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新建城市一级消防站工程】招标公告
【兴隆县新建城市一级消防站工程】招标公告
【兴隆县新建城市一级消防站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新建城市一级消防站工程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核准号:兴审批招标核字【202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消防救援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兴隆县新建城市一级消防站工程拟占地面积6782.83㎡,建筑面积 3978.96㎡。建设一座地上5层、建筑面积3838.96m一级消防站;一级消防站包括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辅助用房,其中:业务用房:消防车库、通信室、体能训练室、库房、卫生间、呼吸器充气室、器材修理间、灭火救援研讨室;业务附属用房:备勤室、财务室;辅助用房:食堂、卫生间、医务室、心理辅导室、库房、油料库、设备用房;建设一座地上1层、建筑面积20㎡警卫室;建设一座地上6层、建筑面积120㎡训练塔。配套建设室外训练场、道路、绿化及管网工程。本项目不包括办公用房以及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地点:兴隆县兴隆镇红石砬村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5月14日,总工期150日历天。5.质量标准:合格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16 15:30至2022-11-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2-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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