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处汽车队材料及工具招标公告

环卫处汽车队材料及工具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鞍山市铁东区环卫处汽车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询价
采 购 人:鞍山市铁东区环卫处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询价采购说明
询价采购编号:********

鞍山市铁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就所需汽车队材料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1、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提供产品的规格型号进行报价,在报价单中注明交货时间。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提交报价单时应携带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以备核实。
  3、本次报价应含运输、卸货、安装等费用,交货地点为用户指定地点。
  4、本次采购是一次性报价(报价为含税价格),以最低报价为中标原则。
  5、本次投标为12包,分包报价,超预算价为无效报价,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字为准。
  6、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正式厂家生产及具有正规的进货渠道。
  7、付款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
  8、询价采购文件发放时间、地点: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3日16:00时,到铁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处(301)房间报名并领取文件。
  9、供应商将报价单(一式三份)法人签字盖章,连同资格证明文件,于 2015年5月14日下午1:00前,密封送至铁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处(301房间),评审小组将在环卫处四楼会议室当众拆封,符合用户需求且价格最低确定为成交方,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10、被询价的供应商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签字代表对所提交的询价采购报价单负法律责任。对于故意压低报价取得中标资格后无故弃标或擅自更改商品型号的供应商,将视其情节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部门有权视其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停止六个月至三年参与铁东区政府采购活动。

铁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项目要求

序号

名称

具体要求及数量

预算资金

1包

各种润滑油

详见明细

6.8万元

2包

汽车杂品

详见明细

2.2万元

3包

钢材

详见明细

3.8万元

4包

商品轮胎

详见明细

3.8万元

5包

汽车内胎

详见明细

3.4万元

6包

翻新轮胎

详见明细

2.8万元

7包

汽车配件

详见明细

2.9万元

8包

压缩车配件

详见明细

12.5万元

9包

水车配件

详见明细

3.0万元

10包

电动车配件

详见明细

4.6万元

11包

电瓶

详见明细

7.5万元

12包

各种清扫工具

详见明细

9.6万元

注:各包所需明细内容到铁东环卫处301房间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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