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招标公告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招标公告
(二次招标公告)珲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项目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SZ2015—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项目招标已由中共珲春市委办公室文件(珲办发 [2014] 6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珲春市农业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测绘工作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珲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项目;
2.2 招标范围:对珲春市555273亩农村土地进行测绘,建立平面分布图,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权属性调查,建设珲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测绘数据库,经权属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发全国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2.3 工作要求:达到验收标准,通过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验收;
2.4 项目规模:实有耕地面积约555273亩;
2.5 标段划分:2个;
一标段:招标结束;
二标段:板石镇、敬信镇、马川子乡、杨泡乡、近海街,合计实有耕地面积为244170亩;
2.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 项目建设地点为:珲春市板石镇、敬信镇、马川子乡、杨泡乡、近海街;
2.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时间:2015年6月5日至2017年12月30日,共9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乙级(含乙级)以上土地测绘资质,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贰佰万元(含贰佰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银行帐号,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事业单位;
3.3 具有从事土地调查测绘工作的基础、实力和业绩,熟悉土地测绘领域的业务、技术,提供完成工程情况及正在履行合同1~2份;
3.4 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专业队伍、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建设与维护能力,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报名,联系人:李晓萍,联系电话:****-*******。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测绘作业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持以上证书及报名表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1日14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9日10:00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地址: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账户名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珲春市农村商业银行;账号:0790 7020 110 152 0000 9415;联系人:崔永,联系电话:****-*******。
6.5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建设信息网、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珲春市农业局
联 系 人:关怀慧
联 系 电话:139*****153
招标代理机构: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办 公 地址:珲春市住建局西侧2楼
联 系 电话 ****-*******
传 真:****-*******
联 系 人:曹莹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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