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临时综合活动用房招标公告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临时综合活动用房招标公告
郎溪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临时综合活动用房工程 招标公告(小型) 1.招标条件 郎溪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临时综合活动用房工程(项目编号:皖建施招-LX-2015-022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郎溪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郎溪县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郎溪县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施工项目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公开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郎溪青少年活动中心工程面积约435m2。 2.2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及钢结构(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 531734.36元 ;中标价(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5%):451974.21元 。 2.4工期:4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为 合格 。 2.6付款方式: 1、第一次支付: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合同价的70%; 第二次支付:经郎溪县审计局对该工程决算进行审计后,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价款的95%,结算价款以郎溪县审计局审定的价格为准。 第三次支付:余款5%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竣工一年后付清(无息)。 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以下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3年内(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0000元。 4.2 投标人应在 2015年 5月14日 9 时 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郎溪县招投标中心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一: 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 号:178*****1675 账户二: 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郎溪支行 账户三: 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备注栏注明:某某项目投标保证金】 5.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按照投标签到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通过随机摇号依次产生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仅2家时,经招标人同意,可以继续进行摇号;投标人仅有1家时,经招标人同意,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中标候选人。结果将在郎溪县招投标中心网站公示3天。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公示3天无异议后,招标人通知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简易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的全程监督下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应分别胶装成册,装入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税务登记证。 投标人提交的简易投标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相关资料的获取(会员制): 7.1报名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郎溪县招投标网(http://60.173.87.245/lx/)下载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7.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1)本项目采用会员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2)本中心投标企业会员库会员单位可登录郎溪县招投标中心门户网(http://60.173.87.245/lx/)点击本项目公告下方“会员领取招标文件”按钮,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招标文件领取流程;(3)没有注册的企业,请抓紧办理注册、入库资料审核及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手续;(4)会员申报具体事项,请查询郎溪县招投标中心网站。 联系人:乐工,联系电话:****-*******。 8.投标 8.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年 5 月 14 日 9 时 30分,地点郎溪县招投标中心二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8.2 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投标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8.3在投标前一天,请关注本中心网站答疑及澄清板块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8.4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开标会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9.中标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9.1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招标代理服务费4000元和工程交易服务费1000元。 9.2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一致。 9.3中标人无故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或放弃中标的,将不得再次参与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 9.4 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3-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实行总价包干,超范围部分按同类子目单价同比例下调。 10.其他 未尽事宜详见《郎溪县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施工项目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郎溪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153*****198 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方先生 电 话: 151*****117 2015年 5 月 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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