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省推荐申报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工作的通知

关于向省推荐申报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58号)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62号)和省人社厅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符合条件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地区根据《关于实施辽宁省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2〕26号)要求,结合各地制造业发展需要,组织所辖区域内的制造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共实训基地和优质技工院校积极申报。全市不超过3家。申报单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

(二)遴选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据《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建设遴选参考标准》(附件1)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按步骤完成遴选推荐工作。

(三)复核确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

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布。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筹推进。各地区加强基地建设,带动本辖区制造业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发展。符合条件的基地可优先纳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二者要有机结合、同步推动。

(二)充分发挥效能。基地要服务辖区经济发展需要,对接制造业产业链和创新链,建立培训交流互动平台,积极开展制造业高新技术、数字技能、绿色技能等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研修,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总结推广经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对基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总结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成效,组织经验交流,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将加大工作服务力度,在全市推动建立更多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

(四)申报单位请于11月21日前有关申报材料(附件2)报送至市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和云巷1号;邮箱:gjnrcb@163.com)。

联系人:赵亚楠,联系电话:********

附件:1.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建设遴选参考标准

   2.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书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关于向省推荐申报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工作的通知附件1-2.docx

标签: 培训 申报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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