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三台子非物业小区扫保一体化)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皇姑区三台子非物业小区扫保一体化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皇姑区三台子非物业小区扫保一体化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78,286.85
最高限价(元):2,678,286.85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要求,构建以小区为基本单元的基层治理体系,践行“两邻”理念,结合沈阳市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我区召开专项会议研究以三台子片区为试点逐步推进全区非物业小区环卫扫保一体化工作改革的相关事宜。此次招标的作业范围为12个社区的非物业小区,扫保总面积为******.78平方米,其中楼道面积为******. 96平方米,庭院扫保面积为******. 82平方米。中标人应保证及时有效的配合采购人所下达的工作任务。
1、楼道清扫:进入小区后做一次开荒保洁(楼梯的油渍及污渍的清理);楼梯扶手、楼道内窗户、棚顶灰掉彻底清扫一次;做到庭院、楼道、楼体扶手、干净无明显灰尘积垢,墙壁整洁,无蜘蛛网、积尘。每周清扫两次,每半月对楼道进行一次湿拖处理。
2、楼道内发现小招贴随有随清,采用除胶剂、高温枪等专用设备进行清理;并即时跟踪小招贴电话(及时报警处理)
3、定期整理脱落的供暖线路保温防护物及对散落的宽带线进行扎带捆绑固定。
4、每日最少三次收集垃圾或根据实际情况如量大的地方在增加收集次数;装入垃圾收集容器,无散倒和暴露垃圾;小区果皮箱、垃圾箱等环卫设施齐全,不定期擦拭垃圾收集容器保证干净整洁;垃圾桶内的垃圾不超过其容量的2/3,周边无散落垃圾,生活垃圾清运至指定垃圾中转站,垃圾容器、清运车辆要进行封闭,避免二次污染。
5、每天不定时清扫楼院住宅小区,清扫保洁达到路面净、树根净、墙根净、草坪绿地净、公共场所净、楼前楼后净、垃圾收集容器周围净、垃圾点周围净。
6、楼院除雪(雪停一小时即开始除雪)除雪实行机械化铲车除雪及保洁员配合的作业方式;做到除雪及时,边下边除,不留积雪。
7、小区内的树木进行定期打药、维护剪枝。春季进行蚊蝇消杀。
8、园区内的住宅墙皮脱落、供暖设备设施、下水等如发现损坏或拥堵及时上报、维修。
9、设备方面根据所管理区域面积户数及工作内容配备足够的车辆:
(1)设备的配置:可租用、购置保洁车、多功能除雪车、电动垃圾清运车、小型垃圾压缩车、高空升降车、高压清洗车、吸污车等专用设备。
(2)按照标准合理配置摆放垃圾收集容器;如有缺少及时配备。
10、组织专业保洁团队对楼道进行不定期污渍清理。
11、其他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服务周期以实际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2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响应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响应文件规定的以U盘存储并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二)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三)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一)(二)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街道办事处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阳山路2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宁园路6-15号 9门
邮箱地址: shenyangzhuotai@163.com
开户行: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佳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