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智慧海淀专项(第一批)-海淀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2022年智慧海淀专项(第一批)-海淀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2022年智慧海淀专项(第一批)-海淀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北京市海淀区社区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11月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项目编号:ZGGJ-BJ08-********
2.项目名称:2022年智慧海淀专项(第一批)-海淀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3.项目预算金额:372.75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372.75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 分包项目名称 | 分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项目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第一包: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 292.75 | 1项 | 以区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为目标,完成基础平台搭建,采用最小规模,最小成本,应试尽试的方式,快速落地试点项目。实现统一养老工作协同门户、街镇级养老平台对接、物联网接入管理系统、养老政务协同决策系统、养老区块链存证与业务监管系统。在完成平台研发、实施和部署后,将项目平台应用系统进行上线试运行,整合服务入口,关键数据上链,链接社会服务资源,探索大数据下的养老服务的更多方式,在提升养老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基础上,推动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规范化进入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服务全程可跟踪、可监察、可追溯。各分包服务内容详见采购需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
02 | 第二包:街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 80 | 1项 |
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80天内完成交货工作。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设置采购分包。本项目第一包: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第二包:街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第二包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__/__。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2日,0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2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华成大厦4层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3.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社区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31号
联系方式:郝嵘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华成大厦四层
联系方式:张存 010-********-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存
电 话:_010-********-823
八、疫情期间关于开评标的其它要求:1、本项目采购过程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对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供应商不得委派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参与本次投标的一切活动。
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
2.4 | 核心产品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 |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 考察地点:____________。 |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 召开地点:____________。 | |||||
4.1 | 样品 |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不需要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 (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 |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_____。 |
12.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包:*****元;第二包:*****元。 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递交方式:支票、电汇或有效的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代理机构缴纳。 (1)递交要求: ■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指定账户: 开户名: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上地支行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递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均视为无投标保证金,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注意事项: (1)务必备注款项用途:因款项用途备注不明确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务必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可简写,不可不填。 (3)未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财务部门不予受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保函担保方式: (1)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银行保函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民生银行等支行以上机构开具的银行保函。 (2)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投标担保函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创投资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相关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
12.7.2 |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撤销投标的; (2)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供应商擅自放弃中标的; (5)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 |
1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
15.2.1 | 投标文件份数及电子版 |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 (注:电子文档为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彩色),格式采用PDF格式,并在载体上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文档的一致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22.1 | 确定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
25.5 | 分包 |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 (3)其他要求:_____。 |
26.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 |
26.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2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华成大厦四层。 |
27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总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缴纳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全款。 |
*28 | 签署、盖章 |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有效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除特殊标注外,是指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
*29 | 虚假材料 | 供应商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材料,在任何时候采购人都有权否决其投标,并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
1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2 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 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样品
4.1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5.1 进口产品
5.1.1 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5.1.2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1 中小企业定义:
5.2.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5.2.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2.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2.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2 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3 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2.3.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 人(含10 人);
5.2.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5.2.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2.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2.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5.2.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5.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3.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3.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3.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5.3.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5.4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5.4.1 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
5.5 正版软件
5.5.1 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 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5.5.2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
5.6 信息安全产品
5.6.1 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 年第33 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
5.7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5.7.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 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 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8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2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2 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0.3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4 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5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1 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1.2.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1.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1.4 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 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3 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12.4 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12.6.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12.6.4 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2.7.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2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封面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当由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4.3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4 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是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
15.1 线下递交
15.2投标现场需提供的资料
15.2.1投标人需在开标当日,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届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 1 份,《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份数的副本;②《开标一览表》纸质版 1 份。③《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份数的 U 盘或光盘。④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1 份。以上资料需开标当日现场递交,不接受现场递交以外的投递形式,投标人采取其他投递形式致使投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递交系指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直接递交给代理机构,并签字确认)
15.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3.1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投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电子版 U盘应分三个袋装袋密封。
15.3.2 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内装1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①投标文件正本、②项目编号、包号、③项目名称、⑤投标人名称、⑥开标时启封。
15.3.3 投标文件副本密封袋:内装要求份数的纸质投标文件。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①投标文件副本、②项目编号、包号、③项目名称、⑤投标人名称、⑥开标时启封。
15.3.4 投标一览表密封袋:内装1套纸质“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复印件,如有)和要求份数的“投标文件电子版<U 盘>”,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①投标一览表、②项目编号、包号、③项目名称、⑤投标人名称、⑥开标时启封。
15.3.5 采用暗标评审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补充对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评标等要求,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从其规定。
15.3.6 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和地址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16.2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当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3 拒收情形: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3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 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
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18.2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理人或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应当在开标前单独提交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的法定代表人声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同时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3开标过程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确认。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8.5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19 资格审查
19.1 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20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20.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 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六 确定中标22 确定中标人
22.1 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
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3.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4 废标
24.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2 废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5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5.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 询问与质疑
26.1 询问
26.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6.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2 质疑
26.2.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
26.2.3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4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6.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7 代理费
27.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第三章 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 《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4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 提供证明文 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 |
1-2 |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3 | 投标人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 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2 |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2-3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文 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 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文 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 |
4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2 | 投标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
6 | 签署、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8 | ★号条款响应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9 | 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
10 | 分包意向协议 (如有) | 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如有) |
11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2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13 | 进口产品 (如有) |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 |
14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3)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 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5)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 含量限制标准。 |
15 | 公平竞争 |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6 | 串通投标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7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8 | 其他无效情形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1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
2.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1 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
?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
2.4.2 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3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4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5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7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5.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5.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5.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含北京市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8 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 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3.2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1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
3.2.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
3.2.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评审得分相同的,价低者获推荐;价格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推荐产生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2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4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5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5 报告违法行为
5.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二、评标标准
(一)、总则
评审委员会将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按商务、技术服务和价格两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其中商务、技术服务分满分为90分、价格分满分为10分,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两项得分之和,满分为100分。
(二)、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的审查
满足 “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商务、技术评议,否则将导致磋商无效。
(三)、商务、技术评议
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技术评议,其内容包括:服务方案的应答满足需求的程度等,根据评标细则对每一评审项打分,从而得出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
评分细则:
第一包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
(一) 商务 部分 (25分) | 企业实力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证书,得2分; 投标人具有ISO*****认证证书,得2分; 投标人具有ISO*****认证证书,得2分; 投标人具有CS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证书,得2分; 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得2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 | 0-10分 | ||
企业业绩 | 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没有或不提供得0分。 类似项目业绩指:与本项目类似的智慧养老平台或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证明材料能够明确反映出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等主要内容。 | 0-15分 | |||
(二) 技术 部分 (65分) | 对项目的需求理解与分析、关键点、难点环节把握 | 投标人能非常全面理解并准确分析该项目的需求,对本项目的关键点、难点分析非常清晰准确,并给出非常充分、合理化建议,得10分; 投标人能比较全面理解并准确分析该项目的需求及目的,对本项目的关键点、难点分析非常准确,并给出比较充分、合理化建议,得6分; 投标人能部分理解分析该项目的需求,对本项目的关键点、难点分析准确性一般,给出部分有效建议,得2分; 投标人未能理解本项目的需求,对本项目的关键点、难点未能给出准确判断、分析和有效建议,得0分。 | 0-10分 | ||
设计方案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总体框架设计、技术路线说明、系统功能设计等设计方案进行评分, 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逻辑清晰、有针对性和创新点,得10分; 设计方案较科学合理、内容较全面、有一定逻辑、针对性和创新性一般,得6分; 设计方案有一定的合理性、内容略欠缺、逻辑性、针对性一般,得2分; 设计方案有不够合理、针对性较差,得1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0-10分 | |||
技术 先进性 | 投标人针对大数据监管需求,运用人工智能深度学习进行图像识别、知识图谱等先进技术提供对应的解决方案。经综合评审满足需求场景定位准确、符合技术先进性、达到识别度高误报率低的得6分,每降低一个档次扣2分,最低得0分 | 0-6分 | |||
系统性能展示 (备注:投标人提供DEMO图片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进行展示,不接受视频演示) | 大数据分析,类似或相关实际系统开发的功能与本项目要求较接近得5分,满足部分得2分,有一项不满足或无展示内容不得分。 | 0-5分 | |||
信息抽取等自然语言理解算法,能够从多源数据中提取关键信息并进行实体消歧、归一化、关联融合,准确率在99%以上,保障老人/机构/服务人员等基础数据和画像的准确性。提供测试地址及测试结果证明。 满足得5分,满足部分得2分,不满足或无证明内容不得分。 | 0-5分 | ||||
包含合理明确的分级监管方案,对补贴发放、老年餐价格与质量、服务承诺和交付等可能的异常问题进行分级预警和监管,保障异常预警监管的高召回率。提供测试地址及测试结果证明。 满足得5分,满足部分得2分,不满足或无证明内容不得分。 | 0-5分 | ||||
包含合理明确的量化监控方案,能够在时空多维对基础信息画像、老人身心健康、养老基础设施、养老服务满意度、智能设备应用等进行量化监控分析,做好高效监管和政策制定的数据信息底座 满足得5分,满足部分得2分,不满足或无展示内容不得分; | 0-5分 | ||||
项目实施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需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工期安排合理有序得2分,项目工期安排较合理有序得1分,项目工期安排不合理得0分。 | 0-2分 | |||
团队综合能力 | (1)根据投标人所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验、技术能力、综合素质等)对项目需求的满足情况,职责分工,教育背景、工作经验、技术能力与技术需求书中人员级别、岗位的匹配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团队人员素质和能力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的不得分。 (2)项目团队中的人员具有提供PMP证书、软件高级工程师证书或数据库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没有或不提供得0分。备注:需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一个人具有多种证书按一个计算。 | 0-7分 | |||
培训、售后服务方案 | 要有完善的技术、业务、人员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 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得4分;方案欠完整、欠科学可行,得2分;方案不完整、不可行,得0分。 | 0-4分 | |||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平台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从响应方式、响应时间、响应流程、应急管理方案等方面进行,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得6分;方案欠完整、欠科学可行,得3分;方案不完整、不可行,得0分。 | 0-6分 | ||||
(三) 价格 部分 (10分) | 价格部分 |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即除低于成本报价以外的所有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有效投标报价必须不高于本采购项目的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0-10分 | ||
合 计 得 分: 100分 | |||||
本包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价格进行10%扣除后计算价格分。
第二包街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
(一) 商务 部分 (30分) | 企业实力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证书,得2分; 投标人具有ISO*****认证证书,得2分; 投标人具有ISO*****认证证书,得2分; 投标人具有高新企业认证证书,得4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或不提供不得分。 | 0-10分 |
知识产权 | 投标人具有养老领域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0-5分 | |
企业业绩 | 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没有或不提供得0分。 类似项目业绩指:与本项目类似的智慧养老平台建设。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证明材料能够明确反映出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等主要内容。 | 0-15分 | |
(二) 技术 部分 (60分) | 对项目的需求理解与分析、关键点、难点环节把握 | 投标人能非常全面理解并准确分析该项目的需求,对本项目的关键点、难点分析非常清晰准确,并给出非常充分、合理化建议,得10分; 投标人能比较全面理解并准确分析该项目的需求及目的,对本项目的关键点、难点分析非常准确,并给出比较充分、合理化建议,得6分; 投标人能部分理解分析该项目的需求,对本项目的关键点、难点分析准确性一般,给出部分有效建议,得2分; 投标人未能理解本项目的需求,对本项目的关键点、难点未能给出准确判断、分析和有效建议,得0分。 | 0-10分 |
设计方案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总体框架设计、技术路线说明、系统功能设计等设计方案进行评分, 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逻辑清晰、有针对性和创新点,得10分; 设计方案较科学合理、内容较全面、有一定逻辑、针对性和创新性一般,得6分; 设计方案有一定的合理性、内容略欠缺、逻辑性、针对性一般,得2分; 设计方案有不够合理、针对性较差,得1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0-10分 | |
技术 先进性 | 投标人针对老年人的安全防范、健康管理需求,运用人工智能深度学习进行图像识别、知识图谱等先进技术提供对应的解决方案。总综合评审满足需求场景定位准确、符合技术先进性、达到识别度高误报率低的得6分,每降低一个档次扣2分,最低得0分 | 0-6分 | |
系统性能展示 (备注:投标人提供DEMO图片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进行展示,不接受视频演示) | 老年订餐系统,满足老人点餐及员工管理需求,充分考虑到老人订餐的便利性,满足全流程,过程简单,类似或相关实际系统开发的功能与本项目要求较接近得5分,满足部分得2分,有一项不满足或无展示内容不得分。 | 0-5分 | |
养老机构管理系统满足养老机构的日常业务管理,针对照护管理满足照护记录等级、自定义照护小组、服务频次管理,支持护理人员线上交接班管理等管理需求以及满足老人药品管理的需求,自动生成用药清单等, 类似或相关实际系统开发的功能与本项目要求较接近得5分,满足部分得2分,不满足或无展示内容不得分。 | 0-5分 | ||
助老小程序结合社区居家老人的服务需求,能够满足活动报名、服务预定、老年商城、积分兑换、公益志愿,实现服务时长的统计等,类似或相关实际系统开发的功能与本项目要求较接近得5分,满足部分得2分,不满足或无展示内容不得分。 | 0-5分 | ||
社区居家养老运营系统,应充分考虑社区社群需求,包含发布社区活动、老年大学、便民服务资源汇总等功能,类似或相关实际系统开发的功能与本项目要求较接近得5分,满足部分得2分,不满足或无展示内容不得分; | 0-5分 | ||
项目实施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需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工期安排合理有序得4分,项目工期安排基本合理有序得2分,项目工期较为合理得1分,项目工期安排不合理得0分。 | 0-4分 | |
培训、售后服务方案 | 要有完善的技术、业务、人员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 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得4-5分;方案欠完整、欠科学可行,得1-3分;方案不完整、不可行,得0分。 | 0-5分 | |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平台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从响应方式、响应时间、响应流程、应急管理方案等方面进行,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得4-5分;方案欠完整、欠科学可行,得1-3分;方案不完整、不可行,得0分。 | 0-5分 | ||
(三) 价格 部分 (10分) | 价格部分 |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即除低于成本报价以外的所有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有效投标报价必须不高于本采购项目的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0-10分 |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再对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价格进行10%扣除后计算价格分。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一包: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采购需求
一、项目总体概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
1、完成北京市民政局关于智慧养老项目试点的工作部署,落实关于海淀区人民政府与北京市民政局达成“智慧养老”战略框架协议内容,完成我区作为全市唯一的智慧养老试点区建设,努力将我区“智慧养老”工作纳入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范畴。
2、构建满足海淀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数字化监管目标。充分利用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形成大数据监管,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探索创新各类养老床位、各类养老服务精准监管方式,各项实时服务能够动态统计分析、方便快捷使用、数据全面精准、流程可追溯的全新监管模式。
本期目标,以区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为目标,完成基础平台搭建,采用最小规模,最小成本,应试尽试的方式,快速落地试点项目。实现统一养老工作协同门户、街镇级养老平台对接、物联网接入管理系统、线上老年大学系统、养老政务协同决策系统、养老区块链存证与业务监管系统。
在完成平台研发、实施和部署后,将项目平台应用系统进行上线试运行,整合服务入口,关键数据上链,链接社会服务资源,探索大数据下的养老服务的更多方式,在提升养老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基础上,推动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规范化进入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服务全程可跟踪、可监察、可追溯。
要严格信息安全管理方面,未经甲方允许,严禁将有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二、技术规格海淀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区建设要求采用自主可控、开源开放、性能领先的智能化平台。采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相关技术。并且要求能够了解和对接区级养老服务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智慧养老服务业务的数据对接。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
详细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功能说明 |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1 | 应用系统建设——统一养老工作协同门户 | 社会福利服务平台 | 对接社会福利服务平台 | |
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系统 | 对接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系统 | |||
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 对接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 |||
用户管理 | 用户查询 | 用户信息以分页的方式展示,可以通过不同的条件来检索相关用户,包括用户姓名、登录账号(手机号)、分属机构、用户的状态以及用户的类型等。为各级的管理员提供下属用户的查询分析功能。 | ||
用户行为分析 | 系统会记录所有用户的操作轨迹,用了哪些功能,操作了哪些业务数据,在一个操作上花费了多长时间等,通过对这些行为的分析可以比较清楚的知道系统各个功能的使用情况,了解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便系统能够更好的完善升级。 | |||
用户状态管理 | 为了保证业务数据的完整性,系统不提供用户数据的删除功能,通过状态的设置可以限制用户使用系统,目前用户的状态包括正常和禁用两种状态,禁用用户后该用户无法再登录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下的所有系统。 | |||
角色管理 | 角色设置 | 角色赋权时角色通过提供的赋权和撤销权限功能进行管理。 | ||
角色权限设置 | 根据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能和所属部门对角色进行划分,采用基于角色的授权模式,一个操作员可具有多个角色。系统提供:为用户赋权和撤销权限功能。 | |||
权限管理 | 权限设置 | 系统中对用户行为控制的最细粒度,包括两部分: | ||
权限模型管理 | 系统应采用分级授权的管理方式,下一级的管理权限由上一级设置,并提供分级、分角色、分用户、高安全、易操作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自上而下的管理实现。 | |||
安全管理 | 账户安全 | 账户登陆基于双重验证,强制使用强密码增强账号安全。严格执行一人一证书,杜绝混淆使用账号。通过角色分组严格控制可操作范围。记录账户(包含回收、作废、失效账户)操作日志追查审计。 | ||
访问安全 | 使用系统证书密码和账户密码双重验证,确保账号访问安全。针对最高管理权限账户通过限制公网IP访问,确保系统访问安全。对失效、作废、回收账户禁止访问。 | |||
安全日志 | 在各个子系统中开启全局的安全日志记录功能,统一收集记录账户登陆和操作日志,基础的存储于日志库中,管理员可以按角色级别审计日志,保障快速排查定位问题。 | |||
数据管理 | 数据安全 | 数据安全,分类为数据存储安全、传输安全和操作安全。数据存储,设置数据标识和生命周期,加密存储并定期校验可用。数据传输加密,并第一时间做校验,保障数据完整。操作安全,严格执行数据管理制度和审核流程,做到数据安全存储,安全传输和操作安全。 | ||
数据导入 | 工单系统按管理部门职责人员,添加角色设置可写入账户。通过工单系统多级审核检查,保障数据导入安全,并生成回滚备份记录,快速回滚,减少错误风险。风险评估可根据工单审批记录进行追查追责。 | |||
数据导出 | 工单系统按管理部门职责人员,添加角色设置只读账户。通过工单系统多级审核检查,根据情况对数据进行脱敏处理,保障数据导出安全。可根据工单审批记录进行追责。风险评估可根据工单审批记录进行追查追责。 | |||
数据备份 | 备份数据具有明确标识和生命周期,并加密后异地和介质存放。专人负责备份数据的管理,确保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 | |||
5 | 应用系统建设——物联网接入管理系统 | 智能设备管理 | 设备接入 | 包含智能设备型号定义、智能设备接入信息维护、智能设备软件接口维护等功能,智能设备型号定义包括型号、接入日期、生产厂商、供应商、维修信息等,智能设备接入信息包括生产日期、安装位置、设备编号等,智能设备软硬件接口维护,接口服务地址管理、接口日志的管理等功能。 |
设备运维管理 | 本模块管理所有设备的运维信息、上线、下线、报损、维修信息的管理,全部接入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的启用与停用,设备在线状态管理、设备备故障检测与报警。 | |||
设备综合查询 | 提供在线的设备的多维度查询功能,包括设备类型、型号、在线与否、设备状态、设备数据,关联老人的数据等多维度查询。利用构建在开源的TDengine技术基础上构建支持海量数据的物联网设备构成的大数据分析功能。 | |||
应用场景管理 | 应用场景建立 | 提供应用场景的基础信息定义创建和定义管理功能,该功能提供定义应用场景中用到的设备要求和各项指标配置,提供应用场景的添加、修改、停用、启用一系列的功能。 | ||
应用场景配置管理 | 场景管理员可以在他授权使用的场景中配置具体场景接入的智能设备、场景的人员角色管理、监控报警通道的配置、场景管理权限等。并在配置管理中查看该应用得实际应用情况。 | |||
应用申请 | 各基层单位可查看已上线的应用场景和相关的详细的介绍了解场景的适用情况,根据自身情况向管理员申请系统中配置好的应用场景应用,并在申请通过后,自行管理场景中设备和角色分配。 | |||
应用审批 | 系统管理员根据基层单位的情况的使用情况,审批应用的申请。系统管理员在这个模块可以做审批通过、审批拒绝、备注等功能。为管理员在工作平台上提供审核工作提醒和每日审核工作量的统计。 | |||
数据统计分析 | 利用成熟的开源互联网数据分析技术为基础构建大数据分析平台,平台根据场景、地理位置、时间、人员、设备情况等维度分析统计各个场景的使用情况,为领导评估场景的有效性提供决策依据。提供各种的应用场景的排行榜,用以促进各种场景的积极应用。 | |||
2 | 应用系统建设——线上老年大学系统 | 学员管理 | 报名功能 | 运用大数据智能算法,可以快速标签化学员画像,分组管理意向线索,意向学员精准追踪,提高转化率。提供学员报名、上传身份证、体检结果、在线进行学力评估、在线缴费功能。支持回访提醒、外呼系统、线索分配等功能。 |
学员档案管理 | 利用智能系统对学员档案、报名续费、退转课等进行精细化管理。系统自动识别学员再读班级、上课记录、缺勤记录、考试成绩、剩余课程等,学员详细信息可以一键查询,支持批量导入、导出,学员个人信息、体检表、分班、成绩、奖惩、毕业信息等。 | |||
入学审批管理 | 可以调用人脸识别系统、从体检、缴费、学力评估等方面进行审核,系统自动计算并推荐用户是否具备入学资格。可以调用业务模块功能,支持学员登记、购买教材等业务。 | |||
班级管理 | 班级设置功能 | 采用最先进的数据分析系统,实现对班级学员信息的管理功能,包括学员花名册、考勤管理、学生请销假管理、班级管理规定、班主任评价、课程表、成绩记录、班干部管理、消息管理、等功能。 | ||
分班功能 | 运用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的特点完成灵活建班、分班、选座、班级信息、课程、学员、座位表、花名册、出勤率等班级详情,支持学员多种考勤方式,PC端可以批量操作,满足多种教学场景应用需求。 | |||
课程管理 | 课程分类管理 | 运用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的特点,支持课程分类、跨区授课、课时汇总、及时消课,教师消课,可以按照科目单独排课、上课,满足同一课程多科目教学所需,课程管理规范化、可视化。支持多端查询和导出。 | ||
课程编排管理 | 运用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的特点,满足一对一,一对N,集体班、网课排版,打通排课、考勤、消课的功能链接,提升教务管理能力,上课提醒自动推动送,手机可以随时查看课表,提供排课日历、签到提醒等功能。 | |||
课程热度管理 | 课程热度是指在一定时间段内课程被点击播放的次数。系统支持通过权限设置、开放播放端口等方式提高课程热度。也可以根据业务需求,自主设定课程热度。该功能充分融合信息技术与教育信息一体化应用,实现智慧视频的功能。 | |||
考试管理 | 题库管理 | 题库管理支持模糊查询、统计分析功能。对考题可以批量新增、批量删除、批量导出、批量自动检查格式合法性等,对格式错误的考题可以定位提示。支持多种题型:单项选、多选、判断、填空、简答、作文、论述、分析、综合题等。每种题都支持图文并茂形式,支持音视频文件。有答案解析说明,考题管理有审核、是否共享及难易程序的设置属性。 | ||
试卷管理 |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点,可以将试题进行数字化存储与重组,支持随机组卷,系统自动抽取试题进行考试。支持手工组卷,利用题目分类功能组件试卷。支持主客观题并存。支持为单独用户开设考场,支持题集、错题重做、考试记录等功能。 | |||
考程安排 | 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考试日程进行管理和计算。通过系统对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监考教师、考试人数、考试地点等要素进行优化排布。考程安排是对考务组织过程进行管理,提供添加考试、考生报名、编排考场等功能。 | |||
考分设置 | 依托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可以对平时成绩、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出勤成绩、理论成绩、作业成绩、实操成绩等按照教学大纲要救进行考分换算,具备成绩导入、统计和编辑功能。系统可以对系统使用中的参数进行设置,包括科目、题型、难度、大纲要求等。 | |||
教师管理 | 教师档案管理 | 依托数据系统,可以实现档案管理智能化、云端化、协同化和平台化。教师档案是记录和反应个人经历和德才表现,以备考察的材料,包括记录教师职称、讲授课程、个人档案、学员评价、薪酬管理、招聘管理、晋升体系、劳动或劳务关系的功能。 | ||
教师分班管理 | 可以单独/批量进行分班管理、调课安排,支持调整分班、授课老师、教室等,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系统可以自动检测避免冲突,增加可视化日历分班管理,分班更灵活,避免冲突。 | |||
排课管理 | 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场景化排课。满足一对一,一对N,集体排班、规律性、非规律性排课、调课、加课等功能,支持课程设置(按期、课时),转班转课、通用课时计算等 功能。支持按照教室、授课教师、上课时间等维度进行查询。 | |||
3 | 应用系统建设——养老政务协同决策系统 | 补贴监管 | 家庭照护床位补贴模块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针对家庭照护床位项目补贴发放对象、发放额度及发放时间进行全面动态监测,形成月度及季度报告。监测过程可对补贴发放异常情况进行报警。 |
失能老人补贴模块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对辖区实际发放人数、发放额度及发放时间与系统数据进行比对,通过全面动态监测,形成月度及季度报告。监测过程可对补贴发放异常情况进行报警。 | |||
高龄老人补贴模块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辖区实际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人数、发放额度及发放时间与系统数据进行比对,通过全面动态监测,形成月度及季度报告。监测过程可对补贴发放异常情况进行报警。基于智联的社区和家庭“医”“养”“康”“护”“养”智能匹配与调度,建立“人-补贴-监管-科技”相协调的的生态智能系统技术集成系统。 | |||
助餐补贴模块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接入全部助餐点、就餐人数及刷卡消费数据,依据补贴标准进行数据比对,对消费数据、送餐员信息、送餐路线等进行校验,异常情况系统报警提示。基于社会计算、协同计算等理论方法的老年友好型智能养老生态实施机制。 | |||
困难老人补贴模块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对已享受困难补贴的老年人身体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及养老需求等信息全面管理,与补贴发放记录进行数据比对,发现异常情况进行系统提示。 | |||
失独老人补贴模块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对已享受失独补贴的老年人家庭情况等信息全面管理,与补贴发放记录进行数据比对,发现异常情况进行系统提示。 | |||
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模块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根据养老机构收住服务对象身体状况、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信用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基础信息,以养老机构实际收住服务对象的床位数、月数等为依据由系统计算。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系统自动提醒。 | |||
床位补贴模块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根据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信用状况等基础信息计算床位补贴额度,当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信用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时系统自动提醒。 | |||
服务人员岗位津贴模块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根据服务人员入职养老机构时间计算岗位津贴,系统对服务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比对,发现异常进行提醒。 | |||
入职补贴模块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根据服务人员在养老机构入职信息核算补贴额度,系统对服务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比对,发现异常进行提醒。 | |||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模块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记录培训人员所在机构、入职时间等基本信息,根据培训时间及培训次数计算补贴额度。 | |||
服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补贴模块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记录培训人员所在机构、入职时间等基本信息,根据培训时间及培训次数计算补贴额度。 | |||
社区养老驿站服务对象补贴模块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通过系统的服务过程记录与补贴发放进行比对,发现异常系统将自动提醒。 | |||
社区养老驿站连锁运营模块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记录养老驿站连锁运营的基本信息,依据政策系统计算发放额度。 | |||
社区养老驿站星级补贴模块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记录养老驿站星级评定等基本信息,依据政策(二星级以上驿站还将额外获得“星级补贴”,二星级驿站每家每月再增加2000元补贴;三星级及以上驿站每家每月再增加3000元补贴)系统计算发放额度。系统根据星级评定结果实时调整计算标准。 | |||
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管 | 老人基础数据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通过对老年人的健康评估,系统采集老年人的各项基础数据,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职业、教育程度、疾病情况、饮食禁忌、宗教信仰、亲属情况等。系统对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校对,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多维度分析和挖掘。 | ||
自助画像运行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根据系统自助画像功能,由服务人员或亲属为老年人记录基础信息,由系统进行评估;根据老人的身体变化,按需实时录入老人信息。系统对基础信息的完整性及合理性进行校对。持续进行动态、可溯源的画像评价指标设计和迭代,即利用多源数据,更全面、更细颗粒度地进行养老画像分析、场景分析及问题研判。 | |||
居家服务方案质量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可以智能化跟踪、了解老人日常行为,结合人工智能辅助照护评估实现智能化专案管理。同时根据不同照护需求和资源匹配算法,使老人全量照护信息可以在线一体化管理,从而实现居家服务方案质量监管。根据老年人画像结果,系统将自动生成居家护理服务方案,若方案的完整性及可操作性存在异常,系统将予以提醒。 | |||
服务日程运行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可以智能化跟踪、了解老人日常行为,结合人工智能辅助照护评估实现智能化专案管理。同时根据不同照护需求和资源匹配算法,使老人全量照护信息可以在线一体化管理,进而实现服务日程运行监管。服务方案生成后,将自动转化为服务日程供服务人员执行。未按要求执行或未执行的,系统将报错或提醒。 | |||
服务报告完整度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可以智能化跟踪、了解老人日常行为,结合人工智能辅助照护评估实现智能化专案管理。同时根据不同照护需求和资源匹配算法,使老人全量照护信息可以在线一体化管理,进而实现服务报告完整度监管。按照服务日程完成服务过程,系统按月度、季度及年度生成服务报告,若服务报告的完整性存在异常,系统将予以提醒。 | |||
居家养老服务合同执行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采用物联、数联和智联的融合手段,智能提取老人照护数据、服务员服务数据、家属评价数据并进行自动分析比对,进而监督居家养老服务合同执行情况。养老企业与老人家庭可在线签订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系统根据合同关键字内容,如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服务人数、服务内容等对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监测。 | |||
居家服务人员服务能力监管 | 生成老人基础画像、需求和服务过程画像、质量画像、照护环境画像,结合基于摔倒、感染、走失及BPSD等风险预测模型,构建面向护理服务人员提供优质照护服务的综合服务规则引擎,提前识别风险趋势并进行及时的干预。系统根据服务日程的完成情况了解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对服务过程合理性进行判断。 | |||
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热度分析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根据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服务内容,系统自动生成月度/季度/年度热度分析,便于对养老需求精准把握。综合物联、数联、智联等多维度数据,进行面向养老照护服务的数字化描述与量化,并通过智能化的方法实现各类服务资源的智能调度与匹配,实现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热度分析。 | |||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监管 | 服务机构数据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对于养老机构、老人、家属、服务人员、床位信息进行关联,监测补贴领取资格。 | ||
机构老年人评估质量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后台可监测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评估内容,针对评估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监测、提醒。 | |||
服务方案质量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后台可监测老年人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对异常情况进行提醒。 | |||
服务过程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后台通过服务日程信息反馈可对服务过程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可进行提醒。 | |||
服务记录质量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后台反馈的数据,可监测服务记录过程,对每家养老机构的每一个服务人员发生的记录不完整或未按要求进行记录的情况进行提醒。 | |||
机构养老护理员流动性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基于对平台内关于养老护理员的所有来源数据的汇总,对养老护理员流动性进行智能分析计算,系统完整记录养老机构护理员信息,生成员工码,并与老人、床位相关联。当人员缺岗或人员更换达到一定比例,系统对养老机构院方予以提醒,长期未解决的影响护理比考核。 | |||
服务机构床位入住率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通过分析签约合同情况、服务数据情况、服务人员情况多多维数据,实现服务机构床位入住率监管。管理系统将避免虚报养老机构入住率,系统后台能实时掌控养老机构真实入住率,为监管部门补贴发放提供准确依据。 | |||
客户评价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支持养老机构老年人及家属使用小程序对养老机构进行服务满意度评价,包括护理服务、机构卫生环境、餐食水准、收费标准等进行客观评价。养老机构端的操作无法影响评价结果。 | |||
合同规范性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养老机构方与老人家属在线签订服务合同或签订纸质服务合同后上传系统,系统后台对合同签署的规范性可进行审核。 | |||
服务满意度调查 | 调查问卷管理 | 提供问卷功能,支持对各类数据自定义设置,生成在线问卷。并且基于对老人健康质量、社会生活质量、社会支持体系、需求等人本数据进行智能分析计算,实现与调查问卷结果的智能比对分析。系统可帮助养老机构完成各种形式、各种内容的问卷调查,并支持数据统计分析。 | ||
调查问卷发放 | 提供调查问卷发放的管理功能。根据监管部门及养老机构需要,可配置生成调查问卷,支持生成H5的形式,可通过微信公号或小程序向养老机构老人及家属直接发送,支持问卷定时发放,支持选定特定人群、特定渠道进行发放。 | |||
调查问卷收集 | 养老机构老人及家属通过关注公号或下载小程序,接收系统发送的调查问卷,在线填写完成后即可实时提交。系统提供智慧算法,对调查问卷的收集数据建设多种实验模型数据库。 | |||
调查问卷统计分析 | 利用多维度数据,对问卷进行可量化、可溯源的分析与评价,为潜在问题的及时发现、溯源及解决,以及智能养老照护环境的有效运行与迭代优化提供依据。系统后台接收来自公号或小程序的调查数据,按照监管部门或养老机构需求自动进行统计分析,可针对特定人群,也可针对特定机构。 | |||
服务机构排名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根据后台数据情况可按不同时间维度对养老机构的服务满意度、入住率、人员流动、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统计、排名。 | |||
老年餐监管 | 老年餐商户合规性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按照食药监及主管单位相关要求,对老年餐商户的准入进行监管,对商户的经营资质进行系统自动判别,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进入,进入后出现违规行为的予以提醒及警示。 | ||
老年餐价格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按照主管单位老年餐价格及补贴要求,对老年餐商户的定价进行监管,对商户的餐费结算进行系统自动判别,出现违规行为的予以提醒及警示。 | |||
老年餐质量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按照主管单位老年餐品质及营养成分的要求,对老年餐质量进行监管,对菜品的搭配及与定价的合理性进行系统自动判别,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提醒及警示。 | |||
老年餐评价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老年餐客户用餐后可使用微信公号及小程序对餐食品质、老年餐价格及送餐服务进行在线评价,提出意见及投诉。数据对接商户端及监管端。 | |||
老年餐菜品热度分析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后台根据老年餐菜品的销量、价格及客户评价进行数据分析,为监管部门及老年餐商户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 |||
上门养老服务监管 | 服务商资质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对从事上门养老服务的商户资质按照标签体系进行系统甄别,针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商不予进行系统派单,对违反规定及要求的行为进行提醒及警示。 | ||
服务商服务质量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对从事上门养老服务的服务商服务质量进行监管,依据系统服务数量及客户满意度评价等维度进行统计分析,监管端依靠人工智能方式据此对服务商进行总体考核。 | |||
服务业务范围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对从事上门养老服务的服务商服务范围通过人工智能方式进行系统自动甄别,对超范围经营的服务商发出系统预警,并予以标签识别,监管端自动接收违规经营的服务商信息提醒。 | |||
服务响应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对从事上门养老服务的服务商服务响应时间进行监管,对响应时间超出规定限制的服务商发出系统预警,并予以标签识别,对违规达到一定次数的服务商信息发监管端提醒。 | |||
服务人员合规性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对从事上门养老服务的服务人员信息进行标签化识别,对服务人员的不良记录及违规操作进行统计并向服务商发出系统预警,违规操作达到一定限度的服务人员信息弹窗提醒,服务商端及监管端自动接收 | |||
上门服务人员/社工统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对上门服务人员/社工人员信息进行标签化识别,根据监管部门及养老服务商需要,系统通过人工智能方式按多种维度对服务人员进行识别、判断及统计。 | |||
文化服务社会组织监管 | 文化活动内容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可对文化服务社会组织的活动内容根据关键字进行自动筛选,对有悖于文化主管部门要求的活动内容进行自动识别并预警,达到一定预警线,系统自动发送提醒给主管部门。 | ||
组织与服务人员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可实现对文化服务社会组织信息进行管理,按市、区、街镇各个层级需求对组织及人员信息进行整合。 | |||
家庭医生服务统计分析 | 家庭医生服务机构统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自动对各服务机构的医疗资源进行统计分析,对服务机构的完整情况进行统计。 | ||
家庭医生统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以月季年为周期实时统计家庭医生的在岗、人员流动等情况。 | |||
问诊数据统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对上门问诊及其它医疗服务信息自动识别,标签化后进行后台数据分析,可与卫健系统打通实现数据共享。 | |||
老年人心理咨询服务监管 | 心理咨询服务机构资质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按照主管单位要求,系统对心理咨询服务机构资质(工商营业执照,持国家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证书上岗)进行自动识别,对不符合要求机构予以甄别及自动提醒,实现对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整个服务体系的监管。 | ||
咨询服务量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维护每个老年人心理咨询记录,并实现月度/季度/年度数据追踪,发现异常情况系统实现自动提醒,以保证全过程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通过系统对咨询服务量的流程监管把控。 | |||
心理咨询师资格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针对老年人心理健康,心理咨询师必须持证上岗,系统记录心理咨询师的资质情况、职业变化及不良记录信息,对心理咨询师资质的真实性进行监管。 | |||
服务积分统计分析 | 积分服务为了精细化运营用户,增强客户粘性,系统对服务积分数据分析、数据清洗,以可视化形式展现。 | |||
应急呼叫监管 | 服务响应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根据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背景的老年人群体的服务响应级别进行自动甄别,通过人工智能形式对服务响应时间、频率进行比对及数据分析,对整个服务响应链条进行全方位的数据监管。 | ||
呼叫设备质量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基于设备统计分析系统,通过可穿戴电子设备来对使用者的身体和周围的环境状况等进行检测,采集数据之后再通过数据中心处理,再通过信息对比模块和正常的数据进行对比,当对比的数据出现异常时,通过报警提示模块来对使用者进行报警提示。 | |||
智慧生活监管 | 服务商服务数据有效性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快速相应数据需求,可实时监测服务商在服务过程中的采集、治理、存储、查询、展示数据,并搭载数据智能,对服务数据实时监管。 | ||
服务和商品热度分析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商品热度分析从商品的全网销量、关联商品、商品分析等维度出发,展示商品的增量和总量的数据趋回势图,对全域或垂直行业商品的热度趋势了如指掌,选择热销商品更加得心应手。 | |||
知识图谱等资料管理 | 搭建智慧养老全文搜索、垂直搜索、图谱搜索等搜索场景的数字化升级。 | |||
智能问答反馈统计分析 | 智能问答系统在核心模块组成上主要包括分析模块、信息检索、答案提取等,分析模块主要是客户的问题分析,用以查询用户的精准意图及信息获取的路径需求。信息检索的模式参照用户的输入路径,在现有知识库检索的匹配条件下按照匹配度的高低依次选取候选答案,检索更多需要强大的信息库作为支撑。答案提取的方式有很多种,功能也更为多样,答案选取最终目的也是从不同候选答案中选择匹配度最高的答案,系统以可视化展示出智能问答反馈统计的分析。 | |||
家庭床位监管 | 服务商服务质量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全面记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商信息及签约老人信息,依托小程序全程记录服务过程,在线实时监测服务商服务质量,实现数字化监管。 | ||
家庭床位服务订单异常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对受理订单、派单并记录工单的完成情况,对订单异常情况系统进行后台预警,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调整的异常订单,系统自动发送信息到上一级管理层,以保证服务的有效监管。 | |||
服务商网络口碑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针对服务商网络口碑,对服务商的不满舆论,恶意攻击,及对服务商好评,友好等词汇的分类,系统对服务商网络口碑点评的实现监管。 | |||
业务咨询动态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系统受理所有线上咨询,并能记录所有线下咨询信息,通过后台标签系统实现对咨询记录筛选、分类,将动态的统计数据自动报相关人员分析整理,从而保证咨询记录分析全过程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通过系统对业务咨询动态的流程监管把控。 | |||
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管理 | 监控设备状态监测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在线监控智能设备,能有效解决老人的安全监控和追踪问题,大数据智能分析可实现风险预警。 | ||
设备异常报警分析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对单设备的遥测数据及多设备间的遥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提供设备运行状态数据参考。针对设备异常行为,展现预警系统,预警防止风险、实时监测健康,对多方面数据的监控,对突发事件预警,快速的把报警信息发送给用户。 | |||
设备维修维护监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全面了解设备故障及时消除记录数据,未能立即消除的故障原因及记录,及时上报维修记录,保养记录等,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落实进度等。系统对设备维修维护的监管。 | |||
设备分布统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对设备的数据及多设备间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提供设备运行状态数据参考。根据设备应用区域分布情况及网络打分制度,根据设备状态数据以及传感器告警数据,定期自动生成设备运行记录及报告。通过数据分析,数据清洗,构建模型,展示可视化设备区域分布的统计及排行。 | |||
设备类型统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对设备所关联的运行参数进行集中展现,包括测点编码、测点描述、关联设备、测点值等信息。根据设备类型使用情况及网络打分制度,通过数据分析,数据清洗,构建模型,展示可视化设备类型的统计及排行。 | |||
设备品牌统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根据设备品牌、详细参数、实时报价、行情走势、优质商品批发、供应信息,等使用情况及网络打分制度,通过数据分析,数据清洗,构建模型,展示可视化设备品牌的统计及排行。 | |||
安全事件统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根据安全事件的类型、情况 ,通过数据分析,数据清洗,构建模型,展示可视化安全事件的统计。 | |||
服务点评监管 | 点评关键词设置 | 针对关键词的设置,特定搜索结果是相关性内容,是搜索引擎的最大功能,根据关键词的重要性进行设置。搜索时,系统会根据搜索词进行匹配,下拉列表会显示相应的关键词。 | ||
自动监测服务内容 | 针对低俗等违规内容,帮助企业全面规避业务风险,提升内容审核效率。预先确定服务的多种服务等级;利用至少一个探针监测所述服务器状态用以得到至少一个探针值,组合所述至少一个探针值,用以计算所述服务器的当前服务负载值;依据所述当前服务负载值确定所述服务器当前应采取的服务等级。 | |||
恶意点评分析 | 能够识别恶意点评数据,并发送至人工进行甄别 | |||
智能设备监管 | 设备品牌统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根据设备品牌、详细参数、实时报价、行情走势、优质商品批发、供应信息,等使用情况及网络打分制度,通过数据分析,数据清洗,构建模型,展示可视化设备品牌的统计及排行。 | ||
设备种类统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根据设备种类使用情况及网络打分制度,通过数据分析,数据清洗,构建模型,展示可视化设备种类的统计及排行。 | |||
设备应用场景统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根据设备应用场景使用情况及网络打分制度,通过数据分析,数据清洗,构建模型,展示可视化应用场景的统计及排行。 | |||
设备区域分布统计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根据设备应用区域分布情况及网络打分制度,通过数据分析,数据清洗,构建模型,展示可视化设备区域分布的统计及排行。 | |||
异常预警报警 | 失能等级异常数据预警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建立失能等级评估数据共享机制,在确保评估对象个人信息等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定期沟通调度,实现评估数据共享。 | ||
老人重复入住/签约预警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对老人合同、服务执行、服务匹配、出入院等数据实时监测,与历史数据、其他机构数据、居家数据等进行比对分析,基于分析模型,智能判定老人重复入住/签约预警信息,老人信息同时出现在一个机构以上,系统会发出重复老人的预警信号。 | |||
价格与服务承诺异常预警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监测老人服务价格异动。通过实际签约价格、承诺服务内容、实际服务执行数据、服务匹配数据等进行比对分析,智能判定异常预警,老人服务价格与服务方案内容不一致,系统会发出价格监测预警信号 | |||
高额会员卡销售模式预警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通过采集互联网等各类渠道的机构营销数据和广告数据,智能分析监控会员卡销售模式,系统自动发出预警信号。 | |||
服务人员配比异常预警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建立预警分析模型,通过对机构服务人员数据、服务老人数据、服务方案数据、服务执行数据、客户评价数据等各类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智能判定是否存在服务人员配比异常情况,服务人员与实际所需人员不等、超出、不足等各类情况,系统会发出服务人员配比异常预警信号。 | |||
服务人员变动异常预警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监测客户签约数据、老人失能等级数据、服务方案数据、服务执行数据等各类数据,同时基于监测模型,对服务人员变动情况进行监测,服务人员发生离职、调动等与实际不符的异常情况,系统会发出服务人员变动异常预警信号。 | |||
劳资关系异常预警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采集互联网的劳资纠纷等舆情数据,基于构建的智能分析模型,在线监测养老机构和用工人员的劳资关系情况,存在未解决的、进行中的各类欠薪、纠纷等情况,系统会发出劳资关系异常预警信号。 | |||
服务商司法诉讼预警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通过互联网采集工商、司法等各类数据,后台统一管理,自动分析数据情况,在线监测服务企业发生司法诉讼行为,系统会发出服务商司法诉讼预警信号。 | |||
服务商工商变更异常预警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智能监测服务机构工商数据,对于法定代表人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等工商变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于判断为异常状态的信息,系统会发出服务商工商变更异常预警信号。 | |||
水电费异常预警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对接采集服务机构水电费等数据,对每月数据与历史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并以图文形式自动呈现,对于水电费出现异动的情况,系统会发出水电费异常预警信号。 | |||
服务质量下降预警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在线监测老人服务过程的健康数据,出现情况发生变化,基于智能分析模型,与其他数据进行综合比对,对于判定为服务水平出现下滑状态的情况,系统会出现服务质量下降预警信号。 | |||
同一手机关联多位老人预警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在线监测老人信息、家属信息、相关手机号绑定信息,以及签署合同中联系人信息。通过对老人和手机号的管理分析,智能判定是否存在同一手机号关联多位老人的情况,对于异常情况,系统会推送预警。 | |||
设备异常离线预警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实时监测设备在线离线状态,支持自主设定设备离线时长的预警阈值,当监测到超过阈值时,系统自动发出设备异常离线预警信号。 | |||
服务补贴数据异常预警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服务补贴存在补贴对象审核不严,服务补贴数与实际老人评估结果不一致,系统会发出服务补贴数据异常预警信号。 | |||
意见投诉管理 | 意见投诉受理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提供投诉受理功能,集中查看投诉受理数据,支持按时间段、投诉对象、投诉人员、投诉类别进行综合查询,支持可视化展现。 | ||
意见投诉处置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提供投诉处置功能。具有权限的管理人员可对投诉的信息进行回复,设置投诉的状态和投诉信息的紧急程度,可将投诉信息转发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 | |||
意见投诉反馈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对意见投诉反馈结果的展示,及时、有效地处理投诉及意见反馈,提高服务质量,对反馈内容进行集中汇总展示。 | |||
意见投诉统计分析 | 对接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区现有系统数据。对投诉进行统计分析并实现汇总展示。。 | |||
IOC智慧养老运营中心可视化展示平台 | 全要素建模 | 对智慧养老相关全要素进行三维建模。包括养老机构、养老从业人员、养老服务对象等,建模内容报价基本要素信息、位置信息等等 | ||
一体化交互控制 | 通过统一的控制终端,对多屏幕、多系统显示内容进行集中交互操作,提供可视化一体化的交互操作功能 | |||
适应大屏分辨率的可视化系统 | 可视化系统保证系统输出分辨率与大屏物理分辨率一致,支持自定义配置 | |||
自定义仪表看板 | 支持对仪表看板进行自定义设置,可自由组装仪表看板,支持动态拖放 | |||
自定义选取对象 | 支持自定义点选、圈选等方式选择对象,查看对象详情数据,支持详情页在新窗口打开。支持对圈选对象的对比、统计等。 | |||
精准定位 | 对大屏全对象进行精准定位。支持可视化在地图上进行展现,支持自由放大、缩小,支持三维定位展现。 | |||
多坐标转换 | 多种坐标系统向统一坐标系统的转换功能。支持将导入的各类不同多坐标进行统一转换。 | |||
位置推送 | 对设备和人员进行位置服务推送。支持将选定的对象位置信息,精准推送给特点的人群或人员。支持通过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进行推送。 | |||
三维态势效果 | 基于三维态势地图技术构建,运行态势进行全方位复现。 | |||
多维度数据比对 | 对不同类型和时间维度的数据可视化比对 | |||
GIS场景视频融合展示 | 基于GIS图层的视频融合展示功能 | |||
角色权限分配 | 民政、街镇等权限分配 | 根据民政、街镇的职权不同,分配不同的统计分析与管理功能,提供系统的模块划分,系统模块信息维护,模块信息搜索,自动为模块生成权限等功能。角色管理 提供角色数据维护功能,角色信息维护,角色信息搜索,为角色分配通用管理后台权限,为角色分配接入应用系统权限,角色权限查询,角色反查用户,树形设置等。 | ||
4 | 应用系统建设——养老区块链存证和业务监管系统 | 区块链养老存证服务 | 居家养老信息存证管理 | 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中护理人员信息、居家护理合同、合同变更、合同履约等信息上链接口和管理规则,实现对信用数据进行上链服务管理。上链接口开发和存证服务。 |
养老机构信息存证管理 | 提供社区养老机构服务相关系统数据源各类数据上链接口和管理规则,实现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养老服务需求信息、养老服务过程、养老服务补贴监管等数据上链存证管理。 | |||
社区养老点餐配餐信息存证管理 | 提供社区养老点餐服务相关系统数据源各类数据上链接口和管理规则,实现社区上门养老服务需求、服务响应、服务内容、服务机构信息和资质、服务时间、服务类型、服务人员信息和资质、服务费用结算、综合评价信息等数据上链存证管理。 | |||
社区养老上门养老服务信息存证管理 | 提供社区养老上门服务相关系统数据源各类数据上链接口和管理规则,实现社区上门养老服务需求、服务响应、服务内容、服务机构信息和资质、服务时间、服务类型、服务人员信息和资质、服务费用结算、综合评价信息等数据上链存证管理。 | |||
社区养老应急呼叫信息存证管理 | 提供社区养老应急呼叫服务相关系统数据源各类数据上链接口和管理规则,实现社区养老一键呼叫信息、呼叫响应处理信息、应急服务过程数据等上链存证管理。 | |||
结算信息存证管理 | 提供结算信息的上链接口开发和存证服务,为链上业务的结算提供可信验证服务。 | |||
存证数据管理 | 提供链上所有养老数据制式文本版本化管理。 | |||
存证证书管理 | 提供存证证书生成和管理服务,通过存证证书能够查询和调取链上信息。 | |||
区块链养老服务智能合约 | 居家养老上链模型管理 | 定义居家养老信息上链存证、校验等业务规则和模型。 | ||
养老机构上链模型管理 | 定义养老机构信息上链存证、校验等业务规则和模型。 | |||
社区养老点餐配餐上链模型管理 | 定义社区养老点餐配信息上链存证、校验等业务规则和模型。 | |||
社区养老上门养老服务模型管理 | 定义社区养老上门服务息上链存证、校验等业务规则和模型。 | |||
社区养老应急呼叫服务模型管理 | 定义社区养老应急呼叫服务上链存证、校验等业务规则和模型。 | |||
结算服务上链模型管理 | 定义养老服务结算信息上链存证、校验等业务规则和模型。 | |||
居家养老上链智能合约管理 | 提供居家养老信息存证、校验等智能合约开发,以及相存证和校验关智能合约的启用、添加、修改、删除、停用等功能。 | |||
养老机构上链智能合约管理 | 提供养老机构信息存证、校验等智能合约开发,以及存证和校验相关智能合约的启用、添加、修改、删除、停用等功能。 | |||
社区养老点餐配餐上链智能合约模块管理 | 提供居家养老信息存证、校验等智能合约开发,以及存证和校验相关智能合约的启用、添加、修改、删除、停用等功能。 | |||
社区养老上门养老服务上链智能合约管理 | 提供居家养老信息存证、校验等智能合约开发,以及存证和校验相关智能合约的启用、添加、修改、删除、停用等功能。 | |||
社区养老应急呼叫服务上链智能合约管理 | 提供居家养老信息存证、校验等智能合约开发,以及存证和校验相关智能合约的启用、添加、修改、删除、停用等功能。 | |||
结算服务上链智能合约管理 | 提供支付结算数据存证、校验等智能合约开发,以及上链存证和校验相关智能合约的启用、添加、修改、删除、停用等功能。 | |||
区块链养老服务数据核验服务 | 居家养老信息核验模型 | 定义居家养老信息核验的核验规则和模型,根据业务规则提供响应的智能合约服务,以及相关核验模型的启用、添加、修改、删除、停用等功能。 | ||
养老机构信息核验模型 | 提供养老机构信息核验模型的核验规则和模型,根据业务规则提供响应的智能合约服务,以及相关核验模型的启用、添加、修改、删除、停用等功能。 | |||
社区养老点餐配餐信息核验模型 | 提供社区养老点餐配餐信息的核验规则和模型,根据业务规则提供响应的智能合约服务,以及相关核验模型的启用、添加、修改、删除、停用等功能。 | |||
社区养老上门养老服务信息核验模型 | 提供社区养老上门养老服务信息的核验规则和模型,根据业务规则提供响应的智能合约服务,以及相关核验模型的启用、添加、修改、删除、停用等功能。 | |||
社区养老应急呼叫信息核验模型 | 提供社区养老应急呼叫信息核验的核验规则和模型,根据业务规则提供响应的智能合约服务,以及相关核验模型的启用、添加、修改、删除、停用等功能。 | |||
结算信息核验模型管理 | 提供结算信息的核验规则和模型,根据业务规则提供响应的智能合约服务。 | |||
居家养老信息核验服务 | 提供居家养老涉链信息和服务的核验接口、核验结果等管理,以及查询的添加、删除、修改等服务。 | |||
养老机构信息核验服务 | 提供结构养老涉链信息和服务的核验接口、核验结果等管理,以及查询的添加、删除、修改等服务。 | |||
社区养老点餐配餐信息核验服务 | 提供社区养点餐配餐涉链信息和服务的核验接口、核验结果等管理,以及查询的添加、删除、修改等服务。 | |||
社区养老上门养老服务信息核验服务 | 提供社区养老上门涉链信息和服务的核验接口、核验结果等管理,以及查询的添加、删除、修改等服务。 | |||
社区养老应急呼叫信息核验服务 | 提供社区养老应急呼叫涉链信息和服务的核验接口、核验结果等管理,以及查询的添加、删除、修改等服务。 | |||
结算信息核验服务 | 提供结算涉链信息和服务的核验接口、核验结果等管理,以及查询的添加、删除、修改等服务。 | |||
区块链养老服务查询服务 | 点餐派餐服务构数据查询管理 | 定义点餐派餐服务构数据查询规则模型,根据业务规则提供响应的智能合约服务。 | ||
上门服务数据查询管理 | 定义上门服务数据查询规则模型,根据业务规则提供响应的智能合约服务。 | |||
应急呼叫服务数据查询管理 | 定义应急呼叫服务数据查询规则模型,根据业务规则提供响应的智能合约服务。 | |||
支付结算数据查询管理 | 定义支付结算数据查询规则模型,根据业务规则提供响应的智能合约服务。 | |||
居家养老信息查询管理 | 定义居家养老信息查询规则模型,根据业务规则提供响应的智能合约服务。 | |||
养老机构信息查询管理 | 定义养老机构信息查询规则模型,根据业务规则提供响应的智能合约服务。 | |||
点餐派餐服务数据查询服务 | 提供点餐派餐服务数据查询接口、查询结果管理,以及查询的添加、删除、修改等服务。 | |||
上门服务数据查询服务 | 提供上门服务数据查询接口、查询结果管理,以及查询的添加、删除、修改等服务。 | |||
应急呼叫服务数据查询服务 | 提供应急呼叫服务数据查询接口、查询结果管理,以及查询的添加、删除、修改等服务。 | |||
支付结算数据查询服务 | 提供支付结算数据查询接口、查询结果管理,以及查询的添加、删除、修改等服务。 | |||
居家养老信息查询服务 | 提供居家养老信息查询接口、查询结果管理,以及查询的添加、删除、修改等服务。 | |||
养老机构信息查询服务 | 提供养老机构信息查询接口、查询结果管理,以及查询的添加、删除、修改等服务。 | |||
区块链养老数据可信开放共享服务 | 数据分层加密处理 | 对链上不同等级的数据提供分层加密处理。 | ||
身份权限管理 | 对链上开放共享对象提供不同身份权限管理。 | |||
授权管理 | 对链上数据共享提供授权信息和授权验证管理。 | |||
不定期共享接口管理 | 对数据不定期共享数据提供接口启动、添加、修改、删除、停用等管理。 | |||
定期共享接口管理 | 对定期共享数据提供接口启动、添加、修改、删除、停用等管理。 | |||
可公开数据共享开放智能合约管理 | 可公开数据共享开放智能合约启动、添加、修改、删除、停用等管理。 | |||
授权查询数据共享开放智能合约管理 | 授权查询数据共享开放智能合约启动、添加、修改、删除、停用等管理。 | |||
直接推送数据共享开放智能合约管理 | 直接推送数据共享开放智能合约启动、添加、修改、删除、停用等管理。 | |||
养老链数据统计和展示服务 | 节点数量统计 | 提供链上节点数量统计分析功能。 | ||
链上最新区块高度统计 | 提供链上最新区块高度统计分析功能。 | |||
链上最近一小时区块数统计 | 提供链上最近一小时区块数统计分析功能。 | |||
链上数据类型统计 | 提供链上数据类型统计分析功能。 | |||
链上区块高度统计 | 提供链上区块高度统计分析功能。 | |||
链上累计交易数统计 | 提供链上累计交易数统计分析功能。 | |||
链上最近一小时交易数统计 | 提供链上最近一小时交易数统计分析功能。 | |||
智慧养老链可视化展示 | 提供智慧养老链的数据可视化展示界面和展示功能。 | |||
养老链工作监控预警服务 | 工作状态监管 | 提供链上各节点工作状态监控、工作监控预警模型和预警服务。 | ||
资源监控 | 提供监控链上各节点资源情况监控、资源监控预警模型和预警服务。 | |||
异常预警监控 | 提供链上各节点异常预警预警模型和预警服务。 | |||
合约执行监控 | 提供监控链上各合约执行情况监控服务。 | |||
合约异常模型 | 根据不同业务规则,提供链上不同合约执行异常规则定义、预警模型服务。 | |||
合约异常预警服务 | 提供链上各合约执行异常预警模型、预警接口和预警服务。 | |||
5 | 应用支撑平台建设 | 应用支撑 | 接口服务 | 支持API接口服务 |
API服务 | 通过元数据组,映射不同标准数据项是专门用于 API 服务的,并支持 JSON、XML 等机器可读的编码格式。 | |||
区块链存证服务 | 按照智慧养应用领域对区块链基础设施的业务需要,提供统一和开放的区块链存取证服务平台,实现区块链资源管理和分配、制式文档管理、数据链业务管理和协调、政务数据和业务资源共享等。 | |||
集群管理 | 应用集群管理包括:节点管理、应用监控。支持节点可视化管理,应用可视化监控 | |||
认证服务 | 支持统一的帐号管理、身份认证、用户授权等基础能力。 | |||
规则引擎 | 支持接收数据输入,解释业务规则,并根据业务规则做出业务决策。 | |||
工作流引擎 | 支持工作流可视化配置。 | |||
数据支撑 | 数据授权管理 | 支持针对数据使用采用授权式管理,对不同用户、角色、权限等级进行授权。 | ||
数据可视化服务 | 通过数据可视化服务对智慧养老全局提供自闭环的可视化服务,实现对数据的集成、共享、可视化和管理等。 | |||
数据监管 | 实现对第三方,存储在云端数据的管理与实时可视化展示,构建云端数据监控服务 | |||
数据存储 | 构建数据共享和应用集成的数据资源管理中心。基于统一数据资源存储管理,构建统一数据标准,完善数据关系,促进数据保质保量地上传和存储。 | |||
报表管理 | 支持根据自身的需要设计灵活多变的报表,报表内容方面,用户可以向报表中填写数据,或者连接特定的数据库,建立特定的数据集,满足用户生成报表的需求,将其打印出来或者生成特定格式的报表,包括 HTML、PDF、Excel 等当下流行的文件格式。报表管理系统包括多个模块,分别为:报表编辑系统,报表运行器,报表生成器,数据处理器。 | |||
数据处理 | 数据融合处理的基础是多种传感器、多态应用系统的使用,其加工的处理的对象则是由多种传感器、系统收集到的多种信息,其主要用在于多种信息的综合处理和协调优化。 | |||
数据挖掘 | 老年人存在着疾病诊治、日常看护、精神陪护等方面需求,不同老人的身体状况、居住情况又有着显著差异,这也导致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差异性。利用物联网的ZigBee、RFID、GPS 定位、5G 通信等技术,以及大数据挖掘算法、离散选择模型,可以实现对老年人腕表、读写器、无线数据中继器等硬件的设计,并为老人提供位置追踪、生命体征检测、环境监控、远程报警服务。 | |||
数据调度 | 能够提供高效、智能、稳定的数据任务调度服务,为数据的加工和流转提供基础解决方案。支持多种周期设置,系统智能分析任务之间依赖关系,规避因为前期数据缺失而导致的无效调度。 | |||
6 | 数据资源建设 | 智慧养老数据库 | 建立满足系统基本的业务需求的智慧养老数据库,对于数据库的完整性、一致性、扩充性等需求也需同时满足。 | |
区块链存证分布式数据库设计 | 本次平台建设构建一种基于联盟区块链智能合约的可信存证数据体系,依赖底链的数据块结构,存证后全链条每个节点都有记录,数据分布式存储、不可篡改、安全可信,适用于司法鉴定、审计、公证、仲裁等权威机构获取和验证数据。分别从区块链账本和智能合约层面分析了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方法,在此基础上通过智能合约的链码逻辑来实现基于用户属性的访问控制方法,对属性相关的接口进行封装和优化,确保只有特定的用户才能执行特定的链码逻辑,加强数据的隐私性与安全性。 | |||
物联网数据库 | 建立满足系统基本需求的物联网设备数据库,存储管理物联网设备基础数据、运行数据。 | |||
7 | 测试与部署 | 测试与部署 | ||
8 | 系统培训 | 系统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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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
系统应在满足业务开展要求和用户使用习惯的需求基础上,满足系统性能要求,在任何环境下都能达到相应的要求。
项目要求服务平台7×24小时连续运行,系统可靠性至少为99.5%(可用性 = MTTF /(MTTF+MTTR)×100%)(MTTF:平均无故障时间;MTTR:平均恢复时间)。
要求系统采用模块化和结构化程序设计思想,以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
根据人机工程学和心理学理论,对于一般查询分析和简单计算工作,一般要求本地操作指令发出后,2~3秒钟内就有结果输出;空间数据3~5秒钟内就有结果输出;一般预测、仿真等计算控制在30秒范围内。
软件设计应具有良好的通用性,采用模块化设计思路进行部署,能够适应大多数市场主流硬件平台和系统软件环境。
系统具有灵活的扩展性和良好的可移植性;
充分考虑今后的横向和纵向的平滑扩张能力;
在网络稳定的环境下操作性界面单一操作的系统响应事件小于10秒;
支持不少于1000个并发使用用户连接;
具有较强的系统安全性和灾难恢复能力,系统具有强力的安全保障措施;
支持Chrome、Firefox等主流版本的浏览器。
三、技术要求系统的总体架构按照区级监管的具体业务场景,划分不同层级使用人群的具体需求,设计支撑需求的应用产品,因产品未来将面向区级、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以需要构建健壮的支持服务体系,为保证全区数据资源共享,符合全区数据元的开放标准,对平台关键的数据资源进行统一管理。
总体架构包括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支撑服务层、应用系统层、用户服务层、街镇养老服务试点场景、智慧海淀统一安全和智慧海淀统一规范。
基础设施层:本次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层主要部署在海淀政务云上,不另行采购基础软硬件设施,系统运行在电子政务外网之上,社会用户通过互联网出口访问系统和IOT设备等接入物联网。
数据资源层:包括智慧养老数据库、物联网数据库,其中智慧养老数据库因面向各街镇,从而支撑养老服务场景中的应用,为管理者和各级管理部门的专业应用提供统一的数据服务支撑。
支撑服务层:是保障新的需求提出后,能够快速构建新的业务功能,方便应用的快速搭建,减少项目建设周期,数据支撑方便数据的灵活按需调度。
应用系统层:依托于云计算、微服务基础架构,将居家养老管理服务系统、机构养老管理服务系统、社区养老管理服务系统、街镇政府监管中心、街镇智慧养老数据展示中心。
用户服务层:面向街镇用户、老年家庭、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商、服务人员等各端用户,提供方便用户各种在那个场景的接入方式,包括WEB浏览器、微信小程序等各种方式,方便地获取各类服务。
智慧海淀统一安全:遵循智慧海淀统一安全标准,满足等保三级和密码测评等要求,包括平台的数据存储安全、访问权限安全设定、资源管理和调度、监控及业务流程安全管理等方面,为平台提供安全保障。
智慧海淀统一规范:遵循智慧海淀统一规范标准,包括平台的基础设施、运维、数据管理、应用监管等标准规范等。
序号 | 指标要求 |
1 | ★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至少2年质保期(售后服务期),自《海淀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整体竣工验收(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
★投标人必须承诺,所建系统与已建系统实现兼容。 (注:对于此项,应在技术偏离表中明确响应满足此项要求,同时,还应单独出具针对于此项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2 | ★承诺满足第二章项目需求书中“平台功能需求”的要求(注:对于此项,应在技术偏离表中明确响应满足此项要求,同时,还应单独出具针对于此项的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 | ★投标人必须承诺,全部系统的知识产权移交。 (注:对于此项,应在技术偏离表中明确响应满足此项要求,同时,还应单独出具针对于此项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4 | ★方案中必须对街镇级养老服务平台数据对接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对街镇级数据分类、汇集、清洗提出建设性方案。 |
5 | ★方案必须包含信息抽取等自然语言理解算法,能够从多源数据中提取关键信息并进行实体消歧、归一化、关联融合,准确率在99%以上,保障老人/机构/服务人员等基础数据和画像的准确性。提供测试地址及测试结果证明。 |
6 | 必须包含合理明确的分级监管方案,对补贴发放、老年餐价格与质量、服务承诺和交付等可能的异常问题进行分级预警和监管,保障异常预警监管的高召回率。 |
7 | ★必须包含合理明确的量化监控方案,能够在时空多维对基础信息画像、老人身心健康、养老基础设施、养老服务满意度、智能设备应用等进行量化监控分析,做好高效监管和政策制定的数据信息底座。 |
投标人所提供信息系统设计的质保服务期为项目终验后不少于二年。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免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保证提供7×24小时的服务电话服务支持,采购人或项目单位可直接与投标人有关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技术咨询和联络。
2、投标人在完成该项目设计后,平台项目的开发阶段和上线运行阶段应安排相应的系统专家和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以确保项目开发工作的正常进行。
3、投标人应对设计过程中的相关缺陷进行完善。
1、在质保期内,如果发现任何属于投标人责任的设计缺陷,投标人须免费进行修复。
2、 在质保期满后,投标人仍应积极响应采购人或项目单位对所出现设计缺陷的维护请求。
3、若经采购人或项目单位专家组最终确认、验收,信息系统设计未达到采购技术要求的,采购人或项目单位有权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或项目单位要求进行修改。
1、投标人需对以下信息进行保密,具体包括:
项目信息:如业务流程、技术方案、业务数据(静态数据、动态数据、历史数据)等。
3、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信息。保密信息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光盘、优盘、服务器文档。
五、技术培训技术人员需要对整个系统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以便能够自主完成对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并在需要的时候,可以在系统的标准体系框架下,开发新的系统模块,丰富系统的功能。技术培训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未来系统的使用效果。技术培训面向负责系统运行维护的相关技术人员,重点是产品平台的管理、数据库管理、网管软件使用及系统日常维护工作。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现场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不同层次的人员,开设不同的培训课程和确定培训方式。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
六、交货及验收本项目的交货期(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项目交货工作。
项目的正式验收包括验收项目产品、文档及已经完成的交付成果。在执行软件项目验收测试时,验收测试用例应该覆盖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中所有的功能性需求和非功能性需求。
项目验收工作需要完成正式的验收报告,需要以项目前期所签署的合同以及相关的支持附件作为依据进行验收测试,不得随意变更验收测试的依据。
提交所涉及的文档应该包括如下部分:
1)信息系统说明手册;
2)信息系统维护手册;
七、合同付款方式本项目第一笔款的付款节点为项目合同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50%预付款;第二笔款的付款节点为初验合格,甲方、乙方及监理方三方签署初验报告后, 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0%;尾款的付款节点为终验合格,甲方、乙方及监理方三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后, 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20%。
八、售后服务(1)应根据招标方的需求,对所提供的系统保证全面、有效、及时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2)应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技术服务的范围和程序。
(3)在试运行期间,应指定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若系统出现问题或故障,应进行故障处理和软件更新。
(4)必须按招标方指定的方式提供7×24小时支持维护服务,包括邮件、电话、远程维护、现场服务等方式。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人员及技术支持电话负责本系统运维工作,并保证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24小时之内解决问题。
(5)电话或现场技术服务。在质保期内提供现场技术或电话服务。
第二包:街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采购需求
一、 项目总体概述
2021年《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已印发。规划提到,“十四五”期间,北京推动“智慧养老院”和智能化养老社区建设,促进科技养老在社区落地。
2021年12月海淀区人民政府与北京市民政局达成“智慧养老”战略并完成试点框架协议签约工作,我区成为全市唯一的智慧养老试点区,并将我区“智慧养老”工作纳入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范畴,市区将联合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互联互通共享的信息网络,形成统筹调度居家和机构服务、统一监管安全生产、统一配套需求供给服务,统一测量满意度,统一监管补贴发放的多位一体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平台建成后将用于统筹管理和多元主体服务街镇养老和服务工作。总体建设内容包括:居家养老管理服务系统、机构养老管理服务系统、社区养老管理服务系统等内容。
二、 技术规格
海淀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区建设要求采用自主可控、开源开放、性能领先的智能化平台。采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相关技术。并且要求能够了解和对接区级养老服务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智慧养老服务业务的数据对接。
(一) 平台功能需求:
具体需求如下:
1.居家养老管理服务系统。通过老年家庭端公众号和小程序覆盖居家老年家庭,数字化赋能老年人居家养老场景,为居家老年人家庭提供包括居家老年人画像管理、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方案管理、服务日程管理、居家护理员管理、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管理、护理技能学习、居家服务风险管理、居家养老服务监管。
2.机构养老管理服务系统。为养老院等服务机构类提供养老服务业务数字化升级,提供业务平台,提供包括机构版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版长者照护方案、机构版长者照护日程、机构运营排班管理、机构护理员工作平台、老人健康档案管理、服务人员管理、客户管理、客户咨询管理、机构信息管理、智能设备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网络评价管理、机构安全综合管理。
3.社区养老管理服务系统。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吸纳组织所有送餐的社会力量,组织社区老年餐机构,做对接,为老人送餐上门;组织社区周边的养老服务、老年家政、文化生活、心理咨询等机构,为老人提供便利社区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应用工具,老人可通过小程序等途径在线预约和订购服务。通过运用智慧养老应用场景,细化、分解服务需求,满足老年人多样性的养老服务需求。提供包括老年餐、上门养老服务、家庭医生、应急呼叫、老年家政服务、文化生活、心理服务、智慧生活、安全监测、网络购物、商户管理平台、服务人员工作平台。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
详细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建设 内容 | 功能说明 |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1 | 应用系统建设——居家养老管理服务系统 | 居家老年人画像管理 | 基础信息模块 | 实现对老年人个人信息、疾病信息、兴趣爱好、宗教信仰、职业经历、医保信息等基础信息的采集并分类展示。 |
慢病模块 | 实现老年群体体温、心率、血氧、运动等多维体征数据的采集监测,达到对老年人慢病数据的管理,慢病包括冠心病、高血压、中风、糖尿病和慢性呼吸道疾病等。 对采集的历史数据、结合业务运行的数据,通过算法实现对慢病的智能分析。 | |||
营养饮食模块 | 综合老年人的基本信息、病史、饮食习惯、身体测量数据等方面进行智能评估生成营养饮食方案,通过运用相关评估工具以及业务数据的积累,实现营养饮食方案的智能优化。 | |||
康复画像模块 | 基于国产自主可控的智能可穿戴设备,支持多种佩戴方式并适配智慧养老相关数据采集及应用场景;支持手工填报和自动化的采集,包含体温、心率、血氧、运动等关键体征数据,通过对老年群体多维体征数据的长期采集监测建立个人电子健康档案;根据长期数据及历史健康记录,可开展针对老年人康复方面的身体功能情况进行评估。基于康复训练方案、康复数据记录、康复评估等反馈数据,优化老年人的康复画像。 | |||
文化娱乐模块 | 针对老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以及采集的老人基础信息、身体能力、慢病信息等内容,制定文化娱乐活动的主要内容,文化娱乐模块分类包含:学习型、娱乐型、社交型、治疗型等,并且,分析老人文化娱乐喜好,智能推荐文化娱乐活动内容。 | |||
家庭信息画像模块 | 采集家庭的全量信息,包含家庭住址、经济能力、家庭成员信息、职业、宗教信仰、服务对象人数和内容、家属照护要求、居住环境、社区周围服务医院等。并且支持对接城市大脑的相关家庭信息,对数据进行智能比对分析。 | |||
服务人员需求模块 | 采集老年人家庭对保姆、养老护理员等服务人员需求,包含:服务人员年龄、籍贯、身高、职业经历、技能等级、服务薪酬,关于全日住家、日间照料、记时服务等服务类型的需求,关于生活照料、基础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疾病终末期护理等服务内容的需求。 | |||
居家养老服务方案管理 | 照护目标模块 | 实现对老人、照护者、居住环境和资源等方面进行评估分析,通过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照护方案,智能生成照护目标,并支持照护目标的人工修改,记录修改人员、修改时间。 | ||
照护要点模块 | 基于对老年人的循环及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及免疫系统疾病、泌尿系统及消化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恶性肿瘤等状况等疾病进行智能分析,智能匹配生成关于饮食、运动、康复、照护、安全防范等方面的照护要点提示。 | |||
风险防范模块 | 构建跌倒、坠床、走失、烫伤、误吸、窒息等风险的防范模型,基于构建的模型设计风险应急处理流程。实现预设的应急流程触发时自动将处置任务分发给相关人员。支持收集应急处理的反馈数据。 | |||
健康指导模块 | 基于国产自主可控的智能可穿戴设备实现老年群体体温、心率、血氧、运动等多维体征数据的采集监测,通过对老年群体多维体征数据的长期采集监测建立个人电子健康档案,提供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并通过对老人的老人基础信息、疾病信息、体检报告、营养饮食、康复等画像数据的分析,依托健康指导知识库,智能匹配健康指导内容。 | |||
生活照料方案模块 | 通过对老人基础信息、疾病、康复、家庭等信息的分析,基于标签匹配,自动生成生活照料方案内容,方案可自由组合,自定义配置。 | |||
护理方案模块 | 主要基于对老人身体能力、家庭情况等数据,智能提取护理方案库的护理服务内容,自动组合生成护理方案。 | |||
康复方案模块 | 构建常见老年疾病的康复训练模板,康复方案模板包括训练方法、训练频次等。支持康复训练内容的导入上传。 | |||
营养饮食方案模块 | 基于相关营养膳食指南,构建营养饮食方案库。通过智能分析老年人各项数据,包括身体能力、疾病、康复、过敏禁忌等状况,自动生成营养饮食方案。并且可针对不同疾病,生成特定的营养饮食调理方案,例如清淡饮食餐谱、糖尿病餐谱、高血压餐谱、高血脂餐谱、痛风餐谱等健康餐谱。根据老人的摄入状态可选择流质、半流质等二次加工方案。 | |||
文化娱乐方案模块 | 基于对老年人的画像数据,智能推荐学习型、娱乐型、社交型、治疗型等文化娱乐活动方案。方案库包括:生日会、音乐鉴赏会、季节出游、影片赏析、手工活动、怀旧记忆等。 | |||
用药方案模块 | 可录入老人用药种类、数量、服药时间。可根据不同的老人照护方案,设置服务方式为:服药自理、监视服药、协助服药、喂药。针对药品的管理设置:药品信息记录、三查七对、用药安全、给药注意事项等。 | |||
服务日程管理 | 日程模板模块 | 构建服务日程模板库,支持对不同疾病和护理需求的老人,设置特定的日程模板,例如半失能老人日程模板、重度失能老人日程等。支持模板智能生成标签和手动设置标签。模板内容包括护理目标、护理要点、饮食建议、风险防范等,根据服务计划,目标类型分为日计划、周计划和月计划。可自由设置模板时间频次、内容模块等。 | ||
自定义日程 | 在日程模板的基础上,支持根据老人的生活习惯或者家属照护意愿手动设置进行护理员工作日程,手动设置日程时间粒度,对日程提醒方式进行自定义设置。日程内容可设置文本、图片、视频、数字,支持对服务内容、数据记录、图片视频记录等多种方式。 | |||
服务日程报告 | 收集记录护理员对于服务日程的执行情况数据,包括记录的老人饮食照护、睡眠记录、清洁照护、药物记录、娱乐活动、康复护理等情况。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标准化和可视化展现,每日自动生成报表发送给相关方。月度智能生成月度分析报告,可视化展现各项数据变化趋势。 | |||
服务工作量统计 | 基于收集的护理员执行每日数据记录,支持自动分析护理员全天和特定时间段内的工作量统计,辅助分析护理员具体工作的执行情况。并且与服务日程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智能计算异常情况。支持以周、月、年等时间维度进行数据展示。 | |||
居家护理员管理 | 护理员基本信息模块 | 采集护理员的个人基础信息、文化水平、卫生习惯、职业经历、家庭状况、宗教信仰、兴趣爱好、技能水平、必备证件、紧急联系人等信息,自动生成护理员简历。结合收集的护理员工作执行数据、学习数据、培训评价、工作评价等数据,自动更新护理员简历内容。支持护理员信息的智能标签生成和手动标签设置功能。 | ||
护理员绑定模块 | 支持家庭和护理员双向操作绑定和解绑功能,单向绑定需另一方确认;绑定后支持工作日程的整体推送和自定义任务推送;支持查看绑定护理员的工作进度、简历等内容;支持对绑定护理员进行点评、打分;支持与绑定护理员在线签署电子合同。 | |||
护理员日程管理 | 对护理员日程的修改、确认、删除和日程推送,设置日程有效性,自定义查询历史日程;可实时查看护理员照护日程完成情况,可针对迟滞、漏缺的重要服务内容设定提醒。 | |||
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管理 | 在线签约模块 | 制定规范、严谨、可执行的居家养老合同模板,支持模板下载和电子合同在线签约。电子签约支持由雇佣方发起,签约双方须通过实名认证和人脸核验,雇佣方在线电子签署后,支持通过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发送给护理员。护理员可在微信小程序中进行操作签署,电子合同随时调阅。 | ||
合同费用管理 | 支持基于电子合同的费用管理功能。合同签署后,自动根据合同约定费用支付金额、支付时间等内容,自动计算合同费用。 | |||
续签/变更管理 | 提供服务合同期限、服务日期、服务内容、服务场所、服务报酬、服务条款、护理员调换等合同变更和续签管理功能。合同变更生效后,历史合同归档保存,支持合同按照有效性、执行状态、合同标签等自定义查询,支持导出、打印等功能。 | |||
合同到期提醒模块 | 为用户和护理员双方提供合同到期提醒功能。支持设定提醒时间、提醒频次;支持绑定微信提醒功能;支持通过提醒链接进入续签功能;支持双方合同到期不续签后,相关保证金、押金等费用自动退回功能。 | |||
护理技能学习 | 课件制作 | 支持对养老护理技能视频课件进行上传和管理,视频时长3分钟左右,课程支持模块化管理。 | ||
视频点播 | 支持微信小程序视频点播功能;支持记录播放时间、断点续播;支持设置视频学习学分;对于设置学分的视频课程,支持设置为禁止拖拽进度条;可设置视频分类和标签;支持视频播放完成后自动随机生成一组测试题,记录测试数据,自动对测试结果打分。 | |||
学习积分管理 | 支持用户登录、学习、考试的记录,学习不同的课程会获得相应课程积分,支持后台按照课程门类分科统计、批量设置、搜索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支持对课程积分的统计和相关操作; | |||
在线习题测评 | 题库功能,可在线提交和批量上传测试题,对测试设置分类和标签,设置测试题的分数,支持单选、多选、判断等多种题型。测试题组功能,可根据测试的分类、标签等智能生成测试题组,可设定测试题组的、时间、总分和测试题数量。 | |||
在线考试 | 实现随学随考,不受时间和场地限制的学习模式。学员可以自主完成在线模拟考试,自动阅卷,考试完成可马上得出考试成绩。支持设置每个考试卷的及格分数线,设置每个考试卷对应的相关证书,记录每个考试卷的参与人数、考试结果、证书等数据。 | |||
证书管理 | 对养老服务人员的证书进行管理。护理员考试通过,可以在线获得相关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生成唯一编号,支持证书下载。 | |||
居家服务风险管理 | 跌倒风险管理 | 建立跌倒风险管理模型。根据老年人画像数据,全面掌握老人年龄、身体能力、饮食、娱乐、用药、环境等维度信息,综合分析跌倒风险发生概率、危险程度等情况,制定预防跌倒的服务提醒,护理员在日常照护过程中,会对老人进行相应的跌倒预防和处置。 | ||
用药风险管理 | 记录老人的药品,包括药品名称、数量、服用方式、禁忌、贮存方式、药品供应商信息等内容。护理员根据照护方案对老人进行用药照护,对老人药品医嘱进行详细记录,记录药品种类、服药时间、服药数量等。 | |||
风险提示模块 | 通过对老年人身体能力评估、护理服务数据等进行分析,智能分析老人身体能力变化情况;基于老人血压、血糖、体重、体温、食量、睡眠等数据,智能分析老人健康风险情况,以及有可能发生的跌倒、坠床、走失、误吸、烫伤等风险因素,通过服务日程提醒告知老人家属和护理员。 | |||
居家养老服务监管 | 老人监护人监管 | 监护人可以通过照护日志监督服务人员执行情况和老人照护效果。可以通过系统生成服务月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掌握老人重要生命体征指标;可自由选择日期,查看对应日期的照护数据;可查看详细的照护内容,包括数据记录人员;可对照护人员进行评价打分。 | ||
监管部门监管 | 监管部门可监管全部数据,包括老人评估情况、身体变化情况、服务执行数据、服务点评、服务报表等等。支持监管部门自定义监管维度,可设置执行起止时间,以及设置时间段同比、环比等对比方式。 | |||
2 | 应用系统建设——机构养老管理服务系统 | 机构版老年人能力评估 | 机构自定义评估模板 | 机构可依托评估管理系统,根据本机构所服务的客户群体及个性化的服务特色,创建评估指标及内容,可按设置模板类别,开展评估工作。 |
评估模板管理 | 评估系统中根据评估的对象、评估指标及内容所设定的模板可以快速评估分类引用、模板指标灵活优化和完善,支持自定义。 | |||
评估报告管理 | 机构通过对评估对象的基础信息、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风险等数据的综合评估,形成综合性评估报告,系统支持查阅评估历史数据、可打印导出等。 | |||
评估报告统计分析 | 系统针对评估报告进行统计和分析,为机构合理配置服务资源提供了依据。是机构实现合理化、规范化提供养老服务的基础。通过评估系统中老年人能力评估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掌握老年人需求、合理分配资源、建立长效的服务执行和监督机制。 | |||
机构版长者照护方案 | 照护方案管理 | 为机构提供自动匹配照护方案功能。依据服务对象的评估报告,系统支持生成服务对象的照护方案,从服务对象方案制定、执行服务、服务完成等整个服务环节中系统采集了全面的服务数据,机构实现了服务可数字化和透明化。支持机构对服务方案进行人工修改,支持对服务方案进行打印和导出。 | ||
方案模板管理 | 支持方案模板功能,支持对方案模板进行增删改查和导出。 | |||
照护方案统计分析 | 机构根据系统中的服务方案可统计分析服务对象接受服务状态、服务方案的执行率、方案的执行效果、方案服务满意度、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等,对统计的数据进行多维度展示,让机构达到服务标准化及规范性。 | |||
机构版长者照护日程 | 照护日程管理 | 根据服务对象的能力评估等级和服务需求,基于标签匹配,自动生成老人的照护日程,自动组合出不同时间段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生成照护服务工作任务。照护日程推送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按照工作任务执行服务,使机构服务人员明确当日服务内容,有计划性的提供服务。 | ||
日程模板管理 | 支持对日程模板进行自定义管理。自由设定模板类型、模板名称和日程时间粒度。机构可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可提前创建符合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服务日程模板,以便于快速有效的引用和编辑。 | |||
机构日程统计分析 | 对服务日常数据进行可视化报表统计。通过日程统计,便于分析服务日程中各类服务项目的使用率,掌握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系统智能给出优化建议,为机构提供及时优化服务项目、合理配置服务资源的辅助决策功能。 | |||
机构运营排班管理 | 排班模板管理 | 为机构提供排版模板管理功能。提供基础排班模板,并且支持机构自定义新增、编辑排班模板,对目标设置分类;机构依托系统,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身体情况、服务人员情况设置排班模板,自定义模板适用范围。 | ||
排班计划执行管理 | 自定义排班计划,支持手动选择排班计划的对应工作部门和特定人员。机构可根据排班计划可快速查看工作人员当日和当月工作状态,及时有效的管理。 | |||
排班效率分析 | 通过对服务人员相关数据等综合对比分析,结合依据排班计划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工作内容等方面,为机构提供排班改进建议,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升人员利用率节省人力成本,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 |||
机构护理员工作平台 | 日程提醒功能 | 养老护理员接收工作日程,根据日程内设定的工作任务,可设置提醒时间。让护理员及时掌握工作任务并有效推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既定任务。 | ||
服务执行功能 | 服务人员利用工作平台,根据服务计划执行服务内容,及时记录服务数据并上传。根据服务任务的不同,支持多种类型数据记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和语音。 | |||
意外事件上报 | 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利用工作平台,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按规范模板记录和上传,支持文字、图片、视频和语音等多种方式,以便为意外事故调查提供依据和后续整改方案。 | |||
知识中心 | 构建智慧养老知识中心,涵盖照料、护理、康复、营养等知识类型。通过系统智能分层分类功能,对业务系统运行中积累的知识进行管理和沉淀。服务人员利用工作平台,可碎片化学习养老基础知识、养老护理技能、老年营养、老年生活康复、老年服务礼仪、基础保洁等照护相关课程。在工作中不断提升专业技能,以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 |||
工作量统计 | 通过对护理员工作各项数据的积累,量化统计所有服务人员既往的服务对象数量、服务对象身体情况、服务对象类型、工作时长等。为机构优化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配比提供参考。 | |||
老人健康档案管理 | 健康基础信息 | 机构工作平台可采集、可上传、可管理老年人健康基础信息、体检报告、医社保信息等,便于机构对老年人的健康信息可存储、可查阅、可追溯。 | ||
健康分析预警 | 根据系统上传的健康管理数据,基于健康分析预警模型,对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基于老人的年龄、身体情况、慢病等情况,进行智能比对,异常数据自动进行预警,为老人家属、服务人员和机构管理人员提供智能建议,及时掌握实时信息和规避风险。 | |||
健康档案统计 | 对采集的老人体检报告数据、智能设备数据、评估画像数据、日常服务数据等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以各种维度进行展现,支持自定义设置展现形式和内容。支持对统计数据的打印和导出。 | |||
服务人员管理 | 服务人员基础信息管理 | 设置养老服务机构使用的服务人员管理模块,支持服务人员的增删改查;支持对健康资料、工作经验等进行采集和上传,并形成服务人员的基础档案;支持对服务人员信息进行分析后设置服务人员标签画像,为智能匹配老人、匹配服务方案、匹配学习技能提供支撑。 | ||
服务人员合同管理 | 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服务人员合同管理模块,机构可对服务人员合同进行统计分析;即时查看合同内容,助力机构实现对服务人员合同到期、续签等进行精细化管理。 | |||
服务人员标签管理 | 基于服务人员全维度数据,支持个性化标签设定,并且基于数据的丰富,服务人员标签库逐渐丰富;支持对服务人员标签进行自定义设置。通过服务人员标签模块,实现和老人的服务需求的精准化匹配。 | |||
服务人员面试模块 | 建立服务人员面试系统,实现服务人员面试管理。提供对服务人员基础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个人兴趣爱好的标准化采集,提供面试数据采集功能;支持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智能分析,信息采集完成后自动给出面试结果。 | |||
服务人员简历模块 | 对服务人员简历进行一体化管理。基于服务人员工作、培训等工作的开展,支持服务人员简历的更新;支持机构对服务人员简历的增删改查。 | |||
服务人员绩效模块 | 根据服务人员工作任务执行、参与培训、客户点评、主管点评、奖惩等信息;建立绩效算法模型,通过对服务人员各项数据的分析,根据不同服务人员的护理、管理、业务等不同岗位,实时计算服务人员绩效;基于绩效结果,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提供晋升、调薪、奖惩等数据支撑。 | |||
服务人员不良记录模块 | 机构利用系统,可对服务人员既往不良情况进行记录,便于日后对服务人员情况的查询和追溯。 | |||
服务人员统计分析 | 对服务人员的全维度信息,包括年龄、性别、地域、学历、工作经验、护理技能、培训经历等方面进行统计和分析,支持数据的打印和导出。 | |||
客户管理 | 客户基础信息模块 | 设置客户基础信息管理模块,支持服务机构各级有权限的管理人员对客户的增删改查;支持对客户信息的采集和上传,并形成客户的基础档信息案;支持对客户信息进行分析后设置客户标签画像,为智能匹配服务人员、匹配服务方案等提供支撑。 | ||
出入院管理 | 设置客户的出入院状态;可对客户进行出入院记录,包括入院时间、出院时间、出院原因、经办人等进行记录、修改,便于日常出入院的管理;支持老人出入院数据的查询,比对异常数据,为监管部门提供监管依据。 | |||
老人离世管理 | 系统可设置离世老人的状态,记录老人离世时间、经办人等信息。可查阅离世老人以往服务数据;支持与其他相关系统的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同步;支持与补贴计算和统计分析进行比对;数据异常提供预警功能。 | |||
客户服务合同管理 | 机构利用系统,对客户合同进行精细化管理,统一平台监管,监管合同进度、合同金额等数据;与老人身体能力数据、服务执行数据、老人补贴数据等进行校验比对,智能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通过履行监管合同进度等风险点,整合合同周期数据,以保证合同的安全性。 | |||
客户合同变更/续签 | 基于多合同所有数据库的结构化管理,实现对客户合同的管理,监控临近期限的合同续签情况,自动提醒;合同支持双方线上完成实名认证和电子续签,以保证合同的周期和时效性。 | |||
客户合同费用管理 | 通过客户合同管理,对客户缴费周期、缴费金额、缴费凭证、缴费记录等统一监管,有迹可循,保证合同费用流程的规范性,避免发生费用纠纷。 | |||
客户合同统计分析 | 系统通过客户合同,可按合同类型等进行统计分析,以便机构对客户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支持导入导出,支持续签。 | |||
客户统计分析 | 机构利用系统,对客户的信息按年龄、性别、地域、学历、职业、身体情况、疾病信息、消费能力、服务时长、兴趣爱好等方面进行统计和分析。支持自定义标签。 | |||
客户关系管理 | 实现对客户关系一体化实时在线管理。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系统以及信息数据采集、挖掘、分析、决策系统,分析消费数据和消费习惯,支持挖掘客户信息,实现数据化营销。 | |||
投诉与意见管理 | 利用系统规范处理流程,从记录、受理、处理、分析、反馈都流程化;将客户的信息完整地收集进来,然后通过标准化的,人性化的管理将不同的客户不同的需求进行分流、处理。依据监控和跟进,有系统和流程保障,使客户问题得到高效处理,以提高客户满意度,降低客户流失率。 | |||
客户咨询管理 | 咨询问答功能 | 系统可根据客户的来电/在线咨询,通过语音/文字给用户提供各种操作提示,并根据用户的操作来执行相应的命令。支持自动识别客户语音。能记录咨询客户的基础信息、联系渠道、客户来源、服务阶段、客户状态、咨询起止日期等信息。 | ||
知识库模块 | 基于业务咨询、业务运行等各项数据,构建智慧养老知识库,支持各类知识的关联查询。通过系统知识库可自定义编辑和维护咨询问答模板,可搜索出业务的所有知识内容。及时解决客户的相关疑问和需求。 | |||
自动应答功能 | 根据业务运营过程中客户需求,系统通过人工智能化技术比对分析形成在线智能应答话术数据库,精准化自动匹配和处理咨询客户在线问题。系统通过数据库知识中心智能化给用户提示提供各类操作流程和步骤,并根据用户的操作来自动执行相应的命令,以此提供客户所需要的信息和功能。 | |||
机构信息管理 | 基本信息维护 | 设置机构基础信息管理模块,支持服务机构各级有权限的管理人员对机构的基本信息增删改查;支持对机构信息的采集和上传,并形成机构的基础信息档案;便于机构快捷精准的筛查信息和动态管理。 | ||
机构认证 | 全方位保障系统平台机构资质信息的真实性与安全性,系统搭建了认证服务模块,为机构提供认证服务。支持快速采集机构证照资质、备案信息、相关认证材料信息的录入。平台对机构的身份进行审核认证后标识为已认证的帐号,享受名称保护、数据分析等额外权益。 | |||
机构形象管理 | 为机构能与外界展示良好的形象系统平台设置了机构形象管理模块,支持上传采集和动态发布机构的环境面貌、管理水平、所获荣誉和工作效率等方面信息。系统通过上传的信息智慧化分析并推送展示良好的机构形象,可让机构形象资源发挥重要的作用。 | |||
机构服务内容管理 | 为机构设置服务内容管理模块,支持机构管理计划、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上传和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动态修正。可设定不同类型客户群体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 |||
智能设备管理 | 设备基础信息模块 | 系统中设备基础信息模块可对智能设备的增删改、分类设置、状态设置等进行智能化一体化管理。 | ||
设备数据接口 | 提供主流智能设备接口,平台可与管理呼叫类、健康类、监控类等设备建立连接,通过对数据解析统计等技术实现智能化采集与呈现,提高养老服务效率与服务能力。 | |||
设备分布管理 | 根据系统搭建的设备可视化管理功能,把设备进行区域化、分类化等分布点位全程跟踪管理。 | |||
设备维修管理 | 机构可在系统中智能化一站式管理设备,全面跟踪管理设备运行和故障数据,支持设备运行的数据管理,支持上报维修记录,保养记录等。 | |||
设备统计分析 | 基于设备统计分析功能,通过智能电子设备来对使用者的身体和周围的环境状况等进行检测,采集设备运行数据之后通过数据中心处理,再通过信息对比模块和正常的数据进行对比,当对比的数据出现异常时,通过报警提示模块来对使用者进行报警提示。 | |||
物资管理 | 物资基础信息管理 | 在系统中将物资信息管理中所需各种物资进行数字化记录和上传分析。加强物资管理,合理地分配使用物资,对于促进机构发展,提高服务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加强资金周转,增强机构盈利等。 | ||
物资出入库管理 | 通过物资管理功能的智能化应用,系统可以对仓库的收、发、移、补、盘、库存、仓库人员以及内部各类管控流程均进行数据化和信息化管理,从物品入库、库内业务操作、出库、分类分区、定位定量等维度实现精细化统计和分析管理。 | |||
物资维修维护管理 | 系统平台可通过使用物资过程中的数据信息可智能化进行预防性维护、管理和控制,确保各项物资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效能;并可支持维护过程记录、图片上传、耗材费用信息记录等进行全流程汇总统计和分析。 | |||
物资统计分析 | 系统智能化进行物资统计分析,可进行收、支、存平衡状况,预测物资流通和使用的发展趋势,为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提供依据。可支持物资采购情况统计、物资使用方向统计、物资采购供应站、物资库存情况统计等,可做到指标统一、数字准确、资料完整,并支持机构导入导出档案信息使用需求。 | |||
财务管理 | 欠费提醒模块 | 系统智能化设定欠费提醒功能,根据客户服务执行数据和费用使用情况等进行服务过程大数据跟踪分析,对此在机构内产生的相关费用的欠费情况做到智能化消息提醒。 | ||
收费管理 | 机构利用平台收费管理模块,可支持财务的客户建档、收费、退费、票据等相关业务及收费台账的查询、统计功能。达到数据实时查询,数据集中化、网络化的管理要求。 | |||
支出管理 | 通过系统支出管理功能,机构可快速便捷的记录和查询财务支出的项目信息、支出类别、支出金额、支出汇总等信息,优化财务支出管理。 | |||
预决算管理 | 机构通过系统管理财务预决算模块,依据机构资产(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债务、运营收入和运营成本费用等数据,形成统计报表,便于财务人员管理和规划资金使用情况。 | |||
财务统计分析 | 通过财务统计分析功能,机构可通过财务管理数据进行智能化分析统计,使财务分析人员能够便捷的获取财务分析所需的数据。帮助财务人员监控财务数据并及时得到财务风险预警。 | |||
网络评价管理 | 评价搜集模块 | 通过系统科学化、数字化来自动统计反馈信息。将评价信息进行汇总,按不同类别、正面负面等维度进行处理或反馈意见。 | ||
评价分析 | 通过系统评价分析功能,机构可针对搜集的评价反馈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和汇总,以便有针对性的进行服务提升。 | |||
评价处理 | 系统会将评价数据进行分析,可支持服务环节中告知工作人员通过系统记录提交的评价,及时点击操作给予处理和反馈。 | |||
机构安全综合管理 | 消防安全管理 | 机构通过系统按照消防安全检查标准和规范项目,可支持安全巡查、隐患整改、设施设备配置、人员资质、消防培训、应急预案演练、消防年检等各类记录和佐证材料上传,根据消防安管管理数据实时监测和分析,进行动态化管理,以便机构全面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 ||
食品安全管理 | 食品安全管理智慧系统的建设通过在机构后厨安装摄像头实现全程可视化、透明化;采用AI、物联网等技术,对食品安全做数据抓取及分析,实时监测食安隐患并作出预警。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通过系统可把餐饮人员健康信息、食品采购、食品存储食品加工、食品存放、从业人人员卫生、食品保鲜、食品冷藏、食品留样、餐具清洁、餐具消毒、后厨卫生等管理检查记录进行实时录入动态管理和分析,保证机构食品安全。 | |||
药品安全管理 | 智能化系统药品管理功能中,机构将智能药品柜、后台管理系统以及可穿戴设备进行综合链条式整合使用,系统智能化根据所获取的医嘱信息自动进行药品入库或者药品配给;同时还能够通过生物信息识别设备(设置在智能药品柜上)获取领用人的生物信息,并将其发送至后台系统。系统自动分析服务对象服用药物详细信息,设置服药时间、服药方法、服药剂量、服药执行等信息,确保老人的用药安全。 | |||
疫情安全管理 | 机构通过系统上传的服务数据进行分析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态,利用平台管理和控制出入院人员的相关信息记录,科学合理地应对疫情相关要求,保证机构零感染。通过政府疫情管控程序中各项性能和数据与机构疫情管控智能技术对接操作,能够做到管理疫情数据不遗漏细节,满足疫情管控实际需求。 | |||
传染病安全管理 | 机构系统内设定传染病登记模板,服务群体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可支持机构服务人员或医护人员登记和上传传染病报告卡。系统智能化提醒责任报告人记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指定机构医护管理人员审阅和处理。通过大数据分析帮助机构及时了解不同传染病的发生情况,从而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 |||
服务过程安全管理 | 机构通过系统可记录客户服务过程的所有数据,并可按照客户服务类型和个性化需求设定好安全值范围;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汇总和分析服务过程数据,能够及时给机构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做出服务风险预警提醒,便于机构及时应急处置。 | |||
长者意外安全管理 | 机构按风险防范标准把各类意外事件预防路径和处置流程设定在系统内,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时,第一时间可按系统自动提示的规范化操作执行并记录,避免造成再次损伤或更大的意外。对长者既往意外事件可录入、可查询,意外风险项和概率的分析并有针对性的做提醒和培训。 | |||
数据安全管理 | 机构通过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功能,可以把机构服务档案、服务数据、文档加密、访问控制、关联分析、数据标识等进行智能化管理。可帮助机构对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进行数据治理(资产统计、分类、聚类、分级、密级标识等)、安全管控(数据加密、权限管理,数据脱敏、边界防护、应用准入、行为审计、数据防护等)、态势感知(趋势分析、风险预警、溯源、风险人员画像等),为用户的核心数据资产从终端、网络、存储、应用等全方位提供全生命周期保护。 | |||
3 | 应用系统建设——社区养老管理服务系统 | 老年餐 | 订餐管理 | 供餐服务商将所有菜单全部放到线上,老人或家属通过智慧养老管家小程序,通过手机或iPad在线订餐。完成订餐信息登记,包括订餐时间、就餐时间、订餐份数、订餐详情、取消订餐、订餐查询等功能。服务商在后台可以查看订单并确认订单,也可以登陆系统后台添加、上传菜品,并可以利用手机登陆后台随时随地调整菜品价格。 |
派餐管理 | 系统后台将老人或家属的订餐信息智能匹配相关供餐服务商,把订餐数据推送给供餐服务商,服务商根据老人订餐情况制作餐食;系统同时将订单推送到能够接单的送餐人员。 | |||
订单管理 | 系统对下达的订单进行管理及跟踪,动态掌握订单的进展和完成情况,提升作业效率,从而节省运作时间和作业成本,减少出错率,提升服务能力。对订单从接单到发餐全程进行管理,各节点时间状态全把控。订单管理同时与客户管理相连接,可查询历史订单情况以及订单的执行情况。 | |||
餐厅综合查询 | 系统将所有供餐服务商的基础信息智能展现,提供餐厅位置、餐食品种、价格等信息,为订餐客户提供可选择餐厅的全部信息。老人或家属通过智能终端可以就可浏览餐厅的全貌。 | |||
营养结构管理 | 系统根据老年人的营养档案,自动分析营养成分需求情况;自动匹配餐食中某类营养素的含量来调整食物的比重,提供给配餐服务商调整餐食品种,提供多种健康餐供老人选择。 | |||
养老补贴结算管理 | 系统通过老人订餐数据自动生成统计数据,按照设定的时间汇总享受养老补贴老人的用餐次数,提供给供餐服务商,定期向民政部门结算养老补贴费用。 | |||
订餐积分管理 | 根据老人的实际消费金额,系统按照预先设定的阈值计算出客户积分,并根据相应的积分可以兑换不同的礼品,系统会自动减去礼品积分。 | |||
评价打分功能 | 订餐客户利用智能终端在线对服务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打分,最高分值为5分,系统根据客户的评价自动为服务商评星,以供客户选择更优的服务。 | |||
购物车管理 | 系统提供购物车功能,老人或家属选择商品后系统会自动添加到购物车。购物车提供数量增加、减少、单个删除、全选删除等功能。 | |||
上门养老服务 | 服务综合查询功能 | 系统将所有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及服务人员信息可视化的展现在平台系统上,老人或家属通过智慧养老管家小程序,通过手机或iPad等智能终端在线查询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或服务商,选择需要的服务;并能查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根据服务需求,选择服务商或服务人员。 | ||
服务预定管理 | 系统提供一键预定功能,老人或家属通过线上查询服务及进行比对,在线选择服务商或服务人员后,将需要服务的需求提交,并设定服务时间及地点。该功能设置预定取消功能,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可取消预订。服务商可以在后台查看预定信息,并能随时修改服务及服务人员新信息。 | |||
服务需求发布管理 | 需要提供服务的老人或家属使用智能终端,在线简单描述需要提供的服务,根据服务需求,将老人发布的信息自动推送给服务商或服务人员;同时,也可以由养老机构或服务商根据老人需求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服务。 | |||
服务评价 | 系统提供服务评价功能,设定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等备选条件,由老人或家属在智能终端上根据接受的服务对服务商或服务人员进行评价。系统会自动统计评价结果,为所有的服务商及服务人员进行打分、评星,为服务商或人员改进服务能力提供参考。 | |||
费用结算 | 当服务人员服务完成后,老人或家属可选择在线结算费用,系统对接市场上通用的结算渠道,提供多种结算方式。系统每月自动汇总结算数据,按照预先设定的时间将费用结算给服务商或服务人员。 | |||
上门服务积分模型 | 系统设置上门服务积分模型,预先设置积分阈值,根据服务商及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类型及时长,自动为服务商及服务人员积分,根据累计积分可以为服务商及服务人员评优,积分也可兑换相应的礼品及养老产品。 | |||
家庭医生 | 家庭医生平台对接 | 系统开发应用接口,与卫健委的家庭医生平台对接,将家庭医生平台数据信息展示出来,可以展示所有家庭医生信息,提供给老人或家属进行选择;被选医生可以在线与老人或家属对接,提供线上问诊服务。 | ||
在线问诊功能 | 此功能可以为老人或家属提供在线问诊服务,老人或家属在平台上根据自己的病情,选择适合的家庭医生,采用视频或语音的方式与家庭医生直接沟通,实现在线问诊,也可以查询到家庭医生的电话,通过电话进行在线问诊。系统为在线问诊功能植入拟人化、全技能的AI助手,辅助医生高质量解答患者疑问,提高线上问诊效率及质量,解放医生精力的同时,提高患者线上问诊体验。 | |||
咨询记录查询 | 系统基于对话理解的数据结构化提取,实时结构化对话内容,整理生成病情信息,方便医生首次进入或中断后再次进入对话,快速回顾患者病情。支持自动提取建档信息和用户标签。自动记录所有老人或家属每次在线咨询的咨询记录,可以实现记录视频数据及音频数据,类似于门诊病例,提供给家庭医生查询参考,为下次在线问诊提供参考,也可为老人或家属提供历史咨询记录。 | |||
医生信息管理 | 在平台完成注册和认证的家庭医生,其注册账号均绑定了唯一手机号,并通过验证;建立医生诚信档案,为线上问诊提供服务保障。系统展示并管理家庭医生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医生专业、所属医院、擅长病种、特长都能信息。 | |||
应急呼叫 | 智能硬件对接 | 平台系统可对接应用于应急呼叫的智能硬件。 | ||
120、119对接 | 系统实现与120、119系统对接,老年人可以通过紧急呼叫,由呼叫中心立即自动联系120、119,并告知120、119老年人的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启动对老人的紧急救助。 | |||
呼叫信息管理 | 系统根据收到的呼叫信息,自动识别呼叫硬件及呼叫位置,迅速定位,为应急救助提供准确的信息。系统还可对所有接收到的呼叫信息进行管理,自动记录老年人家庭地址信息等,在下次紧急呼叫时直接启动救助。 | |||
老年家政服务 | 家政服务查询 | 系统将所有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及服务人员信息可视化的展现在平台系统上,老人或家属通过智慧养老管家小程序,利用手机或iPad等智能终端在线查询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供应商或服务人员,选择需要的服务;并能查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根据服务需求,选择服务商或服务人员。 | ||
家政服务预约 | 老人利用智能终端可以查询所需服务的服务供应商或服务人员,根据自己的需求在线预约家政服务,将需要服务的需求提交,并设定服务时间及地点。该功能设置预约取消功能,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可取消预订。 | |||
服务评价 | 系统提供服务评价功能,设定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等备选条件,由老人或家属在智能终端上根据接受的服务对服务商或服务人员进行评价。系统会自动统计评价结果,为所有的服务商及服务人员进行打分、评星,为服务商或人员改进服务能力提供参考。 | |||
家政服务积分模型 | 系统设置家政服务积分模型,预先设置积分阈值,根据服务商及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类型及时长,自动为服务商及服务人员积分,根据累计积分可以为服务商及服务人员评优,积分也可兑换相应的礼品及养老产品。 | |||
文化生活 | 活动综合查询 | 系统将所有文化活动可视化的展现在平台系统上,老人或家属通过智慧养老管家小程序,利用手机或iPad等智能终端在线查询各类活动,根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能参与的活动。 | ||
活动报名功能 | 老年人在智能终端上查看所有活动的信息,包括举办者、举办地、举办时间等,老人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在线选择要参加的活动,并实现一键在线报名。系统自动统计报名人数,提供给活动组织者参考,以确定活动规模。 | |||
活动积分模型 | 系统设置活动积分模型,预先设置积分阈值,根据老人参与的活动次数及时长,自动为老人积分,老人可以用积分兑换相应的服务、礼品或养老产品。 | |||
心理服务 | 心理咨询师查询 | 系统将所有心理咨询室的信息可视化的展现在平台系统上,老人或家属通过智慧养老管家小程序,利用手机或iPad等智能终端在线查询提供心理咨询的机构、咨询师或专业志愿者。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咨询师或专业自愿者为其提供咨询服务。 | ||
咨询预约功能 | 老人利用智能终端在线查询到合适自己需要的咨询师或专业自愿者后,可以一键在线预约心理咨询服务,将需要服务的需求提交,并能设定服务时间及地点。该功能设置预约取消功能,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可取消预约。老人可预约在线咨询或到咨询机构面对面咨询。 | |||
在线咨询功能 | 系统提供在线咨询功能,类似家庭医生在线问诊,老年人也可通过线上平台与心理咨询专家、心理专业志愿者等,通过文字、语音、电话、图片、视频等方式,实现与咨询师的在线沟通,达到咨询目的。 | |||
心理课程点播功能 | 该功能将国家开放大学、夕阳再晨、快乐50等线上课程智能上传至系统,为老人提供精神陪伴服务;老年人可以通过此功能,点播适合自己的心理课程,实现对老人进行精神慰藉。老人可按照课程类别、课程标签等综合查询。 | |||
心理画像功能 | 系统采用数据算法,设定心理画像标准及模板,基于采集信息,通过比对分析了解老人身体健康状况。 | |||
咨询师点评 | 心理咨询机构、咨询师或专业的自愿者运用此功能模块,通过老人画像,对老人身体及心理状况进行点评,并提出合理的心理咨询意见。 | |||
智慧生活 | 文旅美食地图查询功能 | 系统植入地图查询功能,将老人周边文旅及美食地图智能的展现在老人使用的手机或其他智能终端上,老人可在线查询周边文化旅游景点、特色化餐厅,供老人浏览选择。 | ||
智能问答 | 系统提供智能问答功能,智能问答系统以一问一答形式,精确的定位用户所需要的提问知识,通过系统与用户进行交互,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该功能植入拟人化、全技能的AI助手,高质量与老人交流,提高老人的在线体验。 | |||
服务与产品推荐 | 系统采用数据算法,根据老人以往的生活需求及画像,为老人推送或推荐平台内相匹配的服务及适老化产品。 | |||
养老联盟企业数据对接 | 系统对接所有养老联盟企业,将养老联盟企业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老人服务需求,向老人推送经过系统智能筛选后的可提供服务的信息。 | |||
安全监测 | 智能安全设备接入 | 平台接入智能安全设备,实时进行安全监测,收集设备检测数据。 | ||
异常数据报警 | 系统通过获取模块,获得接入的智能设备提供的监控数据,系统经过智能统计分析,筛查分辨那些是报警信息,从而实现异常数据实时报警,将数据信息推送至相关服务机构或救援机构,为老人提供及时的支援服务及协助。 | |||
数据分析 | 系统通过智能设备提供的监测数据,运用数据挖掘算法,进行可视化分析。根据可视化分析及数据挖掘的结果做出一些预测性的判断。监测设备的运营状态、老人的健康状况,以及做到风险预判,提早实施救助等。 | |||
网络购物 | 商品综合查询 | 系统将所有能提供的商品可视化的展现在平台系统上,老人或家属通过智慧养老管家小程序,利用手机或iPad等智能终端在线查询各种商品,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商品。为老人提供商品在线查询,可查询商品种类,产品性能及功能,供老人选择。 | ||
商品预定 | 通过系统平台,老人利用在智能终端上可以一键预定相关商品,如加入购物车、可进行删除商品、修改数量、确认、取消等操作;可实现选定商品的价格汇总及余额显示功能;对确认后的商品进行预付费处理,并有弹出窗口提示再次确认。 | |||
订单管理 | 系统可实现单次及批量订单,订单管理与库存管理相连接,并且在下订单时有库存预警及提示功能,订单管理同时与客户管理相连接,可查询历史订单情况以及订单的执行情况。同时系统能够通过老人的购物习惯,进过智能分析,为老人推荐更合适的商品。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模块从订单到回款,实时可视化的全程追踪,实现商品及服务的销售全流程自动化、精细化管理;分析销售行为,优化销售流程,为财务结算提供精准的依据。 | |||
地址管理 | 对客户地址进行管理,记录客户详细收货地址。提供地址查询、收货人姓名、电话、及地址的修改。 | |||
养老助残卡支付对接 | 系统与民政部门指定的养老助残卡开户银行进行系统对接,以实现老人在线上选购服务或购物时使用养老助残卡便捷支付。可提供账户信息及余额查询等功能。 | |||
其他支付对接 | 系统与目前市场上流行的支付平台实现对接,实现老人线上选购服务或购物时能够采用多渠道支付。 | |||
商户管理平台 | 商户注册申请模块 | 提供商户注册申请功能。商户在平台提交注册申请,需要完善商户信息,将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平台,由平台运营人员对商户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可实现商户利用手机直接上传相关信息及资料,随时随地完成注册申请。 | ||
商户审批模块 | 商户审批模块是平台运营人员对商户提交的申请通过全面分析审核后进行审批,经审批通过的的商户才可在平台为老人提供服务,大大提高工作的效率。 | |||
商户界面装修功能 | 系统为商户提供可视化自定义装修功能:可视化页面编辑,既操作简单灵活,又可直观看到装修效果。装修后的界面可以采用微信小程序等展现方式,展现给老人。 | |||
商户考核模块 | 系统通过对服务商户的信息力、服务力、技术力和易操作力等,对其进行分解和量化,制定简单可行的考核指标体系。通过考核,筛选优质商户,更好的为老人提供服务。 | |||
服务与产品维护管理 | 为提供服务的商户实现全渠道服务受理,数字化展现。提供服务的商户可以在平台上对自身提供的服务及产品进行维护,对商品及服务实现新增、优化、完善及删除。提供完整的维护管理系统,商户可在手机上进行维护管理,实现服务于产品维护的高效便捷。 | |||
商户订单管理 | 系统实现所有订单从接单到发单全程可视化管理,各节点时间状态全把控。订单管理同时与客户管理相连接,可查询历史订单情况以及订单的执行情况。 | |||
物流管理 | 系统与物流公司信息系统智能对接,实现商户与物流公司信息直接对接,并可视化的展现在老人的智能终端上,随时随地及时跟踪商品全过程物流信息,如:发货时间、目前状态、预计到货时间等。 | |||
客户关系管理 | 平台采用智能算法,灵活自定义客户标签,精细化自动分类,智能筛选高意向客户,推荐销售重点跟进的客户。实现客户信息全链条跟踪分析。 | |||
商户统计分析 | 系统支持商户通过系统平台统计分析下单转化率、流量来源;以可视化图表呈现形式进行展示。 | |||
服务人员工作平台 | 服务人员注册认证模块 | 系统提供服务人员注册认证功能。服务人员利用手机终端即可实现实时的注册认证。服务人员在平台提交认证申请,将申请人身份证以照片的形式上传到平台,由平台运营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利用平台为老人提供相应的服务。 | ||
基础信息管理 | 通过系统为老人提供服务的人员对自己的基础信息进行管理。上传自己的基本信息及相关证件,专业、特长等,实现标签化管理。系统将所有能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信息可视化的展现在平台系统上,老人或家属通过智慧养老管家小程序,利用手机或iPad等智能终端实现在线查询。 | |||
个人证书管理 | 系统提供简便快捷的证书管理功能。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家庭医生、心理咨询师等,可以在线对个人的相关证件进行管理。实现增加、导出、打印等功能。 | |||
工作时间管理 | 系统为所有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实现移动端工作时间管理。服务人员可以利用手机终端在平台上签到、打卡、记录服务时间及服务时长,为平台及服务人员收益结算提供依据。 | |||
接单管理 | 系统可实现单次或批量订单推送。老人通过平台发布服务需求后,平台根据服务人员注册信息,可以平台派单或服务人员自主接单。相关服务人员按照平台管理规定为老人提供相应的服务。 | |||
积分管理 | 系统按照服务人员接单后提供的服务订单,实行累积积分管理。服务人员可以拿积分兑换平台上的商品或服务。 | |||
工作统计分析 | 智能数据可视化分析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分析预测,采用先进的数据算法,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项目、工作量、类型、时长、满意度、工作效率等进行统计分析,作为服务人员再提升、再培训的依据。 | |||
4 | 测试与部署 | 测试与部署 |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
(三) 平台性能需求:
系统应在满足业务开展要求和用户使用习惯的需求基础上,满足系统性能要求,在任何环境下都能达到相应的要求。
1. 可靠性
项目要求服务平台7×24小时连续运行,系统可靠性至少为99.5%(可用性 = MTTF /(MTTF+MTTR)×100%)(MTTF:平均无故障时间;MTTR:平均恢复时间)。
2. 可维护性
要求系统采用模块化和结构化程序设计思想,以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
3. 响应时间
根据人机工程学和心理学理论,对于一般查询分析和简单计算工作,一般要求本地操作指令发出后,2~3秒钟内就有结果输出;空间数据3~5秒钟内就有结果输出;一般预测、仿真等计算控制在30秒范围内。
4. 移植后性能
软件设计应具有良好的通用性,采用模块化设计思路进行部署,能够适应大多数市场主流硬件平台和系统软件环境。
系统具有灵活的扩展性和良好的可移植性;
充分考虑今后的横向和纵向的平滑扩张能力;
在网络稳定的环境下操作性界面单一操作的系统响应事件小于10秒;
支持不少于1000个并发使用用户连接;
具有较强的系统安全性和灾难恢复能力,系统具有强力的安全保障措施;
支持Chrome、Firefox等主流版本的浏览器。
三、 技术要求
(一)总体架构
系统的总体架构按照街镇的具体业务场景,划分不同层级使用人群的具体需求,设计支撑需求的应用产品,因产品未来将面向全区各街镇及部门提供服务,所以需要构建健壮的支持服务体系,为保证全区数据资源共享,符合全区数据元的开放标准,对平台关键的数据资源进行统一管理。
总体架构包括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支撑服务层、应用系统层、用户服务层、街镇养老服务试点场景、智慧海淀统一安全和智慧海淀统一规范。
基础设施层:本次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层主要部署在海淀政务云上,不另行采购基础软硬件设施,系统运行在电子政务外网之上,社会用户通过互联网出口访问系统和IOT设备等接入物联网。
数据资源层:包括智慧养老数据库、物联网数据库,其中智慧养老数据库因面向各街镇,从而支撑养老服务场景中的应用,为管理者和各级管理部门的专业应用提供统一的数据服务支撑。
支撑服务层:是保障新的需求提出后,能够快速构建新的业务功能,方便应用的快速搭建,减少项目建设周期,数据支撑方便数据的灵活按需调度。
应用系统层:依托于云计算、微服务基础架构,将居家养老管理服务系统、机构养老管理服务系统、社区养老管理服务系统、街镇政府监管中心、街镇智慧养老数据展示中心。
用户服务层:面向街镇用户、老年家庭、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商、服务人员等各端用户,提供方便用户各种在那个场景的接入方式,包括WEB浏览器、微信小程序等各种方式,方便地获取各类服务。
智慧海淀统一安全:遵循智慧海淀统一安全标准,满足等保三级和密码测评等要求,包括平台的数据存储安全、访问权限安全设定、资源管理和调度、监控及业务流程安全管理等方面,为平台提供安全保障。
智慧海淀统一规范:遵循智慧海淀统一规范标准,包括平台的基础设施、运维、数据管理、应用监管等标准规范等。
四、 服务要求
(一) 技术服务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信息系统设计的质保服务期为项目终验后不少于二年。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免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保证提供7×24小时的服务电话服务支持,采购人或项目单位可直接与投标人有关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技术咨询和联络。
2、投标人在完成该项目设计后,平台项目的开发阶段和上线运行阶段应安排相应的系统专家和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以确保项目开发工作的正常进行。
3、投标人应对设计过程中的相关缺陷进行完善。
(二) 服务响应要求
1、在质保期内,如果发现任何属于投标人责任的设计缺陷,投标人须免费进行修复。
2、 在质保期满后,投标人仍应积极响应采购人或项目单位对所出现设计缺陷的维护请求。
3、若经采购人或项目单位专家组最终确认、验收,信息系统设计未达到采购技术要求的,采购人或项目单位有权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或项目单位要求进行修改。
(三) 信息保密要求
1、投标人需对以下信息进行保密,具体包括:
项目信息:如业务流程、技术方案、业务数据(静态数据、动态数据、历史数据)等。
3、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信息。保密信息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光盘、优盘、服务器文档。
五、 技术培训
(一) 技术培训
技术人员需要对整个系统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以便能够自主完成对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并在需要的时候,可以在系统的标准体系框架下,开发新的系统模块,丰富系统的功能。技术培训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未来系统的使用效果。技术培训面向负责系统运行维护的相关技术人员,重点是产品平台的管理、数据库管理、网管软件使用及系统日常维护工作。
(二) 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现场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不同层次的人员,开设不同的培训课程和确定培训方式。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
六、 交货及验收
本项目的交货期(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项目交货工作。
项目的正式验收包括验收项目产品、文档及已经完成的交付成果。在执行软件项目验收测试时,验收测试用例应该覆盖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中所有的功能性需求和非功能性需求。
项目验收工作需要完成正式的验收报告,需要以项目前期所签署的合同以及相关的支持附件作为依据进行验收测试,不得随意变更验收测试的依据。
提交所涉及的文档应该包括如下部分:
1)信息系统说明手册;
2)信息系统维护手册;
七、 合同付款方式
本项目第一笔款的付款节点为项目合同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50%预付款;第二笔款的付款节点为初验合格,甲方、乙方及监理方三方签署初验报告后, 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0%;尾款的付款节点为终验合格,甲方、乙方及监理方三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后, 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20%。
八、 售后服务
(1)应根据招标方的需求,对所提供的系统保证全面、有效、及时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2)应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技术服务的范围和程序。
(3)在试运行期间,应指定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若系统出现问题或故障,应进行故障处理和软件更新。
(4)必须按招标方指定的方式提供7×24小时支持维护服务,包括邮件、电话、远程维护、现场服务等方式。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人员及技术支持电话负责本系统运维工作,并保证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24小时之内解决问题。
(5)电话或现场技术服务。在质保期内提供现场技术或电话服务。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所达成的合同,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承担的服务。
1.3“采购人”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4“中标供应商”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1.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6“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的实施地点。
1.7“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技术规范
2.1提交货物(如有)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 (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如果被采购人接受的话) 相一致。
2.2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服务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提供服务期限、地点
本项目服务期规定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80天内完成交货工作。
交货地点位于: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中标后,按双方合同约定。
6、索赔
6.1如果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
6.2如果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或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更多时间内答复,采购人将从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7、延期提供服务
7.1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提供服务。
7.2如果中标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服务并影响采购方正常履行合同的的,采购人可采取以下制裁: 收取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解除合同。
8、违约赔偿
8.1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采购人可从应付款项中先行扣除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中标供应商每迟提供服务一天,按延迟提供服务的价格的1%计收。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赔偿金,补足违约金不足部分。如果中标供应商在超过7天后仍不能交货和/或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2如果中标供应商服务期间发生重大事故或长期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返还采购人支付的相应费用,且中标供应商应支付采购人违约金。
9、验收
9.1 采用专家评审会的方式进行验收。
10、不可抗力
10.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10.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当事人双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各自承担其依法应承担的签订、履行本合同所需缴纳的税费。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格。
12、履约保证金
12.1 履约保证金应当使用本合同指定货币,具体规定详见合同特殊条款。
12.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供应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2.3 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前完全有效。
12.4 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服务期结束后30天内,采购人将把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退还中标供应商。
13、合同争议的解决
13.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同意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4、合同变更和终止
14.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合同与其生效后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符,由甲、乙双方协商变更,如能协商一致,按照符合新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定补充合同执行;如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发生的业务,停止履行。
14.2 在中标供应商违约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诉的权利。
14.2.1中标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合同解除;
14.2.2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4.2.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4.2.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4.2.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4.2.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采购人的利益的行为。
14.3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中标供应商违反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采购人终止合同履行的,采购人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通知送达中标供应商后本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14.4本合同终止后,需求与中标双方应对合同期间发生的应尽未尽事项负责结清,有关保密义务的条款对双方仍然有效。
15、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中标供应商因破产、清算、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单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中标供应商补偿,但采购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解除将不损害或不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转让和分包
16.1转让或分包,须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如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所享有的合同权利或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并且,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中实质性内容分包给其他第三方完成。否则,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于此情形下,采购人还有权解除合同。
17、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8、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9、知识产权条款
19.1本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为 采购人 所有。未经采购人的许可,中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传播、销售。否则,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19.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项目成果时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诉讼或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起基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诉讼,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任何损失,中标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20、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中标供应商应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技术情报及资料履行保密义务。
21、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2、合同生效及其它
22.1 合同应在合同方与中标供应商签字并盖章开始生效。
22.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2.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4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合同,该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1、定义
1.1 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 北京市海淀区社区服务中心。
1.2 中标人:本合同中标人系指: 中标人 。
1.3 现场: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地点位于:采购人指定地点 。
1.4 本项目服务期规定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80天内完成交货工作。
2、付款方式、条件:中标后,按双方合同约定。
3、履约保证金(如需):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人可接受的银行保函/或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4、索赔:根据合同一般条款约定。
5、不可抗力:根据合同一般条款约定。
6、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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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 府 采 购 合 同
(格式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格式为准)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
中标供应商: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中所需_____________(货物、服务名称)经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__________号招标文件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____________(中标供应商)为中标单位。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本合同书
b.中标通知书
c.合同特殊条款
d.合同一般条款
e.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f.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货物、服务
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
4、付款方式、条件
中标后,按双方合同约定
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各自的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中标供应商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有)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 中标供应商: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人名称: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七)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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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2-1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4)其他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实质性格式)
拟分包情况说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
序号 | 分包承担 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 主体类型 (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 合同内容 | 拟分包 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 占该采购包 预算金额的 比例(%) |
1 |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 |||||
2 |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 |||||
… | ||||||
合计: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1)本表仅在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填写,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进行的分包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要求填写。
(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与上述拟分包承担主体签署的《分包意向协议》后附。
附: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
甲方(投标人):________
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__
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_)招标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
1.分包内容:_____。
2.分包金额: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预算总金额的比例为___%。
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投标人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
2-3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3-1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
联合协议
______ 、 _____ 及 _____就“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招标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由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______为本次投标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 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
四、 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
五、 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六、 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七、 ______负责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八、 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
(1)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2)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九、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 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
盖章:______ 盖章:______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
盖章: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4 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复印件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投 标 文 件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人名称:
1 投标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 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
开标一览表
(格式示例:适用于投报总价的项目)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期(合同履行期) | |
大写 | 小写 | |||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 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说明 |
1 | ||||
2 | ||||
3 | … | |||
总价(元) |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 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注:
1. 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2.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 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注:
1. 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8 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实质性格式)
拟分包情况说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
序号 | 分包承担 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 主体类型 (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 合同内容 | 拟分包 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 占投标报价 的比例(%) |
1 | □小微企业 □其他类型 | |||||
2 | □小微企业 □其他类型 | |||||
… | ||||||
合计: |
注:
1.本表仅在投标人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分包时填写;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要求填写。
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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