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村旧农贸市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招标公告
(清溪村旧农贸市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招标公告
2015G01(清溪村旧农贸市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中介拍卖机构比选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办法的通知》(尤政文[2011]100号)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我中心拟将尤溪县台溪乡清溪村旧农贸市场-编号为2015G01计壹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拍卖权,通过比选以公开随机抽取方式选定拍卖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比选方案如下:
一.出让标的的概况:
1、出让人名称:尤溪县国土资源局。
2、出让标的名称:尤溪县台溪乡清溪村旧农贸市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出让标的地址:尤溪县台溪乡清溪村旧农贸市场。
4、出让标的起叫价为:人民币100万元整。
二、本出让标的项目委托内容(在相应内容□中打勾):
□挂牌
√拍卖
三、佣金取费标准
拍卖佣金收费标准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纪要规定的费率执行。拍卖佣金均实行竞得方单方付费,委托方不支付佣金。
本地块比选委托拍卖的佣金以拍卖起叫价为计费基数,按2.5%计费标准计费。
四、拍卖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福建省内注册并取得合法有效的拍卖资格证书,同时具备2014年度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中介机构入围资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拍卖企业。
有意参加比选的拍卖中介机构须在第五条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比选申请书。委托代理的必须随带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比选申请书;参与比选活动的拍卖中介机构无须缴交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和地点:自2014年11月07日8:00起至2014年11月11日16:30止(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逾期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无效。
⑴ 接受书面申请的单位: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⑵ 报名地址: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关镇七五路64-1号)土地矿产及产权交易科;
⑶ 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蔡先生 ****-*******。
六、拍卖中介机构公开比选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时间:2015年05月13日16:30;
2、地点: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
3、监督部门:尤溪县国土资源局、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拍卖中介机构公开比选程序:
1、核验并登记已经提交且有效的书面申请的拍卖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比选申请书原件及本次比选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未持身份证原件或未提交比选申请书原件到场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选。
2、对提出申请的拍卖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宣布资格条件满足本公告规定要求的拍卖中介机构公开随机抽取名单。
4、比选开始时,所有申请人必须出席比选现场。主持人从公开随机抽取名单中公开随机抽取三名标明排列顺序的候选单位,第一中选候人为中选单位。第一次抽取的为第三中选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的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第三次抽取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至拍卖中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无拍卖中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或提交书面申请的拍卖中介机构资格条件均不符合要求时,由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布此次比选不成功,并出具拍卖中介机构比选活动未成功的情况说明,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备案,择机重新组织比选活动。
5、确定为中选单位的拍卖中介机构按照拍卖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我中心联系、商议,并依照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福建省委托拍卖合同》(MF-98-002)范本签订拍卖委托合同。
6、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则按候选单位的排序重新确定中选单位,并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备案。
7、拍卖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由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公办室见证后生效,并将及时在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中选结果。
8、中选的拍卖中介机构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拍卖委托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我中心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有关事项
1、本次比选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讲信誉、服务周到”的宗旨。
2、本次比选委托拍卖的活动中产生的拍卖会场地、广告、拍卖等费用均由中选拍卖中介机构负责。拍卖公告由中选拍卖中介机构按规定实施,包括海峡资源报、三明日报、尤溪电视台以及由于市场、政策等因素导致的流拍、多次公告、出让方式转变、拍卖权收回等,其产生的费用均由中选拍卖机构承担。
3、出让人或县政府在标的物未拍卖成交前,对该标的物的拍卖佣金、出让方式等有另行规定的,按另行规定执行。其在拍卖未成交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原中选的拍卖机构承担。
4、本次比选的拍卖标的的拍卖资料售价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的通知》(尤发改投[2013]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5、如因中选拍卖机构业务操作不当造成流拍或其他问题的,中选拍卖机构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在三年内不再委托尤溪境内的各类拍卖业务。
6、中选后中选拍卖机构不得违约,违约者按本方案第八条第五款处理,并承担本次招标的所有费用。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05月11日
附件
拍卖中介机构比选申请书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研究并充分了解尤溪县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中介机构比选公告的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公司对该项目拍卖中介机构比选提出申请。
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拍卖中介机构比选公告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我 (姓名) 系 (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尤溪县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中介机构比选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比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责任。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人:(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中选通知书
:
根据尤溪县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中介机构比选公告,我单位于 年 月 日16:30时在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进行拍卖中介机构比选,采用公开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拍卖中介机构。现确定你公司为尤溪县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中介机构中选单位。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持本中选通知书与我单位联系,依照拍卖中介机构比选公告相关内容签订拍卖活动委托合同。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
见证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法定代表人办公地点:
2、联系电话: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