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V特种工艺印刷品第二次招标公告

UV特种工艺印刷品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UV特种工艺印刷品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UV特种工艺印刷品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UV特种工艺印刷品。

1.2 项目编号/包号:CZ**********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明珠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竞价的采购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UV特种工艺印刷品,预估预算总金额为含税30万元,税率13%。

序号

名称

规格

含税限价(元/张)

技术标准及包装要求

1

PP料印刷品

215*297mm

0.93

材质要求:复合双面磨砂材质,PP哑白,环保型,厚度400克,经久耐用。

印刷要求:环保油墨、双面UV印刷、双面逆向UV光油。包装要求:每100张一个热缩膜包装,每箱500张,纸箱要求结实耐用采用5层空白箱,用胶带及打包袋牢固困扎。

外包装纸箱材质不低于下述要求:

五层纸箱

外层:160gA级牛卡箱板纸

瓦楞纸:130g高强B瓦楞纸;130g高强C瓦楞纸

中板:120g普通瓦楞纸;里层:160gA级箱板纸

2

PVC卡片

64*100mm

0.27

材质要求:pvc材质,环保型,厚度0.7mm,经久耐用。

印刷要求:环保油墨、双面UV四色印刷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服务地点及交货期/服务期限:

序号

交货/服务内容

交货/服务地点

交货/服务时间

1

UV特种工艺印刷品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供应商自接到采购人订单需求之日起5日内按订单要求的数量、规格、质量等要求完成配送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必须有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许可证》。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供应商必须能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并加盖公章;2.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1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13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科 024-********

EMAIL:gaokea@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航空服务部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丽飞

联系电话:024-********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业务管理部(法律合规部)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UV特种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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