.3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信息化平台及智慧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医疗工艺及净化工程(主要包括手术室类、血液层流病房、ICU类(包括ICU、CCU、EICU、PICU、NICU等)、核医学制药区、热室、小动物实验室、营养科肠内营养配置区、中心供应、检验科、科研实验室、静配中心等区域的建筑装修装饰、空调系统及其自动控制系统、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等)、物流系统(包含箱式物流、机器人物流、立体仓储系统、垃圾和被服系统等)、医气系统工程。但以上范围内的消防和安防系统由投标人实施完成。以上范围划分以最终经招标人确认的图纸为准。
2.4.4招标人有对部分设计、施工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及对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设计及施工自行委托的权利,承包人需在设计阶段及现场实施阶段预留水、电、暖通等安装接口至上述区域边界,并配合专项单位实施,承包人应对平行发包单位深化设计成果进行复核、确认、出图、送审等,且承包人需实施满足招标人另行委托的专项工程、设备安装等场地条件所发生的建筑结构、机电安装等各专业的变更及施工。
2.4.5现场模型:按甲方要求制作项目模型,模型大小为2.5米*2.5米,模型材质、颜色应体现项目建成效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9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R节点工期要求:2025年5月底前投标人提供满足医疗设备安装的场地和条件;2025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和施工两类资质:
Ⅰ、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②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下列1)、2)设计资质:
1)建筑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市政设计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Ⅱ、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 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 具有1个设计业绩、 1个施工业绩。
工程类别: 卫生建筑。
工程规模:单个项目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且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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