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廊安全监控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共管廊安全监控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53002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监理[2015]0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港工业区一期范围内公共管廊安全监控工程(监理)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项批[2015]33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能源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南港工业区一期范围内公共管廊安全监控工程,建设管廊安全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应急广播对讲系统、网络传输系统、气体泄漏传感检测点布局以及配套防雷系统和供电系统。项目投资额1421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南港工业区创业路、仓盛路、港北路、海港路(北段)、南港六街(北段)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南港工业区一期范围内公共管廊安全监控工程,建设管廊安全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应急广播对讲系统、网络传输系统、气体泄漏传感检测点布局以及配套防雷系统和供电系统。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对本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阶段监理
2.4 工期要求:2015年06月30日 至 2017年02月2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具有以下证件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5、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6、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不限,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同时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安全考核培训证书。8、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9、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以上要求提供副本原件,另附各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5 月 11 日 至 2015 年 5 月 15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5月18日至2015年0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南港工业区能源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贺志雄(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B楼第三层B311
邮政编码:300280联系人:李健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邮政编码:300459联系人:赵春贺电话:********
传  真:********
日期:2015 年 5 月 1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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