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谷物冷却机招标公告

智能谷物冷却机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文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台州市黄岩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就智能谷物冷却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WH-LYW-HY15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智能谷物冷却机

1.0

不公布

交货期: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从事相关行业,具有生产、销售、安装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要求和服务,相应的资质证明齐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杭州文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经济开发区时代山商务大厦1幢1305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8日,15:00(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黄岩区直下街69号3号楼208室)

八.开标时间:2015年5月28日,15: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黄岩区直下街69号3号楼208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文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庆春路支行

银行账号:****************39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开户行名称、帐号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允许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文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地点:杭州市经济开发区时代山商务大厦1幢1305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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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文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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