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区纪委监委办案场所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龙凤区纪委监委办案场所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其他项目]FJ0507G*********大庆市龙凤区纪委监委办案场所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待开标]

来源:发布时间:2022-11-16

大庆市龙凤区纪委监委办案场所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大庆市龙凤区纪委监委办案场所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经由大庆市龙凤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发【2022】20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共大庆市龙凤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庆市龙凤区纪委监委办案场所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庆市龙凤区教师进修学校。

2.工程规模:办公楼室内维修及配套电气、采暖、给排水、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共计*****平方米;食堂及餐厅室内维修以及配套电气、采暖、给排水、燃气、消防系统维修改造,总计1200平方米;新建车库500平方米,高压、低压外网维修以及增设UPS电源;供热外网(500米)以及给水排水维修改造(595米);改造道路及场地铺装,共计410平方米;办公楼亮化以及场地内路灯,共计30套;室外高清监控系统等。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4.标段划分: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期

招标控制价(万元)

FJQZ0507G*********001001

大庆市龙凤区纪委监委办案场所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搭建:搭建系统平台并通过平台辅助完成工程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管理各个环节之间、各参建单位间的信息共享、协同作业和有效配合管理。

(2)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进行投资造价管理、项目前期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各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并负责全力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协助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工作;

(3)工程监理服务:利用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进行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所包含的监理服务;

(4)工程设计服务:利用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进行设计服务、施工图设计服务、配合施工招标工作、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现场施工的配合工作、协助设备材料封样及选型、设计变更管理、提供设计意见;

(5)造价咨询服务:利用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完成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造价控制、 施工过程中成本测算、数据分析、形象进度款拨付、工程竣工结算等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全部工作。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18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全过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2)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文件中第一条要求执行。如一个投标人同时满足该条款资格条件,其中一项资质必须为甲级。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牵头人需为全过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或项目管理单位或以上资质要求为甲级的企业。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筑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拟任职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为联合体任一单位的在职员工,如项目总负责人非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员工,牵头人也可在授权委托书中委托此人为代理人。项目总负责人可与其它负责人为同一人,但资格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并在联合体任一企业注册,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注:执行黑建规范(2018)1 号。

(4)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在联合体任一企业注册。

4.项目管理机构其它人员资格要求:

(1)监理其他人员:至少配备2人,其中,土建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员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工程监理企业书面聘任文件,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文件。监理员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工程监理企业书面聘任文件。注:执行黑建规范(2018)1号。

(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至少配备1人,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项目管理、BIM技术应用以及造价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并具备全国BIM技能等级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证书或工程类国家注册资格证书。

5.其他要求:

(1)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以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承诺,承诺中必须明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所在的联合体成员单位。

(2)监理部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2个工程监理企业,但可在聘用单位不同项目兼职, 项目总监可在项目所在城市不超过3项的监理工程项目兼职。同时应增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能兼职。项目总监在项目所在城市以外地区不得有在建项目;其他人员可在项目所在城市不超过2项的监理工程项目兼职,项目所在城市以外地区不得有在建项目。投标人监理部人员无论有无在建,投标人均须作岀承诺。以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承诺,如监理部人员有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投标人在承诺中要注明本次投标所涉及到的监理人员及在建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起止时间、业主单位等。

6.信用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 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全部成员)。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 息为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査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一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一点击 查询一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联合体全部成员)。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O)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查询日期),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 标公告发岀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一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 一点击搜索一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提供拟派的项目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承诺,承诺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和退休证。)以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承诺,承诺中必须明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所在的联合体成员单位。

8.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将视为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不得与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10.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包含联合体各成员)。

11.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存在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等规定情形的,将否决其投标。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7日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2月0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09.152.20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保证金金额:1.8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电汇、转账、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大庆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交纳(必须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因银行转账到账时间可能存在延迟,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查看保证金页面”页面,按照页面展示的该标段的户名、开户行、子账号进行保证金交纳。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进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房建市政工程”中,在“业务查询”页面中进入“保函申请/查询”,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保函文本按《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要求执行,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保函,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90日。注:请投标单位掌握好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大庆市龙凤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中共大庆市龙凤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人联系人: 杨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459-*******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木研街75号405室

代理联系人: 郝先生、王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 0451-********转804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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