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2.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4、供应商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2.5、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有效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被评定为 D 级一年之内(包括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被评定为 C 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提供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与信用管理平台(139.170.150.135)信用评级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截图)。2.6、省外企业需提供全套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2.7、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2.8、供应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 D 级一年之内(包括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被评定为 C 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提供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与信用管理平台(139.170.150.135) 信用评级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截图)。2.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