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交集团伍家分公司桔城路下层车场部分场地及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宜昌公交集团伍家分公司桔城路下层车场部分场地及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宜昌公交集团所属位于桔城路场站现对外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承租方踊跃报名参加竞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房屋、场地名称 | 位置坐落 | 所在层次 | 建筑面积(㎡) | 房间数 | 报价不低于单价(元/㎡) |
1 | 行车室、门卫、 更衣室 | 桔城路11号 | 1/1 | 118.56 | 3 | 30 |
2 | 桔城路下层场地 | 桔城路11号 | / | 1500 | / | 6 |
二、租期及支付方式
1.租期:壹年。
2.租金支付方式:年付,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一年租金,并同时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租赁押金;租赁期满、资产验收合格后返还租赁押金。
三、承租方资格要求
1.具备承担本项目经济实力且信誉良好的个人或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承租方对资格审查应答文件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则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承租方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出租方保留核查的权力。
四、租赁项目相关要求
1.项目定位:不得经营餐饮行业;不得经营存放危险违禁物品;不得经销及堆积易燃易爆物品及使用明火等影响安全环保的项目。
2.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房屋装修改造前向出租方提交方案审批,并缴纳1万元保证金,装修完成验收合格,此装修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否则按房损价格扣除并恢复原貌。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以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卫生费、门前三包、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的发生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不得转租或部分转租承租房屋,承租方不得与第三方共同使用承租房屋。否则,出租方收回房屋并解约,并全额扣缴租赁押金。
5.禁止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尤其注意防火安全。因违反本条款给大楼或其他业户及产权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不得在承租房屋从事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其他的违法行为。
7.因不可抗力或非因出租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出租方概不负责。
8.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交回房屋时,必须保证房屋设施能正常使用,出租方负责验收。
9.承租方自行负责城管、广告、消防、环保等相关手续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
10.承租方如拖欠各种费用超过30日,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若因政府政策性调整,出租方需回收场地等特殊情况造成出租无法继续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项目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收取信息详情如下。
企业名称: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三峡城东支行
转账备注栏填写:伍家分公司履约保证金
竞租未成交者将以转账方式如数退还,成交者为承租方,履约保证金转入租金计算(若成交者中途退出或在成交通知书下达15日内未能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承租方递交文件组成
本项目竞租文件需整理成册、整洁规范,提供正、副本各一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密封后递交。
1.报价函及报价单;
2.提供详细经营范围及内容;
3.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相关承诺书和保证书。
上述资料由单位提供的,须经法人签字后加盖公章。由自然人提供的须本人签字。
七、招租文件领取及踏勘现场时间
1.本项目招租文件领取及踏勘现场时间为11月16日-11月23日,08:30—11:00,14:30—17:30(工作日内)。
2.本项目招租文件领取地点为宜昌公交集团伍家分公司(伍家岗区共升村二组)二楼201室。
八、竞租文件递交地点
竞租方是单位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竞租方是自然人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本项目竞租文件递交地点为宜昌公交集团伍家分公司(伍家岗区共升村二组)二楼201室。
九、其他
1.本项目竞租采用经评审的合理高价法,确定承租方。
2.本项目竞租公告发布媒体为《宜昌公交官网》和《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办公地点:宜昌公交集团伍家分公司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130*****390
联系人: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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