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广镇小城镇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洪广镇小城镇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贺兰县洪广镇小城镇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贺经改发【2015】1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小城镇建设项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贺兰县洪广镇暖康路以东、暖泉路以西、银汝路以南、洪鑫苑以北。
2.2招标规模:绿化建设面积27629平方米;硬化建设面积7299平方米;廊架1组、方亭1座、广场硬化2974平方米、给排水及休闲运动设施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Ⅰ标段:贺兰县洪广镇小城镇改造提升工程土建
Ⅱ标段:贺兰县洪广镇小城镇改造提升工程绿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Ⅰ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特级及壹级企业谢绝投标),近三年(2012—2014)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具有本单位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Ⅱ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12—2014)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绿地21城领海A座24层(宁夏盛世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建造师证(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宁备案、近三年类似业绩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与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宁夏盛世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贺兰县洪广镇 地址:绿地21城领海A座24层
联系人:田部长联系人:李丽辉、杨欢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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