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新建工程及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10KV新建工程及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X2015Z059(TJ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综合中心建设项目以吉发改审字【2011】2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省世行贷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自世行贷款及国内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10KV新建工程及临时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10KV新建工程及临时用电工程
2.2招标范围: 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10KV新建工程及临时用电工程。
2.3工期要求: 计划2015年6月9日开工,计划2015年6月29日竣工。
2.4 建设地点: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6152号
2.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至少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招投标窗口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日11时,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世行贷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邮编:130021
联系人:刘明,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jlsshb@aliyun.com

招标人: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6152号
联系人:刘春波 邮编:130000
电 话:130*****178
电子信箱:********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大厦后楼303室(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
联 系 人:王庆涛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130061
电子邮件:whx3844@163.com
网 址:http://jilinbidding.changchun.gov.cn/index.jsp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
账 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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