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第十三师新星市国石公路绿化和互通式立交桥绿化配套设施打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施工】第十三师新星市国石公路绿化和互通式立交桥绿化配套设施打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三师新星市国石公路绿化和互通式立交桥绿化配套设施打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TJY13GCGK*******),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黄田农场经济发展办公室以备〔2022〕011号文和〔2022〕0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 3.工程规模:(1)新星市国石公路两侧各4米范围内和国石公路西侧两渠道之间进行绿化设施配套建设,其中:林床平整、开沟,共计284.67亩,配套绿化管道33.003千米。(2)新星市东侧互通式立交桥范围内进行绿化及配套灌溉工程,共计绿化面积82.93亩。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13GCGK*******-01-01 | 第十三师新星市国石公路绿化和互通式立交桥绿化配套设施打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二次深化设计、含施工图编制、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EPC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协助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缺陷修复、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2)设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所包含范围内容及标准进行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所有相关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和专项设计,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品牌选型要求、限额设计要求。提供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含专项评审的组织及服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批)合格的要求;协助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3)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总承包方采购,发包方不指定生产厂商与供应商,如因建筑材料及设备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交付或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承担责任。(4)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编制施工图预算(第三方造价单位审核)、编制竣工图、设备安装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为准。(5)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以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 | 365 | 施工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4、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5、设计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并须同时具备工程类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由负责施工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7、其他要求:(1)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必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http://49.119.98.70:8025/dtjg/frame/xjbtbasedata/newbasedatazh/pages/default/publicity.html)。(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 企业在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 ||||||||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
五、招标文件获取 | ||||||||
1.领取时间:2022年11月16日 10:00:00至2022年11月22日 20:00:00 | ||||||||
2.领取方式: 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领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无法下载的后果自负。请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6日 10: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6日 10:30:00 2.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三分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八、其他说明 | ||||||||
首次在此网站上进行投标的单位须先办理以下前期手续后,方可进行投标: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进行注册;购买CA锁,安装驱动后,填好单位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提交备案;备案材料在各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疆外企业须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的网上投标工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项目在开完标后三天内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电子版标书(三个U盘)。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上发布。 | ||||||||
十、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 | 地 址: | 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全鑫小区48号 | |||||
联 系 人: | 夏长鑫 | 联 系 人: | 王苗 | |||||
电 话: | 电 话: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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